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醫師是勞保還是公法 過勞死賠償不同

人氣: 304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10年1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台大醫師陳至全疑似工作過量猝死,醫院24日表示,醫師家屬還沒有向院方提出過勞死撫卹申請。但民國88年是醫師高普考的最後一屆,也就是說,陳至全如果是公職醫師就適用公務人員撫恤法,可領取撫恤金及公保的死亡給付。

以目前醫師行業投保情況而言有2種,一是88年前通過高普考的公職醫師,另一種,私人診所雇主協助加入勞保,但醫師不受勞基法保障。

如公職醫師,對於過勞死,撫恤法施行細則中第9條明確規定,積勞過度以致死亡,應同時符合:「第2款,積勞過度:服務機關應舉證其職責繁重,足以使之積勞過度。」、「第3款,公務人員因職務,積勞過度所生疾病,必須與職務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並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開具醫療證明書記載之疾病或傷害原因證明之。」此施行細則明年1月1日實施。

但非公職醫師,勞工局表示,如果是服務於私人機構,如診所,負責人願意協助加入勞保也可,但不適勞基法,是否過勞死,須勞委會職災處審核確認勞保局才會給付,賠償金為45個月的薪資。

公職醫護人員停招後,護理人員轉納入勞保範圍,改採三班8小時輪班制,超時機會就較少。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