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建議高鐵應對大角咀舊樓做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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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香港報道)早前馬頭圍道塌樓事件及大角咀橡樹街舊樓裂縫事件發生後,香港市民對舊樓的安全焦慮日增,公共專業聯盟「新高鐵專家組」昨日召開記者會,就廣深港高鐵項目對大角咀舊樓的影響進行了初步分析,對港鐵公司應如何進行風險評估提出建議。同時參考環評條例技術備忘錄內的條款及終審庭2005年的案例,做出結論及建議,認為政府及港鐵應從保障市民利益為出發點,以釋市民疑慮。

公共專業聯盟主席黎廣德表示,專家組在過去一段時間,做了一些研究。謹慎考慮有關居民的憂慮,實際上港鐵工程對樓宇有很大影響。「因為政府及港鐵公司向市民發放的資料很有限。作為專家組有責任了解清楚政府發放的資料,再加上實際上對於工程的影響,然後以專業的判斷儘量向公眾解釋目前的形勢,做出初步的分析。」

就此專家組做出4點結論,港鐵公司基本已完成了高鐵的詳細設計,但向大角咀居民發放的資料十分有限,未能釋除居民對舊樓安全的憂慮。判定一項工程設計是否達標,不但包括客觀安全標準,更同時包括使用者的主觀「舒適度」。因此,港鐵公司作為項目管理者,對於釋除居民疑慮是責無旁貸。

按照正常項目速度,由於港鐵公司已基本完成了高鐵的詳細設計及地質勘探,港鐵應已對受影響的每一楝樓宇,完成了「樓宇現狀測量」及「建築影響評估」。

作為是否安全達標參考

專家組參考《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內的環境影響評估程式的技術備忘錄,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應該盡可能採用「定量環境影響評價」。由於公眾對舊樓安全危害生命的關注,參照技術備忘錄第12條的規定,制定「定量危險評估」是最切合時宜的安排。根據風險指引,可以作為安全風險是否達標的參考。

根據終審庭2005年「紹榮鋼鐵」對「環保署及機管局」的判例,「定量危險評估」對於一項可能危及生命的環境影響,是必不可少的步驟。正因為項目倡議人當時未有進行「定量危險評估」,終審庭判定「環保署及機管局」敗訴的主因,以致項目環境許可證被法庭撤消。最後這個項目未做成。

黎廣德說:「參考這個案例,市民這麼關心現在整個工程對於舊樓的風險,以及會否影響人命的傷亡,亦只有在這個情況下,用這一類的定量危險評估都是適用的。最理想的方法是用最嚴謹的科學方法去令居民可以安心,做這個評估是最有效的手段。」

以保障居民利益為出發點

專業小組建議港鐵公佈已有的報告,包括樓宇勘測報告。黎廣德說:「過去港鐵這類報告是不公佈的,因為港鐵作為私人公司會做這類報告,目的是為了保障自己……這次這個項目是不同的,港鐵不是作為一個私人公司去做這個項目的,是作為政府的代理人去做這個項目。百分之一百是公共工程,所以責任不單只在港鐵身上,也在政府身上,因為政府才是一個大業主。政府不應該保障自己的利益出發,而應該從保障居民的利益出發。」

黎廣德分析大角咀的部份樓宇說:「每一座建造時的地基都不同的,最穩固的打樁打到基層的岩層,有些沒用樁柱設計,地基只是坐在鬆土上面。因此每一座樓宇所承受的風險都不同。所以,建議最合理的方法就是按每座樓宇的情況作一個定量的危險評估。因應自己本身的設計及高鐵本身隧道的走線,在鑽挖的時候,有多大可能令到泥土移位或地下水流失的時候可能有改變。」他希望港鐵從速去做,以釋居民的疑慮。

大角咀居民馮炳德說:「在這些大型基建開始至少4、5年前,應展開這些前期的調查,看看社區的問題,究竟這些基建開展的時候,有無影響社區各方面的民生或樓宇。再評估、收集資料及進行調查,才決定是否開始工程。」

高鐵專家組提4項建議

因此,公共專業聯盟「新高鐵專家組」提出4項建議,包括:港鐵應向大角咀居民馬上公佈已完成的「樓宇現狀測量」報告及「建築物影響評估」報告;應參照環境影響評估程式的技術備忘錄第12條的規定或國際最佳守則,馬上開展對大角咀舊樓群進行「定量危險評估」;在未完成「定量危險評估」前,港鐵公司應推延相關隧道段落工程的合同簽約時間,避免因為將來一旦需要修改走線設計時蒙受損失;政府應參照「昂坪360」公程項目的做法,由獨立團體主動邀請大角咀居民和持份者代表,與港鐵代表一起組成「聯合監察小組」,讓居民持續監察項目進展及提供意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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