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豐丘明隧道7死國賠 縣府拒絕

人氣: 25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5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信仁/南投報導〕縣府受理99年度賠議字001號,豐丘明隧道活埋事件的國賠審議結果是拒絕理賠!


豐丘明隧道山崩事故現場,至今仍堆積龐大土石。(自由時報記者陳信仁攝)


理由書強調並無疏失

縣府在理由書中強調,已善盡水土保持的管理監督責任,並無疏失,災害原因歸咎公路主管機關未做好邊坡及安全評估管制所致。

26名豐丘明隧道罹難家屬聯名向縣府聲請國賠,認為活埋意外事故係因山坡地水土保持未做好監督與管理維護,才釀成山坡大面積崩落,導致死者董振斌等7人不幸遇難,縣府應負起賠償責任。

縣府針對豐丘明隧道活埋案做出今年第1起拒絕賠償的決定,指出以國內外現有科技技術,實在無法預測該邊坡何時會崩塌,且山崩處上方種植果園並無違反水土保持法規定,邊坡崩塌也與果園排水無直接關連,顯示縣府並無故意、過失或怠於職務情事。

指公路總局未適當保護

縣府表示,發生地點的省道邊坡維護管理機關為公路總局,該路段闢建於豐丘地質脆弱地區,曾發生多次崩塌,公路機關未考量地質脆弱因素而將省道緊鄰高陡邊坡旁,理應主動瞭解上邊坡對道路通行安全的影響評估,卻未做好適當保護,才導致山崩意外發生。

去年10月底,公路總局審議也決定拒絕國賠。信義工務段指出,該處山坡地原屬於林業用地,後來才變更為農牧用地,下方又是重要省道,縣府理應更重視水保工作,檢方起訴認為山坡崩落原因是縣府未做好水土保持監督管理所致,未來也將是協議國賠的重要依據。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