成都市檢察院關于黃琦顛覆國家政權一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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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0日電】成檢刑(一)訴字(2001)第4號

被告人黃琦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由成都市公安局偵查終結,于2000年8月28日移送本院審查起訴。經退回補充偵查,复于2000年12月27日移送本院審查起訴。現依法審查查明:

2000年3月至6月,被告人黃琦在其開辦的“天网尋人”网站主頁設置“走向論壇”、“网海拾遺”、“遙看中華”等欄目。在“走向論壇”欄目刊登《中國民主党政治綱領》、《中國民主党章程》、《中國民主党“六、四”十一周年宣講詞》、《新疆維吾爾人的獨立意識。因為歷史上我們一直是個獨立的國家》等文章;在“网海拾遺”欄目收集發表《可也不可預測的大陸將來》、《六。四不是事件,不是風波,是屠殺》等文章;在“遙看中華”欄目中鏈接“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分布的“兩公民要求平反六。四被捕”、大赦國際:213名六。四政治犯被關押“等信息。

上述犯罪事實清楚,証据确實、充分,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人黃琦利用互聯网大量刊登有關“民運”、“疆獨”、“法輪功”和為“六。四”事件鳴冤等文章的行為,已构成煽動分裂國家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据此,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五條、第六十九條之規定予以處刑。

。。。。。。

成都市檢察院 2001年一月二日

檢察員:蔣莉 代理檢察員:劉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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