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河評論第58集

橫河:律師吊照門凸顯中國法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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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5日訊】(希望之聲《橫河評論》節目) 橫河:各位聽眾大家好,我是橫河。今天和大家討論一下從律師吊照門事件看中國的法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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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週,北京的司法界又爆出了一件大事。在4月22日的時候,北京市司法局舉行了一個聽證會,就這個司法局要吊銷安匯律師事務所的唐吉田律師和舜和律師事務所的劉巍律師的律師執業證書這件事情舉行了一個聽證。

北京市司法局甚至到司法部,都如臨大敵。司法部甚至出面通過律師事務所施加壓力,禁止律師為劉巍做代理。其他的代理律師,有的被禁止出席;有的就受到了很大的壓力。最後就有三位律師做了這兩位律師的代理。很多律師和跟案情有關的人員,都不能進入這個聽證會場;進入聽證會場在現場的都是官方人員。而在入口處,對於趕來旁聽的至少有200多位民眾,是驅趕甚至拘押。當時在現場有20多個位置,絕大多數都被北京市司法局律管處的人員佔據了。

律管處就是管理律師,也是這一次出面要吊銷兩位律師執業證書的。由北京市司法局的法制處的兩位工作人員主持了聽證會。而律管處的兩位調查員,一位姓朱;一位姓陳,他們是完全不按照事實,而是按照上面的意思要給這兩位律師定罪的方式,來進行陳述和進行調查的。

這件事情,除了在中國大陸引起了律師界、法律界的強烈的反應之外,也引起了國際上的廣泛關注。僅僅是隨便查一下就能查到像《紐約時報》、美聯社都做了報道。而美聯社的這篇報道廣泛的轉載,包括《華盛頓郵報》在內的大報,都刊登了美聯社這篇報道。其他還有《澳洲人報》等等,都報道了這個消息。而像中國人權、大赦國際,還有總部設在美國的法律人權協會,以及台灣律師協會的人權委員會等,都紛紛的發表聲明,或者發表他們的評論,對這件事情表示了高度的關注。

在大陸的網站上博客上也可以看到很多很多關於這方面消息的報道。在Google上面一查的話,至少能夠查到幾萬篇相關的東西。有一位一貫關注中國人權的美國律師,她告訴我,說這條消息出來以後,有非常多的律師和她聯繫來問。因為她比較關注中國的人權,所以很多人就問她,向她瞭解這件事情。

在國外,人們並不把這件事情看成是一個孤立的個案,而是把它做為中國一個普遍的法律環境的「晴雨表」。對於美國和世界各國的政界、金融界、法律界而言,實際上中國的法律環境是它們制定政策、甚至是公司決策等的重要依據。所以這件事情人們對它的關注的程度,遠遠超過在中國其他的侵犯人權的個案的範圍了。

這件事情,如果我們回過頭來看一下、事件回放一下。那是在去年,就是2009年4月27日四川省瀘州市中級法院二審法輪功學員楊明,唐吉田律師和劉巍律師是做為辯護律師。大家知道在2008年奧運會前後,抓了大批的法輪功學員。根據法輪功人權工作小組的報道,有1萬多名法輪功學員因為奧運被抓。這些絕大部分在奧運結束以後,並沒有被釋放。很多被非法判刑和非法勞教了。楊明就是被非法羈押了8個月以後,被瀘州市江陽區法院一審非法判了5年,楊明就上訴,而他的家人,就幫他到北京去請了兩位律師。因為當地還沒有律師敢為法輪功學員作辯護。

在4月27日的中級法院二審,審判長叫做李旭東,當天在法庭裡面和外面的秩序非常混亂,主要發生的情況是一開始審判員和法庭工作人員就遲到了,遲遲不進入法庭。在法庭內有人對律師進行密集的錄像,而按照法律,在法庭內是不准錄像的。當律師提出抗議的時候,審判長對於這個法庭裡面的旁聽人員進行錄像行為沒有進行制止,就任其錄像。

而且在這個辯護的過程當中,審判長不讓法輪功學員楊明為自己做辯護。而且有10多次阻斷辯護人的發言,最後以至於辯護人沒有辦法正常辯護。據律師說,當時法庭辯護當中由於審判長的干擾,無法進行辯護的情況下,律師不想做法庭侵犯他們所代理的人的權利的幫兇,所以他們就選擇了退庭。同時提交了書面辯護詞。

那一次是四川省瀘州市第一起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案例。律師選擇了退庭以後,法庭就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維持原判5年。這個情況,本來是法官和法庭中的一些法官不願意惹或者是不敢惹的不明身份的人在違法,結果,瀘州市中級法院採取了惡人先告狀的手法,就在當年的8月份,就是法庭審理的4個月以後,向北京司法局投訴兩位為法輪功學員做辯護的律師唐吉田和劉巍,說他們擾亂法庭秩序。

上週一,律師接到了北京司法局的通知,說是要吊銷他們的執照,這和以往北京市律師協會或者是司法局不讓律師通過年檢的情況是不一樣的。不讓通過年檢,第二年可以讓他通過,他還可以繼續當律師;而吊銷執照,就是再也不能再當律師了。

從這個過程看,我們可以看到最近這些年來,國內律師的生存環境,是日益惡化了。就在北京舉行聽證的當天,另外一位遠在南方的律師,就是福建網友誹謗案,這件事情大家知道的是福建省有一位女性被強姦致死以後,在鄧玉嬌案發生以後,就有人把福建的這個案子給揭出來了。結果,福建官方就起訴了三名在網絡上把這個事件披露出來的網友。這個案子就是「福建網友誹謗案」。

就在4月22日這一天,其中一名網友的辯護律師叫林洪楠,他擔任主任的律師事務所被福州市司法局責令解散。而這個理由很荒唐,說是林洪楠本人因為8年前的一起洩密案,被處以停業一年的處罰,所以他不能開業了,那麼這個律師事務所也就要被解散。他所被指控的事件,是8年前因為福清市「紀委爆炸案」,說他在閱卷的時候,把標有機密的福清市政法委的一個文件帶走了,交給了當事人,導致這個文件在海外曝光。

在這之前大家知道,在重慶薄熙來唱紅打黑的過程當中,所判的北京的律師李莊案子,給他定的罪是要他的當事人做偽證。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李莊提示他的當事人做偽證,結果就以眨眼睛暗示來給他定罪。那這本身就是非常荒唐的事情。

在更早的時候,去年6月份的時候,北京有20多名人權律師沒有通過北京律協的年檢。現在,據西方媒體報道,一共實際上有50多名律師沒有通過年檢。而北京律師協會根本就沒有這個權力給律師證蓋年檢章。去年還有兩位北京律師李春富和張凱,在重慶也是辦理法輪功學員在勞教所突然死亡的案例,結果,被重慶市江津政法委綜治辦的人員毆打。更早一點,北京的律師程海在成都辦法輪功學員的案子的時候,也是被綜治辦的人員毆打。

北京的律師辦的案子被打或者是被投訴,要被吊銷執照,甚至被判刑,都和四川有關。重慶的當然現在是直轄市了,但是重慶它的地域範圍仍然是原來的四川的這個地區範圍,都和四川有直接的關係。當然還有一些更有名的例子,是國際上關注的例子,我們今天就不提了,像高智晟律師被判刑,被失蹤;而最近現身的時候,臉部嚴重變形,像這種的都是國內的律師而且特別是涉及到了一些所謂敏感的案子,尤其是法輪功學員的案子的時候,他們被打壓的程度就特別的嚴重。

從這些案子當中,我們可以看到它有一個共同的地方。就是這些案子的背後,你可以看到在法庭在法院的背後,都有一個無處不在的中共的黑手在裡面。

在這起吊照門的事件當中,有一個非常引人關注的情節,當審判長李旭東在試圖壓縮這個辯護人的辯護空間的時候,在每一次這個審判長要阻斷辯護人發言之前,都會和坐在旁聽席的一個男士進行眼神的交流,或者是聽到旁聽席這位男士咳嗽的時候,審判長李旭東就會有阻斷辯護人或者是法輪功學員自我辯護的言論的行動。

也就是說這個審判長他是根據坐在旁聽席的這個人的態度和表示來行動的。那麼坐在旁聽席的這個人是誰,兩位律師沒有說他們也不會認識,因為他們是從北京去的律師。但是你想想看,誰能夠對法庭的審判長下命令?是誰他的位置在審判長之上的?我相信這不是在法律上對審判長把關的人。因為如果說是在法律上對審判長把關的話,那麼他可能就是瀘州法院刑庭的庭長,或者是瀘州法院中級法院的院長這一類的。但是,這種把關完全不必要在法庭上進行。因為如果是就這個法官的法律知識或者是執法的程度沒有把握的話,沒有信心的話,它們完全可以在開庭之前就換一個它們信得過的法官來審這個案子。所以這不是在法律上的把關。那麼不在法律上把關會在什麼地方把關呢?就是在中共的這個黨的政策上把關的人。因為這個人他不在法庭裡面,法院裡面任何一個人都要看他的臉色行事。而政策是這個人在控制的,所以一定不是刑庭的庭長,一定不是法院的院長,而是另有人在。

那麼是誰在法院之外,而又能管法院的法官呢?在中共的這個系統裡面,就是黨委的政法委和610辦公室。在法輪功問題上,610 辦公室就有這樣的權力去管檢察院,法院、甚至公安局。在這個之上,是黨委的政法委來統一管這個所謂政法的。

同樣我們可以看到,不僅是在這個案子裡頭,在福建網友誹謗案當中,所提到的8年前的所謂的洩密,那麼指控洩漏的文件是什麼呢?是福清市黨委政法委的一個文件。要知道國家機密,如果說是國家的機密的話,應該不包括共產黨的機密,不包括的黨的機密;因為黨的機密,那不是國家的秘密,而是那個政黨的秘密,那麼完全是用它們自己黨紀來處理,而不應該用國法來處理。

政法委的文件,出現在法庭法院的文件當中,本身就是非法的。因為從中國的法律來說的話,至少在字面上,法院是獨立的,政法委不應該給法院下達文件,這本身就是非法的。如果這個文件本身和案情有關的話,那麼就是政法委公然干涉法庭調查和判案,也許它們就是不想讓政法委公然干涉法庭調查和判案這樣的消息傳到海外去,這就是為什麼要把它標記成機密,特別是不能傳到海外去公開。所以你可以看到在中國的司法體系裡面,是有這麼一個共產黨的黑手在後面指揮著,操縱著司法系統在侵犯人權。

在今天中國政壇,它有很多派系的鬥爭,人們說的比較多的是團派和太子黨的鬥爭,或者是江系和胡系的鬥爭。那麼在這種鬥爭當中,就有相當多的無辜者成為它們派系鬥爭的犧牲品。像李莊就是薄熙來通過「唱紅打黑」想返回北京權力中心的這麼一場派系鬥爭當中,李莊成了犧牲品。然而不管是這個鬥爭是誰和誰鬥,鬥爭的雙方他都不會去考慮李莊本人是不是冤枉。即使明明知道這是冤案,無論是誰,不管是在派系鬥爭當中,他跟他一派的,還是跟他不是一派的,甚至是跟他有權力利益衝突的人,都會來配合薄熙來製造的這個冤案。我們可以看到,在把他判刑然後開除出律師協會等等這個舉動當中,從司法部、北京司法局、全國律師協會、北京律師協會,都在配合薄熙來的行動,而這些部門很可能不是薄熙來這一派系的人,但是他們照樣對重慶的這些要求言聽計從。

我們再看這一次這個律師吊銷執照的吊照門案,瀘州中級法院居然一個投訴就能夠使司法部都動起來,因為有一個來自東北的律師,就是司法部給他的律師事務所施加壓力,不讓他到北京去的。瀘州市中院這是個級別非常非常低的法院,它怎麼能夠就隨便調動司法部呢?

從在重慶的江津,李春富和張凱律師被打,成都程海律師被打,北京的官方無論是司法部門還是官方的律師協會都不作聲,從來沒有以任何維護律師辯護的權利或者基本人權的角度,出面來和重慶方面和成都方面交涉,從來沒有過。而這些被打的律師,後來都以某種藉口被北京的司法局或者是律協懲罰了。

為什麼是這樣的?就是不管哪個派系佔上風,這些無辜者、被迫害的律師們都不會有人出來替他們說話,其原因就是,不管哪一個派系它都是中共的,它們之間的爭論,它們之間鬥爭的本質是誰能夠當權的問題,而不是誰能為百姓說話的問題;是誰能夠控制最大的權力問題,而不是誰能夠為中國人民謀取最大的利益,或者是爭取權利的鬥爭。對它們來說,其實本質都是一樣的,就是不管哪一派哪一系,對於迫害人民,無視和踐踏法律,哪怕是它們自己制定的法律,它們的態度都是一樣的。所以一方可以在權斗當中失勢,但是這個失勢的這一方,它所製造的冤案,不會因為它的失勢而翻案,不會因為它的失勢而平反,更不可能有人為它製造的冤案去向被冤枉的人去賠禮道歉。

我們再看一看在這一次吊照門事件當中,瀘州中院和北京市司法局的所作所為。我們知道在歷史上對於反人類罪的審判,對於不是推動、不是指揮的人,即使是執行的人也是不放過的。在紐倫堡審判當中,被判有罪的,並不因為服從命令而被赦免罪行。東歐劇變以後,對於東德柏林牆守衛士兵的審判當中,法官有一段話,說明在任何情況下,「良知應該高於法律」。但是我覺得最有意義還是另外一段問答,作家龍應台問過一位曾經擔任過邊境守衛的一個前東德人,「您說,圍牆的守衛在改朝換代之後受審判,公不公平?」那個人回答說,「當然公平。」「……是總理命令他們開槍的沒錯,可是沒人命令他們一定得射中呀!」,「開槍可以說是奉命,不由自己,可射中,就是蓄意殺人嘛!」

將來在中國對於中共迫害人權,特別是迫害法輪功的直接參與者,因為迫害法輪功是中國目前最大的人權災難,所以這是一定要進行審判的。那麼對這些人將來進行審判的時候,被告會面臨同樣的問題,還會更嚴重。

首先它們面臨的,它們可以回答的是執行命令的說法,當然這個問題審判東德柏林牆士兵的法官已經說了,「良知應該高於法律」,但是執行命令的這種托辭這些人還用不上,為什麼呢?因為他們絕大部分的人沒有辦法說他是遵照法律在行動。因為法律,很多辯護律師在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時候已經說的很清楚了,中國沒有一條法律是針對法輪功的,所以這些人將來是找不到法律依據為自己做辯護的。

還有一個托辭就可以說是收到了文件和命令。那麼同樣的,文件和命令不能高於法律,這是在中國的憲法和法律裡面都說的很清楚的。況且還有很多是口頭命令,這些口頭命令到時候沒有對證的,上面不承認,執行者只能自己負責。

再一種就是酷刑迫害致死致殘這些案例當中,那些兇手他是不可能拿出法律文件來為自己施用酷刑辯護的,因為中共在公開場合,它對國際社會說的是它三申五令禁止酷刑,因此最終監獄、勞教所的看守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當然發動者和指揮者的責任更大,但是這不是我們今天在這裡討論的內容。

即使是有口頭的命令,有人是被迫執行命令的,但是有一些人是自己一定要做壞事,自己主動去做壞事的。像這次瀘州中院的投訴,它就不是按照法律在辦事,也不是接受了命令和文件,而是它自己主動要做壞事。因為即使是當時在法院裡面,在法庭開庭的時候,律師離開了,瀘州中院即使是違法的判了這位法輪功學員,它也沒有必要到北京去投訴,這件事情它是主動自己要做壞事的,它不可能把責任推給任何人,因為沒有一個人下命令給它叫它去投訴,這件事情本來就是在瀘州中院發生的。

同樣的北京司法局也會面臨這樣的問題。北京市司法局是壞事作盡,從迫害高智晟律師,到去年通過北京律協不給20多名,也有的說是50多名律師年檢,不給他們蓋年檢章,到現在吊銷唐吉田律師和劉巍律師的執照,它都不能推卸責任的,是它做的。包括北京市司法局的局長、包括北京司法局律管處處長,到時候都不能推卸責任。

每年給北京司法局投訴多了,什麼時候司法局去理會過別人的投訴,什麼時候去解決過別人的投訴,為什麼非要解決這一樁,為什麼瀘州市中院一投訴,他馬上就跳出來執行了。瀘州市中院不是你的上級單位,這就是它自己硬要做壞事,沒有法律、沒有規定、沒有命令、沒有文件,到時候就是自己要承擔責任。

《芝加哥論壇報》兒童版有一個主持人叫西勒.庫斯特,當時有一個孩子給他寫了一封信,後來他發現有很多孩子給他這一類的信:「上帝為什麼不獎賞好人,為什麼不懲罰壞人」,後來他通過一件事情找到了答案,他就回了一封信,在《芝加哥論壇報》上面刊登了,這封信的題目叫做:「上帝讓你成為好孩子,就是對你的最高獎賞」,後來被美國和歐洲1千多家報刊轉載過,而且每年的兒童節都要重新刊載一次。

據傳說有一位中國人讀了這個文章以後,在《芝加哥論壇報》的網頁上留言,這個留言也流傳的很廣,我覺得很有意思:中國民間有一句古話叫「惡有惡報,善有善報,不是不到,時候未到」,他說他曾經對惡人遲遲得不到報應感到迷惑不解,但是看了這篇文章以後,他說他終於明白了,因為讓惡人成為惡人,就是上帝對他們的懲罰。好,謝謝大家!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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