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僑眷控告無錫惠龍派出所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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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喬琪採訪報導) 新西蘭僑民李卓芸在無錫市的3層樓別墅房,在2008年6月11日被人用挖掘機搗毀,嫌犯當場被抓獲,3個月後嫌犯被取保審候,李卓芸的母親尤亞芬表示嫌犯至今仍逍遙法外,憤而於今年1月4日控告派出所私縱嫌犯的瀆職行為。

李卓芸於三年前移民新西蘭,其位於江蘇省無錫市北塘區山北街道新華村九曲基41號房屋,由母親尤亞芬代為看管、維護。

2008年6月11日13時左右,尤接到鄰居電話說有人在用挖掘機搗毀她女兒的房子,乃立刻前往,發現有人駕駛著掛有「無錫市明珠拆房公司」字樣的挖掘機,正在搗毀該屋,將面積約 300多平米的三層別墅房,從二樓攔腰截斷,致使三樓坍塌,已經無法居住,家俱等皆埋在瓦礫中。

尤亞芬表示,在鄰居的協助下,當場將挖掘機駕駛員朱啟文制服,並向無錫市公安局報警。不久北塘區惠龍派出所副所長帶著5個民警來到案發現場,進行了錄影,並將朱啟文帶至派出所,同時對尤亞芬與現場證人毛奕琴、楊紀英做了筆錄,朱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也供認不諱,且透露指使拆遷的單位,在筆錄上都有記載。

據稱,尤亞芬多次向無錫市公安局、北塘區分局提出控告,均稱在偵查中。她多次上區、市信訪局,以及區、市公安局奔走,要求儘快將犯罪分子朱啟文繩之以法。到2008年10月被告知,朱啟文已於2008年9月28日被取保審候。朱某至今仍逍遙法外,尤乃於2010年1月4日控告派出所私縱嫌犯的瀆職行為。

尤亞芬向記者表示,李卓芸的房子是屬於拆遷範圍之內的建物,但尚未與開發商談妥補償辦法,拆遷公司即強行指使朱啟文拆除,這是違法的。派出所曾希望此案最好能協商處理,提出賠償1萬8千元的方案,但她覺得犯罪者必須受到應有的懲罰而沒有同意。

此案最後移送檢察院,尤向檢察院打探辦案進度,檢察院表示,此案既有幕後指使人,但教唆人未體現在移案證物中,以證據不完備而退回移案單位。據尤推測,派出所所長與開發商有利益關係,包庇開發商,另外他們將罪犯送交派出所一年還沒做好偵查,顯見該所長能力不足應予撤職,這2點意見已於2010年1 月7日在北塘公安局提出。

尤認為犯罪嫌疑人朱啟文目無國法,故意損毀他人合法財產,社會影響惡劣,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承擔相應經濟賠償責任。她並於1月4日提出控告,請求依法從速追究惠龍派出所故意縱容犯罪的枉法、瀆職行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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