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村民被逼自焚遭勞教 家屬上訪受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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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怡蓮採訪報導)河南省息縣城郊鄉洪莊村的村民徐金翠,因兒子出車禍後裁決不公到北京上訪,遭到當地公安的打壓,被逼到天安門自焚。因此,她被當局勞教三年。出獄後,徐金翠夫婦一直為孩子上訪申冤,卻不斷遭到當地政府的迫害和威脅:飲用水被切斷、收到匿名威脅電話等。最近,徐金翠的丈夫吳全力求助海外媒體,希望外界關注此事。

吳全力告訴記者:「鄉書記姚成山指示縣水廠關了我家的水,純淨水的生意也沒有辦法做了;前幾天有個匿名電話問我『還想不想活』;現在,我和孩子他媽都是一身的病,逼急了真想到天安門去跳城樓。老白姓的納稅錢盡養些流氓畜牲。」

吳全力因兒子邢路路遭遇車禍,而當地公安交警部門處理不公,導致吳長期上訪。

2002年7月2日,信陽市棉麻公司陳汝洲駕駛的豫S/03409桑塔納沿63線由東向西超速行駛至省道63線22Km+550m處,將走在路旁邊的7歲小孩邢路路撞成肝破裂、右腿骨折等。

其後,信陽市交警隊中隊長以邢路路橫過馬路為由,判同等責任。之後,主管交警隊的公安局長盧新平派人到醫院修改邢路路的病歷。據悉,有人證、物證、診斷證明和假病例等。之後,肇事車和肇事人竟然被放了。

在兒子受傷責任和賠償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的情況下,吳全力夫婦多次找相關部門告狀。公安多次把吳拘留不放,直到他進行絕食接近命危的狀況,方把他釋放。據悉,吳全力前後被拘留8次,絕食2次,每次都在5天以上。

之後,信陽市當局以所謂「揚言要用炸藥包與公安局副局長同歸於盡」將吳全力勞教一年。

兒子受傷、為丈夫進行的勞教申訴也一年不給任何手續,徐金翠走投無路。公安局長盧新平的多次提醒:「死個老百姓也算不了甚麼,有本事你到天安門自焚去。」

徐金翠多次上訪無效,便想起了公安局長盧新平的這句話。於是,在萬般無賴之下,為引起社會關注,為丈夫討回公道,徐金翠於2004年帶全家到天安門城樓前自焚,以示抗議。2005年,她被指犯聚眾撓亂公共場所秩序,判入獄三年。

2008年,徐金翠被釋放回家。為孩子繼續討公道的過程中,卻不斷遭到當地政府的威脅。她家的狗被藥死,家門也被砸。幾天前,吳全力還接到電話威脅:「吳全力還想不想活」。

吳全力曾發出這樣的吶喊:起來吧!受苦受難的冤民們,團結起來就是力量。雖然我們在付出。這樣,我們的子孫才能幸福安康。江山是屍骨磊起來的!為正義坐牢又有何妨?只要付出,收穫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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