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板鴨商標爭議 劉德華:尚在諮詢何來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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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5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偉綜合報導)四川老人劉德華在家鄉賣板鴨30年,生意愈做愈好,幾年前用自己名字註冊了商標,卻因為跟本港藝人劉德華同名同姓,而收到律師信要求停止使用此商標。自事件被廣泛報道後,藝人劉德華一直未有回應,昨日(5月4日)他在個人網誌上發表了自己對事件的看法。劉德華在文中首段稱「外面有點亂了!誰能分辨真相!是不是不能按理出牌了!」


劉伯的女兒表示他們全家都喜歡聽劉德華的歌,她相信出律師信不是劉德華的意思。(圖/大紀元資料圖片)


委託代理監察商標

劉德華指出其公司一直有委託知識產權代理公司監察商標問題,每當與無關的商標有不必要的聯繫時,代理會主動書面去信「商標註冊委員會」諮詢,每月均有提出這種諮詢。他還表示,「商標註冊委員會」會找相關註冊商標公司作出全面瞭解,委員會再作出全面評估,再向他們回覆,這樣才完成整個諮詢過程。到目前為止,他們向多個商標作出諮詢,但到今天也沒有完成其中任何一個正常程序。

尚未到訴訟階段

劉德華指,知識產權代理公司早在2009年已就劉德華板鴨店,進行商標諮詢,至今半年多來仍待對方提供資料,公司靜候通知。在4月28及29日有傳媒廣泛報道,板鴨店之事才忽然成為焦點。華仔無奈的表示他也是通過傳媒的報道才了解到68歲劉伯及他的板鴨店的情況。他強調,媒體報道中提到訴訟程序已進行,純屬虛構,諮詢過程仍未完成,何來訴訟。

發信要求撤銷商標

據媒體報道,有記者致電負責這次商標爭議事件的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查詢,其商標部經理吳瓊證實,他們在去年接到亨泰環宇有限公司委託,認為四川省崇州市專賣板鴨的劉德華把「劉德華」三個字註冊在板鴨、醃肉、香腸等商品上,侵犯香港藝人劉德華的名譽權,已發信要求撤銷其「劉德華」牌商標。


劉伯的板鴨店(網絡圖片)


劉伯80年創板鴨店

四川劉德華老伯在1980年已創立自己姓名的板鴨店,到幾年前他用自己的名字去註冊商標。他的女兒說:「當時大家都有閃過侵權這問題,但無深究,有關部門亦審批了,所以相信無問題」。她強調父親與香港劉德華「風牛馬不相及,不是想用他的名字去叨光(佔便宜)」。◇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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