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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詐騙 NCC擬訂二類電信資本額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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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0日電)詐騙電話防不勝防,且手法不斷翻新,讓許多民眾損失錢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對詐騙者較常使用的第二類電信事業,擬明訂資本額門檻為新台幣1000萬元。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王幸男等人提案電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因未與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潘維剛等人提案併案審查,遭國民黨籍立委質疑程序問題,經協商,決議在本會期內召開公聽會後,再排定審查。

王幸男等人提案重點為,盼加重電信業者社會責任,建置下一代網路(NGN)設備,將防治電話詐騙的責任明文化,新增相關罰則,明訂未能拒絕詐騙電話接收與傳遞,得處30萬元到300萬元;若屆期未改善,得「按日」連續處罰,或停止營業之一部分。

此外,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的電信內容(例如色情電話等),或是違規的廣告物所登載電話,現行並無罰則,提案也增訂10萬元到50萬元罰鍰。

對防治電話詐騙作為,NCC副主委陳正倉在委員會報告指出,國內發話或受話轉接部分,若無NCC許可,不得繞出國境;國際網路業者應具配合檢調機關過濾國際來話識別或阻斷機制;市話、行動與164網路電話,應提供客戶拒接國際來話功能,並應顯示國際碼。

陳正倉說,要做到上述措施,必須修改網路互連辦法,NCC已召開多次會議,預計3到6個月會完成。

陳正倉表示,由於許多電話詐騙來自第二類電信業者,NCC研擬提高第二類電信業者資本額到1000萬元,提高設置門檻,防止隨意開設電信公司詐騙。目前第二類電信業者無設置公司的資本額門檻。

他說,NCC也將加強第二類電信業者「行政訪查」,今年已訪查42家,預計年底前訪查220家,一經發現違法情況立即開罰,並移送相關案件給地檢署或刑事局。不過,今年截至目前未發現違法情況。

陳正倉私下受訪時說,技術層面很難做到完全防堵詐騙電話,因此,重點不在技術提升,而在要抓出詐騙者,這部分要請刑事局多費心,但NCC仍會盡力。

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發言人劉莉秋認為,現在已有第一類電信業者建置下一代網路,但仍無法從技術面防堵詐騙電話,導致業者花大錢卻無實效;若依立委提案版本來看,第二類電信業者從事詐騙,卻要開罰第一類電信業者,「可以罰到我們關門」,不僅對第一類電信業者不公平,也無法收防堵詐騙電話實效。

依電信法規定,第一類電信事業指設置電信機線設備,提供電信服務之事業,例如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威寶電信等,採「特許制」;第一類電信事業之外就是第二類電信事業,採「許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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