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翔:保密法存漏洞 更易以言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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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7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中共人大常委日前通過修訂國家秘密法,首次明確要求網絡商要配合當局調查。資深傳媒人程翔認為新保密法進一步加強對網絡的監控,是嚴重的倒退。他並指出保密法存漏洞,沒有明確說明何謂洩密,造成遍地是機密,更多人被以言入罪。

新法嚴重倒退

4月27日,中共人大常委會修訂《保守國家秘密法》,增加要求互聯網和電信運營商、服務商,應配合公安、國家安全等機構對洩密進行調查。程翔認為新保密法進一步加強對網絡的監控,是嚴重的倒退,他指互聯網的供應商根本無法分辨甚麼是「國家機密」,此法將對供應商造成不利的影響,「要不就是供應商很容易踩地雷,要不就是,供應商為了自己保險,他自動給你卡住一些信息,這樣都是對供應商很不利,而且也對信息的傳遞也是很不利的。」程翔表示,師濤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很多供應商為了爭取中國市場,也許會被迫去跟它合作,或者是自動自覺的去截堵信息的流通,或者向當局提供信息源,這都會讓供應商陷入一個非常難堪的道德危機」。

程翔因撰文披露江澤民向俄羅斯出賣領土事件,遭中共當局以間諜罪冤判5年,他強調最關鍵的是如何界定「何謂洩密」,因為無論新舊法都沒有明確說明一個人怎樣稱為洩露國家機密,「在中國有一種特殊的情況,你手上所拿到的資料,明明沒有打戳印說是國家機密,但是它要定你罪的時候,它可以拿你的資料去叫保密局來鑒定。然後保密局說,這是國家機密。」

鑒定國家機密缺準則

他表示自己是當中的受害者,「因為媒體的一個擔憂就是說,你現在寫的東西不知道甚麼時候它會把你定為秘密……我在法庭說,這是我寫的,怎麼是國家機密呢?它就說保密局做出的鑒定,鑒定你的東西涉及國家機密,那我法庭也沒辦法,它就是這樣講。所以這樣對所有寫關於中國深入分析、揭露國內情況的人來說,這個憂慮,這個漏洞,這個危險還繼續沒有去處理。」

程翔說,譚作人案也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他收集證據證明豆腐渣工程的事實和地震孩子死亡名單,被當局定罪為洩露國家機密,「名單形成了以後,對當局造成壓力,它覺得不方便公佈,於是事後叫保密局把它定性為國家機密。就是每一個人,無論誰,總之你擁有或是產生一些當局認為尷尬或是不方便的話,就可以用洩露國家機密罪治你。」他認為這是非常不公道的地方。

程翔表示,過去多年來,有許多異見維權人士都以此方式被定罪,「新法裏面也沒有去堵塞這個漏洞,所以我覺得這個漏洞,好像是它有意要保留下來,讓它可以隨時隨地以國家機密這個東西來治人家,我覺得這個危險還存在。」他續說,「這樣還是會造成一種遍地是機密的這種情況。我覺得新的保密法,照舊使得老百姓的言論、資訊各方面都受到打壓。」

民眾可要求資料公開

另外,新法還規定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絕密級不超過30年、機密級不超過20年、秘密級不超過10年。程翔認為這方面和國際社會的慣常做法接軌,老百姓可以根據這個規定要求當局公開過去被封鎖的資料,「究竟大躍進的時候死了多少人,究竟從建國以來,頭30年在種種的政治運動中,究竟死了多少人?每一個運動涉及到誰?每個運動死了多少人?這些我們老百姓就有一個法律的依據,要求中共當局把這些資料公佈給我們。」

有望解封的資料當然還包括令程翔入罪的江賣國的內幕,「中共跟蘇聯談的這個新的條約,它的背景是怎樣,它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怎樣的思維下,怎麼樣的討論下達成這個決定,不去追溯給沙俄拿走的土地。現在這些東西都以國家機密為理由,全部封鎖起來,將來也許我們有一天就可以按照解密的期限,保密的期限要求它解密,然後從解密的檔案中我們能找到這些真相。」

但是對公開過去機密資料這一點,程翔坦言自己並不是太樂觀,仍有待努力,「怎樣迫使它把這一步落實下來,這是我們公民社會將來壯大以後要做的事情,對歷史上重大的案件,一定要還原它的原貌,這樣我們公民社會才能夠對這個政權實現更有效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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