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紅水河四級水電站——龍灘水電站
4、實物指標勘測(遺漏、丟失)
集體部分
平 洞:
農民們種了幾十年的土地,他們只知道自家有幾丘田、幾塊地,並不知道也不曾丈量過自家田地有幾畝幾分。他們認為移民部門給的補償兌現「面積」與被淹的田地「實際」面積有出入,大多是通過比較而非實地丈量。有時是因工作組來丈量時他們恰巧在場,有時是某一個特別信得過的人告知,有時是他看到另一表冊,有時是幾次公佈的表冊前後不一,精細一些的人會通過每年得多少袋穀子,每年得多少馱包穀,每年燒多少鍋糖等等來估算,最笨最憨的方法是如覃品鞏「老爺分田地時哪個子孫都是他的親骨肉,不偏不倚,可現在你家得了10.4畝補償而我家只得3.2畝,這不是他們亂搞還有別的原因嗎」?不過要是你能「偷」到那些本來只發到村組幹部手裏或根本就不下發的表冊,在仔細研究研究,這樣的比較方式更具說服力、更為有效,因為這些表冊可以作為法庭證據,至於捏人捏鬼,那就看法官的情緒了。
2007年10月底,蔗香鄉丁尚村村長拿著<龍灘水庫375m蔗香鄉庫區淹沒實物指標分解到戶補償資金公佈表>(第一批交村核對)給平洞組村民簽字(該表不含責任田地),村長要他們填存摺號,填身份證號。
終於要領錢了,許多村民並沒看清表上的內容就填寫,只有幾戶精明一點的村民仔細審視「公佈表」。如班卜歐家本來有約2畝旱地,表上沒有;王福高家有一塊有好幾畝的甘蔗地,表上只有1.26畝;後任村幹部黃庭昌有新開田0.87畝,表上只有0.27畝等等,他們沒有簽字,還有幾戶在表上沒有名字。黃庭昌等人到移民站死纏爛揣,終於複印出一份「補償資金公佈表」。11月份,我替他們寫了一份「關於實物指標補償資金公佈表的錯漏情況報告」,內容摘錄如下:
「1, 黃朝亮於1999年在壩納架開田5塊,約0.7畝,在平洞有甘蔗地兩塊共4畝,表上沒有。
2, 甘乜迷(寡婦)於1999年在納灰開田5塊,約0.7畝,表上沒有。
3, 黃講樣在平洞有甘蔗地約1.5畝,表上沒有。
4, 黃卜團家在壩若有甘蔗地,表上沒有。
5, 黃遷榮家在尾井有圖幅56–611圖斑10、地類22有香蕉4畝,甘蔗地10畝,表上沒有;而「公佈表」上相同圖幅、相同圖斑、相同類別即56—611、610、612是甘朝薄的1.85畝甘蔗地、0.96畝甘蔗地、1.66畝蕉類,地點不是尾井而變成來安馬,究竟是怎麼回事?以上五戶表上沒有名字。
6, 班卜歐家在平洞有約2畝旱地,表上沒有。
7, 班卜有寨在平洞有至少4—5畝旱地,表上只有0.48畝,是不是小數點打錯位置。
8, 王福高在壩若有好幾畝甘蔗地表上卻只有1.26畝。
9, 黃庭昌在平洞圖幅56—610圖斑114有水田0.87畝,2002年臘月,縣移民局副局長、蔗香鄉人大主席、土管所、村主任、村支書等已到實地進行丈量,但表上只有0.27畝。
以下數據更讓人奇怪:
1, 甘卜旺在尾不同56—610圖斑31中5.85畝原是旱地,2004年7月才栽種香蕉,表上也以蕉類補償。
2, 在平洞56—610圖斑73的1.45畝甘蔗地在2007年2月公佈時戶主是黃講樣,而這一次表上戶主變成黃卜將沙(村統計員),黃卜將沙在平洞根本沒有土地;表上另一戶王卜將沙在鞏抑只有一塊甘蔗地約2畝,表上是55—611圖斑7和8共7.15畝(估計圖斑7 是黃朝亮在平洞的兩塊地約5畝)。其實黃卜將沙和王卜將沙本是同一個人,表上故弄玄虛,在身份證號一欄「兩個人」出生年月日均相同,只是尾號「黃」是2411而「王」是2416。統計員在尾不同56—610圖斑33中4.88畝本是旱地,表上是蕉類。
3, 村長女婿也即村支書之子黃某某在壩若只有一塊甘蔗地約8畝,表上是圖幅56—611圖斑26、27共12.7+2.90=15.62畝。(估計有一塊地是沒有名字的黃蔔團家)。
4, 壩納架56—610圖斑25中的3.22畝,圖斑26的1.69畝,圖斑28的1.25畝共6.16畝常年旱地在99年已經發包給外來戶黎某某,即使收回也應屬於組集體所有,表上卻是村統計員3.22畝,及村長1.69+1.25=2.94畝。
5, 村長在拉懸只有一塊56—611圖斑4並與王福高共有的甘蔗地,表上卻又多出平洞、拉懸圖斑123和圖斑1兩塊共0.02+1.61=1.63畝。(我們無法確定該圖圖斑的具體位置,故不知這塊地本屬於哪一戶)。
村長送到各農戶簽名並交回鄉移民站的這份「公佈表」除以上問題外,還有大多數農戶的菜園沒有列出。」
平洞村平洞組遞交「申請報告」9個月即2008年8月,縣移民工作隊到平洞進行復查,原來平洞組只有4戶有菜地,後來每一戶都有,面積都是0.02或0.03畝等等。工作組說:「這些錯名錯姓問題你們就私下解決算了」,村長口頭同意退回給王蔔香圖幅56—611圖斑1拉懸1.16畝甘蔗地,同意退回56—610圖斑26、28壩納架兩塊旱地共2.94畝;村長女婿黃某某給王福高講:「到兌現時我分一點給你」,其他的沒有結果。有文字依據都不一定得到手,更不用說只是口頭答應。除了菜地,2008年的這一次核查幾乎沒什麼意義。
壩干組:
壩干組組長甘某某在圖幅57—608圖斑5「里行路」只有幾籠芭蕉,「還沒有屋基大」,面積約一分多,可表上是1.84畝蕉類。他的兄弟在地名為「壩干」沒有地,表上卻有圖幅57—609圖斑6、5、4三塊甘蔗地共3.40+3.90+1.77=9.07畝;他的另一個兄弟在「壩流」、「裏麻沙」等地只有約一畝,表上是四塊蕉類地共6.34畝;其妹夫在拉然和壩蘭也只有幾籠芭蕉,表上是3.01畝蕉類,在寨邊也沒有旱地,表上是三塊共0.42畝。
黃某某因其弟在派出所上班,移民站站長不看僧面看佛面,黃某某在裏麻沙只有一塊桐林地約一畝多,表上是圖幅58—607、608圖斑1、33共8.66畝。
面積就是錢,面積就是補償費,無論是少計還是多算,無論是損失還是撈取,少計一畝甘蔗地就損失13443元,多算一畝旱地就多撈13608元。
空白圖斑:
以上平洞組、壩干組出現的那些芝麻小事主要是因為移民站把「圖斑」交給村組幹部自行分解而造成。這些只是小打小鬧,小蟲小蛆只有小麻雀才在乎,而對於老鷹,要吃的是雞是兔。
2008年6 月,板陳村(包括已被並到板陳的原平洞村)聯合遞交一份<要求核實板陳河的尾文至尾望溝申請書>:
「現由於水位線不斷上漲,各地塊面積已有存摺並兌現,但不知是錯登還是漏登,從管或組寨旁的尾文至尾望溝的圖斑是空的,圖斑號是27590—6130。這一片地不下100畝,有旱地、甘蔗地、荔枝等。該片地包括管或、納岜、板陳三個組,其中管或組有韋釗、韋媽壯等12戶;納岜有甘福嫩等3戶;板陳有王昌躍等3戶。而與該圖斑相同的是河對面的荒地,那些荒地基本寸草不生,反而以龍眼等補償。該有荔枝、龍眼的卻是空白,而該是荒山荒坡卻是龍眼荔枝」。
他們奮鬥了一年多,直到2009年夏,還是沒有結果。有些只撈了幾千幾萬,他們不一定睡得安穩;而這些一下子就撈了一百多萬,眼皮都不眨一下。
該得的沒得到,不該得的得了不少。
什麼是「該得」?什麼是「不該得」?深究起來很難說清楚,它是哲學問題,可是真正的哲學並不給答案,哲學只是去研究而已。因此我們在敍述是非、對錯、「該得」「不該得」時只能參照某一標準,參照某一規則。如龍灘庫區就參照《宣傳提綱》,當然,對《宣傳提綱》的字裏行間也會有不同的解釋,「該補償」或「不該補償」又會陷入無限的爭論之中。解決這個問題的最佳方法是舉行全民公決,我敢打賭,我在「實物指標」章節裏所敍述的那些「遺漏」、「新增」等等項目,66.7%以上的人一定會贊成移民們應該得到補償。這不是真理問題,這是數百年來以及無數個世紀以後人世間的普遍規則。
哪些又是「不該得」?把別人的、集體的、或全民的錢、財通過人們不贊同的手段據為己有,這就是「不該得」。要想得到「不該得」的東西,其手段五花八門,最低級、最直接的手段就是搶,其次是偷,搶和偷的界定一般不會有多大爭議,而較為「文明」的方式「騙」就不同了。低級的騙術是明目張膽地違法,而騙術越是高級,其與「合法」的界線越是模糊不清,不僅是普通百姓,即使是法官也很難判定。
雅長鄉百康村村民王濤之兄興許並沒有耍什麼手腕,只是說:「那錢是我的」就輕而易舉從移民站那兒把王濤名下三萬多元的土地補償款領到手,「反正錢在我手上,隨你告去,即使判給你,我死活不給他們也沒法,除非拆我的房子或是抓我進牢房」。這是耍無賴,太直接、太赤裸裸,而望謨蔗香平洞組的那幾戶把別人的圖斑、面積劃到自己的名下,到時「合法」領取補償款,這樣的手段稍稍高明一點,但仍屬雕蟲小技,難登大雅之堂,只是我們的時代也常常讓這些伎倆得逞,因為倘若告到上級,「牛馬都被我們牽了,那小雞小鴨就讓給他們吧」。
比百康、平洞更高明的是板陳村的那類空白圖斑。 一片空白圖斑就是100多畝,就是100多萬元,此類不僅板陳村獨有,可只有板陳村能弄到那張圖斑才發現空白,才有了證據。在外行人看來,如此證據確鑿的案件,只要起訴到法院,那不是明擺著的結果嗎?然而移民問題不僅僅關乎某個人或某些人,而是關乎某一階層,關乎某一決策,是「政治任務」。中國的司法又不能獨立行使,移民問題幾乎都不受理,即使受理,想想天生橋夏橙果園場,想想李乜了一家。
板陳村空白圖斑都能過關,其他更高明的手段就安然無恙了。
無論是到天峨、樂業還是羅甸、望謨,移民們常說:「公佈表在牆上剛貼上就被人撕掉,有些是整張撕掉,有些恰好是撕掉你想看的那一部分」。當初我以為是不懂事的小孩撕掉,只是覺得怎麼「哪地方的小孩怎麼都要撕掉那些公佈表呢?而且還撕掉表中關鍵的部分呢」?丁尚村壩干組「公佈表」才讓我恍悟──原來撕掉公佈表的不是小孩,是小孩的父親或是小孩的爺爺,是貼公佈表的人自己撕掉。移民們能看到自己家實物指標面積、數量也只是在幹部「你家按這個地方,他家按那個地方」的那一瞬間。我所看到或得到的一些材料都是某些村民想方設法從移民站那兒弄來的,有了這些材料即公佈表或分解表,進行分析對照才從中瞭解一、二,更深的幕後策劃不是我們平民百姓可以知道的。
平洞村村組幹部們只是農民,他們本事小,胃口也小,能玩的或敢玩的也只有那區區的數萬元的小把戲,想玩大遊戲就必須自己能耐大或有大的靠山。
2009年新年剛過,樂業縣移民局的某位幹部開車到雅長鄉雅庭村把原村幹部王建輝村長接到移民局,打開保險櫃,拿出一份關於雅庭村補償清冊之類的表冊問:「這個名字是不是你們村的?」,王村長說:「不是」,隨即把王送回。估計這位幹部是新調來上任,還不知道這是染缸,準備搞內窩子鬥,一旦他把此事捅出去,涉及的不僅僅是科長局長,也許還有縣長市長,你說他能撬得翻嗎?祝他平安!祝他好運!
王說他知道的關於此類情況很多,只是我實在找不出時間去會他,只好作罷。不過望謨蔗香、板陳、平洞的一些公佈表裏也有那檔子事。
甘朝理:板陳村納岜二組甘朝理 在公佈表裏有圖幅58—614圖斑185「平姑」有甘蔗地1.52畝,他倒是沒有栽種荔枝,可有人在明細表裏看到在甘朝理名下有20多畝荔枝地,荔枝地補償14152元/畝,總補償近30萬元。
王卜永窮:板陳村納岜一組.王卜永窮在公佈表上有圖斑27、36、722三塊地,共2.32畝也即存摺上的畝數。2008年8月,複查組到村裏來復查,王去問他家為什麼只有這麼一點,複查組韋偉就抄了一份清單給王卜永窮:
「總面積20.54畝:其中
16(地類)—22(圖斑號)—7.89(面積), 15—23—0.37,
15—24—0.08, 73—25—143,
16—26—1.41, 3123—27—1.23,
13—28—0.19, 16—29—0.33,
16—30—1.78, 16—31—2.03,
16—32—0.89, 16—35—1.14(路吉),
15—36—1.05」
韋偉說:「明細表上就有這麼多,但他們怎麼只給你這麼一點,我不知道」。
以上圖斑號25項中「73」可能是圖幅或是地類13即旱地,面積「143」應該是「1.43」,幾項總面積是19.82畝,而不是20.54畝,估計是復查組韋在抄寫時漏了圖斑33、34號。
根據王卜永窮家的上述數據,地類13是旱地,13608元/畝;地類15是甘蔗地,13443元/畝;地類16是板栗地,8831元/畝;地類3123是「其他林地」,8373元/畝;要是把缺失的圖斑33、34號算作地類16即板栗地,幾項共補償19.55萬元。
甘朝理、王卜永窮兩家沒有見過這份明細表,更不用說簽字領取補償款。明細表不是拿給移民看的,而是移民管理部門準備上報的表冊,至於以後是誰簽字、是誰按手印、是誰領錢不得而知,反正不會有人把「簽字、按手印」送到省級公安廳去作鑒定的。
冒名領取伎倆不高明,而要是公佈表上有自己的姓名,名正言順,還用得著提心吊膽嗎?
板陳村納岜三組組長岑某某圖幅65—608圖斑12、13、14、15「偉愛溝」四塊新開田,面積共2.36畝,補償4.7萬元。這四塊新開田是虛報,只是數額不大,組長畢竟只是比村民稍高一點而已。
納岜二組的王媽某某其丈夫是鄉人大主席,一個婦女在家,能把責任田地種好就已經夠讓人稱羨的了,不過在公佈表上她家在圖幅56—613和614共有12塊新開田,總面積3.03畝,總補償6萬元; 圖幅56—613圖斑40、86還有兩塊蕉類共14.45畝,總補償14.7萬元;旱地圖斑41、87兩塊共0.66+2.34=3.00畝,補償4.1萬元,三項共補償24.8萬元(不包括責任田)。「她家沒有新開田;蕉類有一點,兩三畝左右;旱地也有一點,但不會那麼巧,恰好是3畝」。
一塊水田是一個圖斑,一塊地也只是一個圖斑,如果是梯田,每一塊只有幾分或不到一分,一家人可能有好幾塊甚至上十塊水田;而旱地、甘蔗地等可以連成一片,沒必要一塊地分成幾個圖斑,一家人也不可能東挖一塊西挖一塊,在那麼十幾處栽種。剛卸任的村長王某在公佈表上圖幅57—614、58—614共有11塊常年旱地,4塊甘蔗地,4塊桐林地。在「納它田」有5塊地,面積5.69畝,板陳韋村長說:「我們那兒根本就沒有這個地名」。
王某旱地11塊共7.7畝,4塊甘蔗地共4.41畝,4塊桐林地共4.53畝,三項補償20.3萬元。「他家得了這麼多,而有些人家在公佈表上連名字都沒有,可是表上太亂,我們不好找哪一塊是哪一家的」。
王某的哥哥王某某也是原村長,王某某的妻子在縣土管局上班,他一直在做生意,幾乎不幹農活,公佈表上他家有三個圖斑,其中菜旱地0.19畝,新開田0.78畝;僅是圖幅58—614圖斑1「尾姑」就有23.7畝柑橘園,10416元畝,補償為24.7萬元。「尾姑」本來是納岜另一戶的桐林地,面積也沒有那麼多,王家在那兒根本就沒有土地。
王某某還有另一大筆補償。2008年8月,移民工作站田某、韋某等到村組進行復查時,趁工作組喝酒盡興之機,有人從其包裏「偷」出一張表冊,只抄到王某某的實物補償表,就急忙把表冊放回包裏。(至於潘朵拉盒子裏面還有些什麼,他們沒機會,也沒膽量。)村民又將該情況書面報告給縣政府、縣移民局,報告內容摘錄敍述如下:
「共6塊地,地類24即荔枝桂圓類,
56—613(圖幅)32(圖斑)石板灘 9.02(畝)
55—612 32 八路 52.66
60—613 32 卡墳 3.47
58—614 32 里乃 7.04
58—614 32 弄扛(拉岜)18.00
58—614 32 弄扛(拉岜) 18.00
以上面積共108.08畝,都是在2003年造的表,純屬不是實際」。
圖幅不一樣,而圖斑全是32,這是有點怪!後面兩項一模一樣,不好解釋,也許是抄錯或是列印錯誤,或許有一項應該是17.89畝。
經瞭解,「石板灘」是丁尚村的土地而非板陳村的土地,丁尚有幾戶在那兒有少許荔枝;「八路」是丁尚村村民王昌良的玉米地,面積只有一畝多;「弄扛」兩塊一模一樣的土地好像沒有這個地名。丁尚村的土地拿到板陳村去補償,並且面積、地名、圖斑都有些蹊蹺。108.08畝荔枝地總補償154萬元,估計這150多萬不會是王某某一個人就有這般能耐,不是王某某一家人就能消受得了的。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