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珊如澳洲布里斯本報導)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提名者,加拿大國家勳章得主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先生于10月30日及31日兩日訪問了澳洲布里斯本,在台灣、越南、印度社區舉行三場講座外,並參加了緬甸及印度社區的活動。此外麥塔斯也拜會了駐布里斯本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宋文城。
麥塔斯布里斯本講座主辦單位昆士蘭大紀元報社在講座前遭到槍擊,澳洲媒體爭相報導,為麥塔斯講座起到了巨大的廣告效益,吸引了廣泛媒體報導。包括ABC 電視臺、ABC電臺、SBS電臺、Sun-Herald、AAP、Curiermail、 Southern Star、Satellite、Suit101 及布里斯本時報(Brisbane Times)等。以下為Satellite記者Christine Rossouw對麥塔斯的採訪報導內容。
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在中國被非法摘取 – 大衛‧麥塔斯在澳洲說。
加拿大國際人權律師、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提名者大為麥塔斯三年內五度訪問澳洲,繼續宣揚世界上最嚴重侵犯人權,持續在中國發生的非法盜賣活人器官罪行。
在上週末兩天中,麥塔斯先生訪問了布里斯本的台灣、越南、印度和緬甸社區,為他與大衛喬高一起於2006年參加「赴中國大陸全面調查法輪功受迫害真相委員會」(CIPFG)以來的調查結果畫下了一幅可怕的圖片。調查指控說,中國政府非法殺害法輪功學員以盜賣器官謀利。
「這一指控是,人被活體摘除器官殺害後,他們的的屍體被火化,所以讓人看不到屍體。」麥塔斯先生說。
「這些罪行都是在醫院裏完成的,在一個封閉的環境裏。因此,有沒有證人,沒有犯罪現場,沒有屍體,沒有報告,沒有新聞報導,沒有文件。」
但是,為追求犯罪數字的證據,麥塔斯先生和喬高先生兩人經過多方的追查後,指控中共政權持續的血腥摘取急需的人體器官,每年殺死多達 1萬名死刑犯和政治囚犯。
他們的調查結果記載在他們兩人所合著的「血腥的活摘器官」一書上。
法輪功和血腥的活摘器官
「該書記錄了中共政權虐待囚犯和持不同政見者的證據,並敦促各國勸阻或防止本國公民前往中國做器官移植。」
但隨著中國經濟的蓬勃發展,欣欣向榮的「移植旅遊」,將成千上萬富有的外國人帶進中國進行器官移植,將中國形成了新的器官需求市場。
麥塔斯先生說,主要的受害者為法輪功學員。
「絕大多數在中國監獄中的良心犯人是法輪功學員,並估計有三分之二在中國監獄的酷刑受害者也為法輪功學員。」他說。
麥塔斯先生說,法輪功通過練功從本質上改善身體和精神健康,自 1992年開始,在中國受到巨大的歡迎。
「在1999年,修煉法輪功的人數達到七千萬至一億人,超過中共七千萬的黨員人數。」麥塔斯先生說。隨著法輪功學員人數的增長,中國政府開始在意識形態上認為法輪功對共產主義是一種威脅,並最終在1999年,譴責法輪功為X教組織,並遭到全面禁止。
「那些繼續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遭到逮捕,並被迫放棄修煉。答應放棄修煉的人被釋放,而那些堅持信仰不放棄的學員遭到嚴重的酷刑迫害。在承受酷刑迫害後仍無法被轉化的學員就會在人間蒸發。」
有一位澳洲公民也是這種非法監禁和酷刑的受害者。
章翠英告江澤民的法律訴訟案
章翠英是一位知名的傳統中國畫家及法輪功修煉者。她為了在2000年為法輪功呼籲而遭關押八個月及酷刑迫害。「我在獄中所經歷的苦難,成為我身體和精神上的長期折磨。」
2004年,她向新南威爾士最高法院提出了對前前中共黨魁和國家元首江澤民、610辦公室及羅幹的法律訴訟,此案被法院接受並展開調查。
中國政府於2008年4月份日對澳洲外交事務和貿易部(DFAT)表示,以被告在中國政府的地位和職責,依照澳洲法律應可獲得元首豁免權。前外交部長Stephen Smith更發出 「證書」以證明被告可獲得豁免的狀態,其所用的理由為「原告的訴訟請求中的指控,根據FSI條款為被告在其行使其政權時的一部分。」
章翠英決定為此判決提出上訴。
2010年10月5日,法官參考外國國家豁免法(1985年),確認了被告的豁免權。
「我想請問總檢察長和法官,他們是否也會提供希特勒豁免權,只是因為他也曾是一國之首?」她說。
除了在澳洲舉行「非法殺人盜賣器官」講座外,麥塔斯先生也將于11月5日在西雪黎大學所舉行的,名為「人權教育,和平和文化間對話」的國際人權教育會議上演說。此外,他也將於11月4日在高等法院前舉行記者會,討論章翠英女士「訴江案」的判決。
「澳洲法院對訴江案的判決結果,將導致外國元首即使行使酷刑也可以享受豁免權。」麥塔斯先生說。
持續的淩虐
中國在去年不情願地承認死刑犯的屍體被用來獲取器官,但是,儘管它承諾要打擊該罪行,非法器官交易仍然是一個蓬勃發展的貿易。
「在中國的持續淩虐應該被國際社會所關注,因為這是一起嚴重侵犯人權的罪行,並且發達國家已成為其共犯。」麥塔斯先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