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唐人街收集簽名 爭取A字招牌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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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多倫多市政府上週四否決了給與中區唐人街特殊的A字招牌政策。目前,唐人街的商舖組織正在收集簽名,向市府反映需求。

12月16日,多倫多市政府以21票對20票,否決了市議員魏德方(Adam Vaughan)提出的,停止對違反A字招牌法規的唐人街商舖罰款的動議。

現行擺A字招牌的法律是2005年制定的,規定只有地面一樓才可以擺放, 地下及樓上店鋪均無權利擺放,招牌與行人路的距離至少7英尺,店鋪門面的寬度須在20英尺以上。不過,唐人街上絕大多數的商家舖面都不足20英尺。

中區唐人街商業促進區(BIA)成員雷普信說,去年市府說唐人街是個特殊的區域,可以繼續擺A字招牌。但這次的投票取消了這個特權,要重新估計招牌的許可。

他說,目前的條例,舖面寬度少於20英尺的話,不能申請擺招牌。「我相信唐人街八成以上的物業都不符合這個標準。」

商業促進區希望通過收集簽名的形式,將本地商戶及業主的需求,再次表達給市政府。他說,「我相信,這個招牌如果不許可,對唐人街的商業有負面影響。對每個商舖來說,有一個招牌都是一件好事。」

雷普信說,簽名行動剛剛開始,是反映華埠商戶真實情況的最好辦法。他提到,之前有些商戶擺招牌被罰後,就不擺了。後來發現很多客人經過店鋪,都沒發現他們的存在。

明年1月21日,市政府牌照及標準委員會將再次考慮有關A字招牌的政策。雷普信表示,希望他們到時能重新考慮唐人街的特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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