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饒再曝強拆流血事件當局封鎖消息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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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敬一採訪報導)江西宜黃抗強拆自焚事件未息,大陸網站又報2010 年8月6日上午,上饒縣羅橋街道文家村,吳德烈2460平米的五層樓房,被由副縣長蔣定平帶領的四百多人,各種車輛及工具,瞬間鏟為平地。兩輛汽車、摩托車以及電瓶車都被砸毀。15位家人及親屬被打成重傷入院,吳德烈和其親屬共九人被以「妨害公務罪」刑拘逮捕。消息被當局嚴密封鎖兩月有餘。


(當事人提供)

縣長坐陣親自指揮血腥拆遷

吳家媳婦楊女士對大紀元記者說:「8月6日,副縣長蔣定平帶四百多人來我家拆房。好大陣勢。有公安、特警、巡警、消防隊的人,還有村裡領導,街道的人,來的人帶的鋼釬、鐵棍、警棍等。還開來挖掘機、救護車、110警車、120救護車等。」

她說:「看到這陣勢我家就由我大伯出面,要求和他們商談一下價錢,由我們自己來拆。可是根本沒人理,反而把我大伯抓去城管大隊。他們把我家停在外面路邊的兩輛車子掀翻,砸爛,把房前放的幾輛摩托車也砸爛。」

「我公公婆婆看到他們砸毀車子,非常氣憤。我們家人和婆婆的娘家人,本來叫這些親戚過來,是讓他們幫我們拆房的。有後來建的部份我們已經自己拆了,還沒拆完。這些親戚來了,沒想到政府來人強拆。他們看到就和我公公婆婆還有我家人搬煤氣罐、石灰袋子,去樓上阻擋他們拆房。」

楊女士說:「我們家就幾個人,他們二百多人衝進房子裡,見人就打。十多個人打我們一個人。各個打得血淋淋的,都不省人事。被他們用衣服包著頭,拖到120救護車送去醫院。我老公肋骨被打斷一根,腳也被打傷,所有人全都滿身是血,滿身是傷。我也挨打了。」

「強拆當場有人錄了相,還拍了照片,都被搶去。我們都被他們圍住打,都打暈了,顧不得這些。到醫院後我們才偷偷拍下幾張,被打後受傷的照片。」

上饒醫院一位面部診治的醫生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他說:「我接診他們五個面部受傷的患者,傷口感染轉到我這裡來的,許大昌的傷口縫了1、20針。其他的傷不在我這治療。」

骨科蔣醫生說,「他們受傷情況,出院單上都寫了。」

上饒官方門戶網站說法,當事人拒絕自行拆除,在8月6日執法人員按照行政裁決拆除違建時,遭遇了當事人吳清軍和他父親吳德烈組織的20餘名親屬及社會人員,有組織的暴力抗法,致使上饒市城管支隊17名隊員、上饒縣公安局4名警察受傷,其中城管支隊4名隊員傷勢嚴重。

楊女士說:「過程中他們是有人受傷,但只是碰到手上。」


吳家媳婦楊女士的家人(當事人提供)

吳家媳婦楊女士的家人(當事人提供)


吳家媳婦楊女士的家人 (當事人提供)

吳家媳婦楊女士的家人(當事人提供)


吳家媳婦楊女士的家人(當事人提供)

吳家媳婦楊女士的家人(當事人提供)


吳家媳婦楊女士的家人 (當事人提供)


阻擋採訪報導隱瞞惡性事件

楊女士還說:「我們在醫院有五十多警察看守醫院,監控我們不讓記者採訪。來了好多記者,都被擋在外面。事件發生後,江西沒有一家電台敢報導的這個事件的,網上出現也馬上被刪除。兩個多月,我們一直向外發佈信息,都發不出去。」

「我們家的人全部被監控,手機被監聽,行動被監視。受傷住院的人,醒來一個就抓一個送到上饒看守所,抓了9個。還要以「妨害公務罪」給他們判刑。」

「我們家的人和親戚家的人,都被抓起來了。現在家裏事也沒人做,親戚家100多口豬也沒人養。我和家裏人還有親戚們就去街道辦跪下求書記向上面講情放人,他們根本不理。我一個女人,還帶兩個孩子,一個兩三歲,一個才幾個月,我被逼得把孩子扔在家裏,去上訪也被他們抓回來。」

楊女士說:「村裡的人,都親眼看到了這個事件,都替我們鳴不平。他們寫了聯名信,還在聯名信按上自己的手印,要求政府放回我們的人。」

非是拆遷而是有預謀的純暴力打、砸事件

楊女士說:「我們的房子是2006年建的,建房的地方當時是種水果的荒山,2009年12月政府說要徵收這塊地,建上饒縣中醫院。政府過來談了幾次,我們家同意拆遷,就是對每平米 270元的補償價格表示不能接受。要求按當地其他拆遷戶一樣價格補償。所以沒有達成一致,沒有讓他們拆。」

「他們早就量過房屋面積,我家房屋實際面積是2460平米,他們見我們不同意補償方案,就說我們建房屋沒有土地使用權證,公公拿出土地使用權證時,他們卻說土地使用權證書是假的,我們的房子屬於違章建築,要強行拆除 。」

江西論壇,受害人夫婦對縣政府把該房作違章建築處理的處罰不服提出了行政復議,由此,縣政府個別領導又認為受害人是個刁民向政府發難,提供偽造土地使用權證,還敢向上饒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告他們,由此產生,不整死受害人,勢不罷休。

2010年5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對於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訂應預案,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

上饒官方門戶網站本週二刊登了一篇題為《拆除上饒縣羅橋街道文家違法建築遭遇暴力抗法的事實真相》的帖子,指吳姓居民違反《城鄉規劃法》,擅自在已被徵用並確定為市重點工程項目的土地上違法建築,並偽造《國有土地使用證》欺騙相關執法部門,抗拒拆遷。

楊女士還說:「後來有人告訴我們,他們那些人還說,是強拆越早處理越好。我們房子的廢墟都清理乾淨了,連地皮都剷平了,不留一點痕跡。」

據維權消息報導, 在蔣副縣長親自策劃和現場指揮的強制拆遷行動時,幾輛救護車隨隊而來。可見,蔣副縣長早已作好了暴力傷人的準備!而且,先將吳德烈家與房屋沒有任何關係的車輛砸毀,說明該事件已經不是一起簡單的行政案件了,而是屬於有預謀的純暴力打、砸事件!


村民請願書(當事人提供)

村民請願書(當事人提供)


房産證(當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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