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水河在呻吟(48)龍灘水電站

韋登忠等
font print 人氣: 8
【字號】    
   標籤: tags:

七、紅水河四級水電站——龍灘水電站

2、他們得多少?

農村移民補償大體分為五大類:

1 移民建房補助,2其他項目補償(附屬設施、零星果木、搬遷運輸等),3 房屋補償,4基礎設施補償,5 征地補償。

據《龍灘水電工程移民政策宣傳提綱》—-以下簡稱《宣傳提綱》

一,移民建房補助每人1500元。

二,搬遷運輸費每人1500元;附屬設施如門樓、糞池及零星果木補償等數額小,又常常被遺漏,人均不超過一千元。

三,房屋補償不足7000補7000元;中等家庭5口人,150平米,如果是木瓦結構,每平米264元,總39600元,人均7920元,加上5%裝修補助費,人均8300元;如果是中等偏上家庭,磚木結構,每平米352元,總52800元,人均10560元,加上5%裝修補助費,人均1.1萬元。

四,基礎設施補償包括場平征地費(每人1408元);基礎設施(水、電、路及場平—-「三通一平」,分散安置每人3891元,集中安置每人4500元);外部水源工程(每人1800元,如果不是政府統一規劃,發放給移民則每人給1000元)等。三項合計分散安置每人6400元(含廣播電視每人100元,不含文教衛每人500元),集中安置每人7800元。如果移民點是政府統一規劃,此項費用每人7800元全由政府統籌使用;如果移民點不是政府建設,或者外遷,以分散安置處理,此項補償每人約6400元。

以上四項同一庫區同一標準,每人大約能得到1500+1500+1000+7000+6400=17400元或是1500+1500+1000+11000+6400=21400元,如果移民點是政府統籌安排,政府又把所有基礎設施費全投入到移民點建設,每個移民則可以多享受1400元的基礎設施(7800—6400=1400)。

五,征地補償是所有補償中最大的一項,與距大壩遠近及人口密度有關,如前所述,既淹田又淹地的雙淹戶移民補償總額差距不大。天峨縣向陽鎮幾個村組征地補償人均有一萬八九,有二萬一二;望謨縣蔗香鄉蔗香村征地補償共3137萬元,扣除10%調控費,除以人口1284人,人均2.2萬元;冊亨縣百口鄉百口村征地補償實際兌現總額1031萬元,全組660人,人均1.56萬元(有近400畝面積丟失,後詳述);百口鄉弄丁村馬永組實際兌現總額219萬元,全組100人,人均2.19萬元(有100多畝面積丟失)……。

無論是距大壩最近的天峨縣向陽鎮還是有四、五百里之遙的冊亨縣百口鄉百口組、馬永組,移民人均總補償約在4萬到4.5萬。

向陽鎮塗大華說:「我們的房屋補償、基礎設施費等等每人約兩萬元,田地、荒地有些村組不到兩萬,有些村組稍多一點,二萬一二」,也就是每人四萬一、二。望謨蔗香王周群說:「我家5個移民人口共得了9萬3千元,現在還有田地、荒地沒有兌現」;據補償清冊,蔗香村田地補償人均2.2萬元,5人11萬,共20.3萬;加上基礎設施(由政府統一使用),王家所得補償人均約4.6萬元。冊亨浪沙移民點陸姓移民說:「我家的房屋、搬遷費、水田、旱地每人2萬5千元,要是兌現荒山林地補償,每人還可以得到七、八千」,也就是人均3.3萬元,再加上基礎設施,每人3.9萬元。

據廣西桂移發[2006]7號檔附表1,天峨縣農村移民補償人均近10萬,移民只得不到一半。以貴州為例,每人少得5萬元,4萬多移民共節約近20億元,要是沒有發給移民的這些補償費都留在國庫裏,20億元比龍灘水電站總投資330多億元的5%(貴州省所占份額)還多,也即貴州省不用掏錢,從移民補償費中「節約」的錢就可以抵消本來要支付給龍灘公司的股金。貴州是窮省,拿不出錢來入股分紅,倘若從移民補償費中「節約」出來的這筆近20億元拿去入股,將來的紅利用於建設貴州,「犧牲一方移民,造福四方百姓」,那麼移民的損失就是對貴州人民的奉獻,具有崇高的人道主義意義。然而鬼才相信那筆錢真是被還給龍灘公司作為股金??那筆「節省」下來的錢不被瓜分才怪呢。

2002年貴州黔西南州移民局某領導隨移民工作隊到冊亨縣百口鄉覆核「新增」「遺漏」專案時,領導對移民黃仕貴(黃與領導是熟人)說:「打個比方,如果中央打算撥給你100塊錢,到了省裏扣一點,到了州裏扣一點,到了縣裏鄉裏又扣一點,只要你能得到30多塊就該滿足了」,黃問:「為什麼只得這麼一點」?領導說:「我和你說不清楚」。

如果按照《河池日報》投資包幹協定共95.63億元,人均12萬,移民實際得到的4萬多元也就是「30多塊」;如果按照桂移發7號文附表1天峨「農村移民補償」人均9.7萬元計算,則移民能得到的是本應該得到的40%多,比領導說的「30多塊」有所提高,這或許就是2002年以後的中國比2002年以前的中國有了巨大進步的緣故吧。

應該得到的與實際得到的存在巨大差距,其原因可能是:

1,有些項目不給補償,如附屬設施門樓、圍牆、曬坪及農副業加工設施、水利設施、古大風景樹等。
2,有些專案由政府統籌安排,錢被扣除,移民卻不得享受,如基礎設施中外部水源工程每人1800元只發1000元,文教衛每人500元,搬遷道路運輸費每人400元等。
3,新增、遺漏專案在99年中南院勘測後,地方各級政府已進行復查,估計已造冊上報,後來移民們幾乎得不到補償,關於「遺漏」,究竟是中南院疏忽還是地方政府及移民部門有意「遺漏」?不得而知。
4,面積丟失,荒山、林地屬集體補償部分,移民們沒有人曾經去丈量過本組的荒山、林地面積,即使是估算也不容易,1000畝的荒山林地只給兩、三百畝,移民也無可奈何,「不信你自己到龍王那里拉皮尺吧」。 面積分解表隔一、兩年又公佈一次,第二次會比第一次少,第三次又會比第二次少。冊亨百口移民曾到廣西田林土管局請人從網上調出淹沒圖並計算面積,與移民部門分解表中面積誤差近500畝。
5,貴州部分在田地補償、荒地林地補償中要扣除10%作為「調控費」;廣西沒有調控費,可在田林縣的田地、荒地林地補償分解表中,要扣除4%或10%給雅長林場,這筆費用是政府借林場名義扣除的相當於貴州的「調控費」;樂業等地因還未兌現,又見不著分解表,不敢妄下定論。

也許以上五項「可能」都不足以說明「巨大差距」的原因,因為我們是局外人,能猜中十之三、四已算是高智商了,要能破除別人精心設計的密碼,你必須比別人聰明幾倍。

移民們並不知道中央審批的龍灘公司及廣、貴兩省區報告中打算給他們多少補償,2006年以前是因為價格太低,調概後根據《宣傳提綱》計算,並不是說每個人一定要拿九萬十萬,但七、八萬應該不會少,他們二話不說,馬上搬遷,可是當他們陸陸續續建房時,當他們看到公佈表時,當他們去領取補償款時,他們才發現被戲耍了。(待續)@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related article
  • 「地界」本是人為劃分,自古以來紅水河南北兩岸的人們並沒有「跨界耕種」,無論是南岸還是北岸,哪地方適合耕種就到哪地方開荒種地。地球本不屬於哪一個個人或哪一個集體,誰先去那兒開荒種地就應該屬於誰所有。
  • 在百康村巴將屯等,雅長林場要搶佔農民玉米地栽樹,為了防止村民阻攔、反抗,林場還出動林場公安,有時還有鄉府、鄉派出所民警等到現場「維護秩序」。
  • 半個世紀前的西元1954年,有七、八個壯漢帶著斧頭、鋸子、行李駐紮在方圓幾百平方公里都覆蓋著茂密的原始森林的廣西樂業縣雅長鄉百康村偉蘭組,搭起木棚,門口用一塊小木板畫下「凌樂林場經營所」,這是二十一世紀的曙光剛露頭就讓廣西樂業縣雅長鄉、花坪鎮、邏沙鄉、田林縣百樂鄉、平山鄉村民又恨又怕的「雅長林場的雛形」。
  • 沒有造林款,沒有退耕還林款,玉米價格不上漲,林場與當地原住民相安無事。即使是89年縣府在當地原住民毫不知情情況下把這片一百多萬畝土地劃入林場,林場對當地農民的耕種也沒表示什麼。
  • 八壩屯有「山林證」都奈何不了林場砍松樹桐樹占地,更不用說如巴流屯這樣無證可憑。
  • 林場先代各組組長簽名後把圖拿給村民委。群眾不知道圖上畫的是什麼,從山名看出,那一片土地貧瘠,範圍又小,群眾反對無效。界內有少許松林,林場一直在那兒割松油。
  • 砍掉桐林為了占土地,占土地為了能從土地上賺錢,倘若不用這樣轉彎抹角,既省力省事又省時。罰款分兩類:一類是以「牛馬進入林區」罰款,另一類是以「進入林區開荒」罰款。要是嚴格按照「他們都屬於林區內的農民集體」,甚至菜地、宅基地都屬於林場的土地。
  • 人為什麼怕死,因為沒有任何活著的人知道死後是去給閻王爺作伴還是去給玉皇大帝當隨從;人為什麼怕坐牢,因為絕大多數的人並不知道戒備森嚴的高牆內是煉獄還是桃源。監獄不是煉獄,也絕不是桃源,對於窮人,它就是一座荒島。
  • 在林區範圍內的十多個村中,百康村是「鬧」得最凶的,不殺雞給猴看怎麼能壓得住?百康村八壩屯:2002年吳正法在原來「生產生活用地」內耕種,後又擴大2畝,被抓到派出所,罰款1,800元。楊勝剛擴大7畝被關押4個月又罰款。
  • 但有時因林場的冒失行為,村民們又有人膽敢帶頭組織,偶爾就會導致村民作為群體與林場直接衝突。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