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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法律講座幫助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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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潤華紐約報導)有感於華裔新移民婦女及兒童常常因語言不通、文化不同、身份不合法、甚至顧面子等原因,在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以及人口販賣等傷害時不敢向外求助或報警,因而無法獲得適當的幫助﹐紐約勵馨24日邀請皇后區法律服務處(Queens Legal Services)家庭法部門主任布萊恩‧德金(Brian Dworkin)律師,為民眾解說如何申請保護令、孩子監護權、探望權、子女扶養費及配偶生活費等家暴受害人最常面臨的法律問題。

德金首先說明,不論家事法院、刑事法院或高等法院都可以核發保護令給受害人。一般來說,家事法院管轄的範圍主要是兒童監護權、贍養費、配偶贍養費及虐待兒童等案件。刑事法院則審理一些涉有攻擊性、暴力傷害、恐嚇及偷盜等行為並已報警處理的案件。至於契約或商業糾紛、離婚等許多繁雜的案件則屬高等法院審理的範圍。以前家事法院只受理具有血緣或親屬關係的案件,2008 年修改後,凡是具有親密關係如同性戀、戀愛中的男女或同居人都可以向家事法院申請保護令。

有些婦女擔心取得保護令後,先生離開家,自己跟孩子的生計反而會陷入困境。德金表示,若是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同時在家庭法院申請子女的扶養費及配偶生活費,法官會根據被告的所得判決,並且代為強制收款寄給受害人。有時候施暴者被隔離後會要求見孩子或爭奪孩子的監護權,法官會以孩子的最佳利益為判決考量。許多婦女擔心自己沒有工作或收入沒有先生多,很難爭取到監護權,其實能夠提供孩子一個沒有恐懼、身心得以健康成長的環境,遠比物質條件優渥更重要。

紐約勵馨婦幼關懷中心長期與多家非營利的法律服務機構合作,提供受害人免費的法律諮詢、代理及出庭辯護。另外,紐約勵馨也提供免費及保密的中文熱線、緊急處置、輔導諮商、婦女支持團體、法律援助及社工服務等,曾協助數百個受害人走出黑暗陰影,心靈獲得醫治,重建自由、有尊嚴的生活。

紐約勵馨總幹事劉元芬建議,受虐婦女遇事應先諮詢非營利的法律服務機構,只要是真實的家暴受害人,收入沒有超過上限(每一個機構的限制不同)通常都可以獲得免費的法律服務。一般來說,法院都會提供中文翻譯及免費律師,所以語言應該不成問題。

如需索取各種家庭法律的中文資料,或聯繫非營利法律服務處,請洽紐約勵馨,電話是1-877-990-8595。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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