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捍衛「隱私」

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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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6月11日訊】 《壹週刊》在台灣創刊,它所標榜的「狗仔文化」,已造成台灣社會一片沸沸揚揚。撇開基於忌心理而作出的同行敵國般的攻擊,一些報章也發表了不少探索隱私權、新聞自由、偷窺文化與狗仔文化等問題的文章。筆者讀後,覺得其中確有值得氾濫八卦新聞的香港新聞界思考之處。

許多評論針對的不是《壹週刊》的內容,而是它在廣告上所宣示的「精神」。《壹週刊》的廣告打出「揭穿你的真面目」、「拆穿你的虛偽」的口號,有評論認為,為甚麼要「拆穿你的虛偽」呢?有人喜歡出門穿西裝打領帶但在家中裸跑,有人開名牌汽車但一貧如洗,有人外表光鮮但家中髒亂不堪,那又如何?每個人都有自我決定要在何時何地如何呈現自己的自由,對此無人有權利去干涉,這就是「隱私」。這與涉及公眾利益而媒體加以揭發的事情,是兩回事。

台灣《壹週刊》剪接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向媒體發脾氣的片段,而打出「如果甚麼都沒做,不用怕」的廣告。對於經歷過白色恐怖時代的台灣人來說,他們很自然就聯想起國民黨時代長期對付異議人士的非法監聽。面對抗議監聽的指摘,當時國民黨當局的回應永遠是「不做虧心事就不必怕監聽」。評論認為,《壹週刊》以同樣冠冕堂皇的理由,對侵入基本人權領域加以合理化。只是偷窺的動機由為特定政黨服務轉為追求商業利益,偷窺工具由情治人員轉為狗仔隊吧了。評論認為,「如果甚麼都沒做,不用怕」,其背後的價值觀是「白天不做虧心事,夜半敲門也不驚」的新保守主義。問題是:誰有資格夜半敲門擾人清夢?誰又有資格論斷何謂「虧心事」?

對狗仔文化出現,最感恐懼的是被稱為公眾人物的名人。台灣有的輿論也為名人的隱私權護航,評論認為名人與非名人之間,只是各司其職而已,名人「並不欠我們甚麼」。如果狗仔隊揭發名人以權謀私,自是應有之義,倘若在純粹私人領域之內搜索,那麼,「熄燈以後,誰會比誰更無垢無瑕?貼身肉搏,誰能禁得起無微不至的窺視」?評論更擔心這種偷窺文化,會使人與人之間構築起高度防,人變得互相冷漠無情,見面不相識。狗仔文化使人們「得到話題,失去生活」。
黎智英及港台壹傳媒的朋友,至少應想想這一類的議論。

──原載《蘋果日報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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