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司與中國二戰勞工「和解」沒有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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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錫紅從加拿大發來的報導)加拿大亞洲二戰浩劫史實維護會發表聲明表示,無法接受日本西松公司提出的與中國對日索賠勞工的和解條件,因為那是對勞工的第二次侮辱。

加拿大亞洲二戰浩劫史實維護會共同主席列國遠、王裕佳代表該會發表聲明表示,支持中國對日索賠的勞工應該拒絕接受日本西松建設(株氏會社)沒有誠意的「和解條款」,並呼籲代表中國勞工原告的日本律師,不得違背中國勞工原告之立場。

聲明指出,在日本侵華戰爭期間,日本政府與相關日本公司共同策劃、共同實施了強擄中國勞工的不法行為。自1943年起,至少將近4萬名中國勞工強擄至日本國,強迫中國勞工分別在三菱、三井、鹿島、西松等35家日本企業的135個事業所做苦役。極為惡劣的勞動條件、被迫超強度地勞動,使得6830名中國勞工死亡,許多勞工身患多種疾病或留下終身殘疾。

列國遠認為,西松公司的和解條款無法令人接受。她說,當和解條款出來的時候,大家一看,發現它最大的問題是,將日本高等法院認為,中國人的索賠權已經被放棄作為前提條件了。

據中國官方文件記載,1972年9月25日,日本首相田中角榮訪問中國,同中國開展復交談判。周恩來在會談中指出,「由於中國人民深受賠償之苦,所以也不願日本人民嚐此苦頭。為了中日兩國人民友好,中國放棄賠償的要求。」在9月29日中日兩國政府簽署的《中日聯合聲明》中,對於日本賠償問題寫道:「中國政府宣佈,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

自1995年起,部份倖存的中國勞工陸續在日本法院向日本政府及相關日本企業提起了損害賠償訴訟。經過十幾年的訴訟,在日本法院作出的判決中,均認定了戰時日本政府及相關企業實施了強擄及奴役中國勞工的違法行為,認定了中國勞工在極為惡劣的條件下做苦役,在精神和肉體上遭受了巨大的損害。但日本最高法院卻以中國政府在中日聯合聲明中,已代表中國個人放棄了索償的權利為由,免除了日本政府及相關日本公司的責任。

列國遠認為,日本西松公司將日本最高法院的裁決作為前提是不合理的。她說,這樣一來,就是說中國人已經沒有索賠權了,所以相關企業給的錢算是救濟。列國遠並認為,如果中國勞工接受日本西松公司的和解條件,將是對中國勞工的再度羞辱。她說,假如這些勞工真的接受了這筆小錢,因此而解決了這一問題的話,就變成是第二次對這些勞工的侮辱。

日本西松公司於2009年上半年表示,希望與中國勞工以和解的方式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對此,中國勞工受害者給予了積極地響應。然而,該公司堅持將日本法院認為「中國人索償權已放棄,可給中國人適當救濟」寫入和解條款,並以此作為與中國勞工簽訂和解協議的前提。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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