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或強迫網絡公司保留用戶上網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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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思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聯邦政府正在考慮強迫互聯網供應商如Telstra和Optus等保存其用戶的上網記錄。

根據技術網站ZDNet提供的消息,被要求保留的內容可能包括網絡瀏覽歷史記錄、電子郵件等,時間將長達幾年之久。目前的規定是如果網絡供應商需要記錄用戶的上網瀏覽歷史,則需先獲得許可證。

澳洲律法部表示,正在考慮採取類似於歐洲在馬德里火車爆炸事件後啟用的數據保存方案。2006年,歐盟一致通過一個數據保存方案,強制電話和網絡公司保留用戶的通信記錄,2年後才可銷毀。

據瞭解,在該方案下,被保存的數據只有通話或者上網的日期和時間,而具體內容則不會被留存。

然而,行業消息人士告訴ZDNet,澳洲政府正在考慮的方案將會遠遠超過這個範圍,保存的記錄可能包括記錄用戶訪問的每一個網站。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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