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版圖上,黑槍已無空白點

人氣 21
標籤: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7月27日訊】用“史無前例”來形容今年4月開始的全國緝槍行動絕不過分。有關人士向《新聞周刊》透露:僅在行動開展的頭一個月里,各地警方已集中處理槍支近40万支。
  在中國版圖上,黑槍已無空白點。
  《新聞周刊》報導 ,專家指出:“暴力本來應該由國家壟斷。但由于槍支泛濫,導致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的生長,以及農村宗教勢力的龐大,國家暴力壟斷開始被打破。這會讓公民產生對政府的不信任感。人們有事不去找政府机构,而去找黑社會,找宗族長擺平。如果任憑其發展,總有一天會威脅到國家政權。”
  首鋼總公司第二煉鋼厂2號轉爐,成為北京市18000多條非法槍支的最終歸宿。5月10日,當鋼水吞沒了堆成小山般的小口徑步槍、獵槍、气槍以及各式自制槍支時,一位煉鋼工人惊异地張大了嘴巴:“真是不敢想象,我們的身邊竟然有這么多的黑槍!”
  一次大規模收繳非法槍支的行動,正在全國范圍內進行。
  用“史無前例”來形容今年4月貽d始的全國緝槍行動絕不過分。公安部有關人士向《新聞周刊》透露:僅在行動開展的頭一個月里,各地警方已集中處理槍支近40万支。其中云南銷槍40000余支;河北銷槍50000余支;安徽銷槍20000多支;黑龍江銷槍8000多支。
  与此同時,天津、新疆、河南、宁夏、貴州、江蘇、山東、廣東、陝西、四川、青海、海南等省也集中銷毀了大量非法槍支。
  “目前,緝槍治暴專項行動正在縱深開展,各地市公安机關將繼續銷毀非法槍支。”這位公安部官員說。
  6月下旬,四川綿陽市成功地銷毀了14700余支非法槍支和2000余枚軍用炮彈;甘孜地區銷毀85000支非法槍支,子彈164815發;
  6月25日,湖北宜昌市銷毀槍支23000多支,炸藥近20000公斤;
  7月2日,江西分宜,集中處理各類槍支138支,子彈290發,收繳炸藥117公斤,雷管678枚
  在中國版圖上,黑槍已無空白點。
  槍支与死亡
  10年前,作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的訪問學者,何家弘教授前往美國。當芝加哥警察局首席偵探(相當于中國公安局刑警隊隊長)湯森德听說“中國警察執行一般任務不帶槍”時,惊訝地何家弘說:“真是不可思議!在我們這里,警察睡覺都要把槍放在枕頭下面。因為每個犯罪嫌疑人都有槍,槍支犯罪是困擾美國社會的最大難題。”
  “但在中國,目前槍支犯罪率很低。”何家弘解釋說。
  “你不要高興的太早。”湯森德一笑,“說不定,我們今天的問題就是你們明天的問題。”
  “真的被他言中了。”接受《新聞周刊》記者采訪時,何家弘有些無奈地說,“今天,用泛濫兩個字來形容中國非以槍支的狀況已不過分。而槍支泛濫的第一威脅,就是公民人身安全。”
  今年4月14日,被稱作新中國刑事第一大案的張君團伙殺人搶劫案,分別在重慶、常德開審。
  張君團伙共同實施搶劫、故意殺人22次,致使28人死亡,20人重傷。而在這背后,是他們“強大”的武裝——手槍10支;各种型號的霰彈槍近30支;子彈上万發;美制手雷几十顆。專家說,用這些武器裝備一個加強排完全沒有問題。
  如此火力,不僅讓普通百姓為之焦慮,同樣威脅到警察的安全。這是槍支泛濫造成的另一嚴重惡果。四年前,公安部一位高級官員曾以“每天都有流血犧牲”,來形容一線干警的艱辛——据統計,當年中國一共有360多名公安人員殉職。而在2000年,犧牲的干警已經超過500人,專家說,這和持槍犯罪的增加不無關系。据了解,這次緝槍行動中,山西、湖南等地已經有近10位民警身亡或負傷。
  正在對緝槍進行追蹤調查的謝林,以“習慣性、連續性”來描述槍支犯罪的特點。“因為手中有槍,不法分子的腰杆硬了;因為手中有槍,他們想做大活了。因為手中有槍,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在成長。而且,持槍者普遍年輕且素質較低,其中70%的人都是初中以下文化,缺少理智的約束讓他們作案時更加不計后果。”
  危及社會
  人大法學教授何家弘,還指出了槍支失控導致的更深層次問題——地方惡勢力對抗國家机器乃至危及政府及社會。
  黑社會團伙向當地政府“叫板”,《新聞周刊》記者在四川成都一帶采訪時已有耳聞。“警察的槍沒有黑社會的先進,所以被人家打跑了。”這在當地是一個真實的笑話。而江西某村村民,則把來村進行“三講”的干部赶跑,進而對抗進村執行公務的几十名警察。“好危險吶!”回憶當時的情景,當地一位警察說,“老鄉攻擊我們,撤退時我的鞋都跑掉了一只。村民們敢如此造次,同樣仰仗村中藏匿的大量槍支。
  “暴力本來應該由國家壟斷。但由于槍支泛濫,導致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的生長,以及農村宗族勢力的龐大,國家暴力壟斷開始被打破。”何家弘分析說,“這會讓公民產生對政府的不信任感。人們有事不去找政府机构,而去找黑社會、找宗族長擺平。如果任憑其發展,總有一天會威脅到國家政權。”
  黑槍源頭:自制与走私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警察戰訓系主任謝林副教授,將槍支流落民間的途徑歸結為以下四种——自造、走私入境、兵工厂等處流失、歹徒偷盜和搶奪所得。
  6月13日,《新聞周刊》記者暗訪下袁——隸屬江西丰城的一個自然村。該村曾經以集資打造“地下軍火庫”而聞名遠近,丰城警方在村中收繳的40多支土銃、100枚手雷,均為下袁人自制。
  丰城警方知情人士稱,自制槍支彈藥在丰城一帶屢見不鮮。除下袁、張洲等村庄外,一些工厂也充分發揮“便利條件”,加入到造槍隊伍中。去年,丰城某礦物局下屬机修厂的一名車工,就因加工槍管被捕。
  而在西北一些地區,制造槍支爾后倒賣賺錢,甚至發展成為當地的經濟發展的支柱。由于造槍原料簡單,無非是些鋼管、木托、彈簧之類,而利潤又可以達到200%,足以讓從事這一行當的人樂此不疲。
  謝林說,自制武器是目前槍械外流的最主要渠道,但也有其“弱勢”——由于手段落后,造出來的土槍土炮難以滿足一些人的“特殊需要”。為獲取先進武器,不法分子開始走私。
  在与中國接壤的緬甸、越南等地,軍用槍的管理十分松散,這無疑給走私槍支提供了便利條件。4月15日晚,云南公安邊防總隊瑞麗邊防檢查站官兵經過四晝夜設伏堵卡,發現在中緬邊境83號界碑下段100米處,有兩人攜帶兩袋物品偷越入境。邊防官兵迅速出擊進行圍捕,在兩個袋子中查獲軍用手槍48支。据統計,這個邊防總隊已繳獲走私入境的各种軍用槍支57支、仿軍用槍支41支,子彈800多發。其中,先進的折疊式微型沖鋒槍不在少數。
  私藏哪些槍支是違法行為?
  凡是沒有經公安机關簽發持槍證的都是非法持槍,私藏軍用槍支、射擊運動槍支(小口徑步槍、獵槍、气槍等)、自制長短火藥槍(包括吵槍)都屬違法行為,未經公安机關批准就購買、運輸、儲存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的行為皆屬違法行為。

仿左輪与仿“六四”:民間造槍工藝先進。
  管理不善也成為槍支外流的一個重要原因。近年來,軍隊、警方、民兵、銀行等允許持槍的地方,都有過槍支丟失事件。尤其是民兵系統及一些地方武裝部,對槍支的控制意識較弱,又沒有像公安部門那樣建立嚴格的槍支登記記錄,導致事故屢屢發生。而一些運動槍生產厂也是不可忽視的“黑槍”源頭——有人從厂里買出槍,爾后很輕松地打通槍膛,發令槍就變成了危險的殺人工具。
  与上述三种流失方式相比,因偷盜或搶劫流入社會的槍支數量較少。但由于其過程充斥著暴力与血腥,往往更為引人注目。今年發生在甘肅的“5.22”暴力襲警搶槍案,造成兩名干警犧牲,7人受傷,—支“六四”式手槍被奪走;山西省太原市今年3月9日發生的襲哨搶槍案,致使哨兵后腦重傷,一支81式自動步槍及6發子彈(其中一發為空爆彈)丟失。而家住云南伏家營的祖貴均、向書成等人,竟然翻進了當地派出所,竊得“五四”式手槍1支,子彈6發
  槍:同樣升級
  槍支導致犯罪升級的同時,用于犯罪的槍支也經歷了一個由落后到先進的過程。
  張君團伙所使用的武器便是例證——
  1991年6月25日凌晨,張君提著一桶汽油和一支短槍,前往經過多次踩點的津市市一香煙店准備實施搶劫,被店主發現。張君在慌亂中開了一槍之后,在夜幕中逃离。這是他首次作案,所用的槍為自制火藥槍。
  1994年,張君從云南省硯山縣平原街田新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納波手中,買得了第一支真正的手槍。不久,他又從云南中越邊境河口一個ܝ
‘7d理發店的老板阿明手中獲得第二支槍。
  “從云南買到第一支槍的當夜,我摟著槍,一夜都沒有睡著。”張君在接受采訪時稱。
  此后,張君從中越邊境一個越南女人莫金英手中購買了10支手槍,几千發子彈和一顆美制手雷。
  到了1999年上半年,張君為了實施更大的搶劫計划,通過關系,以每支4500元-5800元的价格,從資江机器厂購得各种型號的霰彈槍23支;以每發4-5元的价格購得子彈2000余發。
  隨后,張君又計划購買高射机槍和榴彈炮。因為關系人的活動能力有限,這才作罷。
  河南許昌黑社會老大梁胜利團伙,同樣演繹著一個從玩土槍土炮到洋槍洋炮的過程。對此,許昌警方一位人士做了這樣的描述:
  80年代初,當梁胜利還是一個小嘍羅時,他的“老大”徐保明与另一團伙拼打,完全是用刀、棍。我們稱之為“冷兵器”時代。1985年后,梁胜利團伙已經開始到東北一家兵工厂買槍,但買的是小口徑的運動發令槍。回來后,他們打通槍膛,作為武器。到了90年代,獵槍等滑膛槍開始出現在這些人手中,但由于滑膛槍射ܘ
‘7b近,很快被威力巨大的來复槍代替。在破獲梁胜利團伙時,我們繳獲了10多支五連發、七連發來复槍。
  在預審梁胜利的地方,《新聞周刊》記者見到了梁隨身攜帶的白郎宁手槍。這支手槍有12連發的功能,其先進程度國內少見。
  “武器升級与犯罪升級,是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的關系。”一位刑偵專家分析說,“威力強大的武器為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持;為了更容易達到自已的目的,不法分子又會通過种种手段,獲取更先進的武器。如此循環,螺旋上升。”
  運動不足以治槍
  1996年10月1日,中國《槍支管理法》正式實施。其中第39條規定:違反本法,未經許可制造、買賣或者運輸槍支的,依照刑法129條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決定》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41條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的,依照刑法第163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非法運輸、攜帶槍支入境、出境的,依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懲治走私罪的補充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對其他類型槍支違法犯罪的處罰,在這部法律中也有著嚴厲的處罰措施。
    這位刑法學專家說:由于目前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還不成熟,為了利益,人們往往忘記一切。一些地區造槍成風,是當地的管理部門不知道嗎?非也。是地方保護主義不讓管。因為造槍買槍可以給地方帶來經濟利益。
  何家弘同時對目前的緝槍方式提出質疑。他認為:這不是運動和命令能夠解決的問題。最后造成的結果往往是,運動一開展,警方開始花大力量整頓非法槍支;而運動結束了,緝槍又坐上冷板凳,這就會導致執法的不正常。而且如果運動搞久了,又會讓參与者發“皮”,失去應有的意義。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超長颮線肆虐 廣州白晝秒變黑夜 畫面駭人
消息:鄧小平嫡孫鄧卓棣擔任中信財務監事
【翻牆必看】「習是獨裁者」一度驚現直播間
拜登批中共仇外 誓言在三方面抗共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