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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勞保局限南山 4.1前提繳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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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南山人壽勞資雙方為了彼此關係,究竟是產業工會堅持的雇傭制,還是資方認定的承攬制,鬧得不可開交,台北市勞保局日前行文南山人壽,要求在今年4月1日前為二千餘名業務人員提繳退休金,在政府正要審查中策收購南山人壽案前夕,勞資爭議將使問題更形複雜。

有關業務員與保險公司間法律關係的爭議由來已久,而南山與南山業務員間是否為勞僱關係的爭議,更是自1998年以來持續發生。自從政府公布將保險業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後,大約有二十%的南山業務人員於1998年加入南山產業工會。

但是南山人壽資方始終認定,業務人員係公司的承攬人而非雇員。南山並指出,為解決此一爭議,該公司分別於2005年兩度發出問卷,詢問業務主管與業務專員是否願意成為南山的員工還是繼續維持現有獨立承攬人身分。調查結果有一○九二○位業務主管與一一四一位業務專員願意繼續維持獨立承攬人身分。南山因此認定,絕大多數之業務主管希望與公司維持承攬與委任之關係。

依據勞基法,勞資關係若為雇傭制,雇主對雇員的義務包括資遣費、基本工資、退休金,及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予以補償。因南山從不認為自己係業務代表與業務主管在勞動基準法定義下之雇主,故未曾支付上述款項。

但南山仍依過去勞動基準法尚未施行前即實施之制度,提供公積金予符合資格的業務員及業務主管,以使其於業務員契約終止時可一次性領回一筆款項,這筆款項目前累積約有一百四十億元。

由於在法理上與現實面,勞資雙方都能提出有利證據進行攻防,主管單位也無法進行判定,但在政府審查中策收購南山案前,勞方的抗爭動作,將會對審查案造成干擾。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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