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紀元】舉報官二代遭刑拘 網路圍觀扭轉局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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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24日訊】(新紀元週刊記者駱亞採訪報導)正義舉報官二代考試作弊,卻被冠以「危害國家利益」的罪名而遭跨省刑拘,王鵬的遭遇在網上引發「高度圍觀」,所幸得以重獲自由。然而事件暴露出的公檢法淪為權勢者家奴的現實,又該如何破除?

跨省追捕近年來在中國大陸頻頻發生,前不久王鵬舉報官二代考試作弊遭跨省刑拘,警方稱其危害國家利益,在網路上引起社會和各界的「高度圍觀」。面對輿論空前的壓力,寧夏吳忠市被迫承認這是錯案,並將其中二位官員免職。

但司法界學者認為此案並未完結,吳忠市此舉僅僅是棄車保帥,沒有觸及幕後始作俑者,並認為公檢法已經淪為利益集團或者有權有勢者的家奴了,如果不從制度上改變,王鵬案絕不會是最後一個。

發帖舉報遭跨省刑拘

11月23日上午9點,正在甘肅省圖書館上班的王鵬遭到寧夏吳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民警的跨省刑拘,刑拘理由是「涉嫌誹謗罪」。起因是王鵬在過去的三年裡不斷地舉報,其大學舍友、「官二代」馬晶晶在寧夏公務員招考中作弊。

警方是以「公訴」程序來刑拘王鵬,認為王鵬的發帖行為,損害了公務員考試的秩序和聲譽,其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利益和社會秩序」。警方承認這一行動是通過吳忠市公檢法各部門事前聯合開會協調討論,並獲得相關領導批示。

據瞭解,馬晶晶的父親馬崇林曾任寧夏固原市涇源縣委副書記、縣長,現任寧夏區扶貧辦副主任。其母丁蘭玉曾任寧夏吳忠市委常委、總工會主席,現任吳忠市委常委、市政協主席。

王鵬的父親王志昌獲悉兒子被抓後,於11月25日趕到吳忠市利通區公安分局,他既沒有見到兒子,也同時失去自由,警方告知不許離開,晚上也必須在他們指定處睡覺。11月27日一大早,他伺機偷跑出來,輾轉來到北京尋求幫助,並將經過在網路上曝光,引起社會和媒體廣泛的關注。


網路作用無遠弗屆,中國網民的正義相挺可形成一股輿論制衡的力量。(AFP)


南方的一位法學專家告訴《新紀元》記者,此案的關鍵是「公器私用」,現在的公檢法這些司法機關已經成為利益集團或者有權有勢者的「家奴」。比如此案中的誹謗罪,根據憲法規定,誹謗罪是自訴案子,「就是說,如果你認為別人誹謗你,你只能到法院去起訴、自訴,公安機關是不應該介入的,從中也可看出公安機關已經成為他們的家奴了。」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光權認為「誹謗罪現在幾乎成為了警察或官員壓制公民的工具」。他甚至建議,將侮辱誹謗這一罪名從刑法中剔除。

不公招考引發王鵬「舉報之路」

王志昌向媒體披露,兒子王鵬考入蘭州大學中文系後與馬晶晶同宿舍。因馬晶晶基本上不學習,幾乎每晚玩電腦遊戲至午夜12點,王鵬為了不影響學習,不得已在外面另租小房單獨住。

在校四年中,馬晶晶除了體育課外,其他很多課程不及格需要補考,成績在倒數幾位。但畢業前夕,07年7月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中,馬晶晶在400多人的報名參考中,不僅筆試第一,面試也是第一,令王鵬和同學們覺得蹊蹺。王鵬分別給國家公務員局、監察部和銀川團市委的相關領導寫了舉報信,但沒有任何結果。

07年大學畢業,馬晶晶如願以償在共青團銀川市委學校部任職,王鵬進入甘肅省圖書館工作。前不久王鵬在網上發帖舉報,遂上演了跨省追捕一幕。

大陸學者王剛橋認為從媒體的報導中看,王鵬的舉報有其「合理懷疑」的事實依據。一是馬晶晶在校表現與公務員考試中力壓四百多考生而榮登兩個第一,異乎尋常;二是寧夏所有擬錄用公務員名單都在人事廳網上公示,但馬晶晶上班半年後其錄用情況仍未在招考部門網站上公示,這也異乎尋常;三是有多份自稱招考工作人員的舉報材料稱,馬晶晶卷面近一半沒做,相關面試人員被「打招呼」……

他還表示警方刑拘王鵬缺乏事實依據,也是對公民批評權和監督權這兩大憲法性權利的不法侵害。跨省拘捕是向公民監督權「尋釁滋事」,「地方警察任意解釋,藉此向更高的權力獻媚,這哪是法律惹的禍,而實是恣意妄為又難以問責的權力在向公民監督權『尋釁滋事』。」

王鵬錯案豈能就此罷了?

輿論的強大壓力下,12月2日吳忠市向外通報,「利通區公安分局在辦理王鵬案件中存在過錯,將本應屬於自訴法律程序的案件按照公訴案件辦理,屬於錯案。」王鵬刑拘立即解除,免除負責處理此案的二名相關的官員,包括市公安局副局長、政法委書記、利通區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兼局長何澤祥,及利通區公安分局黨委副書記、政委汪紅東,並責成有關部門作進一步調查。

北京藍志學律師向《新紀元》記者表示,王鵬事件之所以有現在的進展,有如下的三方面的因素:

其一,網路和網民的呼籲、監督和關注對事件的峰迴路轉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其二,事件枉法當事人的粗暴和無視法律顯得過於業餘和有恃無恐,已經引起社會的公憤。寧夏吳忠有關領導在強大的公眾和輿論的關注下,被迫快速應對。

其三,公民社會堅持理性合法的抗爭結果,遇到這種令人髮指的事情敢於揭露、絕不漠視。

太原市十一屆人大代表賈陸英在博客中表示此案不能就此罷了,還應該進一步查清兩個相關問題做出相應處理,才能還社會以公平正義。首先,利通區公安分局製造此錯案的原由是什麼?為什麼會犯如此低級的錯誤?是否有背後的授意?面對一件件漠視公民權力的錯案,司法機關不應再就事論事了!

其次,王鵬錯案的起因是馬晶晶公務員考試中涉嫌作弊,而寧夏有關部門近日出示相關材料證明馬晶晶沒有作弊。他建議作為社會關注的熱點,應組織權威調查組徹查,給社會一個明明白白的交待。如確有作弊問題,則本人及相關當事人必須受到應有的追究。

也有民眾表示那個「領導批示」才是王鵬跨省刑拘中一錘定音的「主角」,這到底是哪位領導呢?批示的內容是什麼呢?依據又何在呢?不過至今這個謎底還未解開,批示的領導被認為是躲起了貓貓、逃避問責。

大陸的一位學者告訴《新紀元》記者,此案的處理結果,只不過把二個表面上的人進行了不痛不癢的處理,實際上背後隱藏著很大的利益集團或者幕後指揮者,如果沒有後面這些支撐,公安局的局長、副局長絕不會冒這麼大的風險,也可以說被抓的只是替罪羊、「棄車保帥」,如果馬晶晶是普通人、其父母沒有這樣的身份地位,那麼這起跨省追捕絕對不可能發生。

跨省刑拘因言獲罪帶來的啟示

藍志學律師指出,王鵬案是典型的因言治罪,又一當代版的「文字獄」。

他認為王鵬在網上發帖是正常行使公民言論自由表達的權利,網上實名舉報也是正常行使公民監督權的行為。而利通公安分局濫用公權力枉法追究王鵬的行為,是對法律關於誹謗罪不告不理原則和法律明文規定的無視和踐踏。

他表示從此案中不難看出:吳忠市利通區公安分局侵犯了憲法所保障的關於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利,是明顯的違法違憲的行為。有關公安機關在執法過程中,缺乏最為基本的人權意識,無視公民的最基本的權利和尊嚴,同時也缺乏必要的基本法律素養,對王鵬的正常和正當的發帖行為不加認真調查核實,竟然濫用職權、枉法追訴,破壞了國家法律正確的實施。

他認為相關執法機關和部門應該引以為戒。「不能總是把公民網上正常表達意見的權利、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正常履行公民監督的權利的行為,當成是造謠或是誹謗或是煽動。這種習慣性地執法犯法濫用職權的行為,必然導致社會的不和諧不穩定,必然導致公權力權威的下降和喪失。」

他呼籲盡快啟動政治體制改革。沒有徹底的政治體制改革,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這樣的近於頑疾的問題和現象。

王鵬錯案並非孤立的現象

南方的一位法學專家向《新紀元》記者表示,在報導中看到這個案子是公檢法集體討論的結果,那麼一個小小的民事糾紛,竟然要用公檢法集體討論,可見背景之大。這也說明法律不是保護普通老百姓的,也不是用於公眾事務,完完全全淪為他們的工具了,用於打壓、排斥對手。

他指出,王鵬遭跨省追捕類似的事件近年來頻頻發生,包括《法人》雜誌記者朱文娜、《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湖北公民王帥、北京作家謝朝平等,這些事件的不斷重複發生,突顯了極權政府的權政府的致命弱點,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不會吸取教訓,不斷重複同樣的錯誤,王鵬錯案絕不是孤立的社會現象。

他表示中共可以控制報紙、電視、電台,但是無法控制互聯網,這次如果沒有網路的這種圍觀力量,寧夏官方絕對不會糾正自己的錯誤。整個事件報導手法來看,還能很明顯看出它們想表現其「偉光正」,把喪事當成喜事報。◇

本文轉自203期【新紀元週刊】「焦點新聞」欄目
http://mag.epochtimes.com/b5/205/88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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