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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學者看ECFA/簡體版本 中國操作空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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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專訪)兩岸簽署ECFA各以繁簡體版本呈現,台灣智庫執行委員賴怡忠昨受訪指出,中文版就是港澳化,與CEPA相同;加上沒有一致性英文版本,以目前國際上懂簡體字要較繁體字為多的情況,將給予中國更有利的操作空間。

研究台海關係的賴怡忠表示,ECFA的談判過程,最大問題就是給予外界「國內問題化」的印象。既然ECFA文本的序言開宗明義提到是依照「世界貿易組織的原則」,為何卻是由非官方身分的海基會以及海協會來對簽?

賴怡忠並且強調,世貿組織(WTO )各會員體相互簽署經貿協議,無論大小,若非由駐WTO的代表領銜,不然就是相關的經貿部會首長具名,甚至由國家領導人出面簽署。像中國與東協所簽幾個重要經貿協議,亦是如此。

賴怡忠說,馬政府自豪的兩會模式,只有民間對民間。相較台灣過去與中美洲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FTA ),從總統、行政院長到經濟部長都曾參與過;馬政府刻意去官方化,反讓台灣主權地位消失,等於徹底港澳化。

同時,賴怡忠指出,僅說要依WTO的原則,原則是什麼?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間。例如北京可以聲稱按一九九二年WTO的前身關貿協定主席聲明,指台灣地位等同港澳的非主權國家身分,這對台灣便很不利。

應有一致性英文版本

賴怡忠說,當年我們沒積極表達反對,才釀成這後果。諷刺的是,那時的經濟部長是蕭萬長、次長為江丙坤。

另一個問題是,賴怡忠說,這次簽署ECFA的主體,並不是我們過去與巴拿馬、尼加拉瓜等國所簽FTA的「中華民國」;但又說要拿到WTO存放,等於同一個國家的國際條約,居然出現不同的名稱,外人來看豈不奇怪。

賴怡忠認為,無論是「中屬台北」,或是「台澎金馬」等名稱,與「中華民國」並不同。縱然馬政府辯稱ECFA與過去所簽FTA並不一樣,也不能解釋為何簽署ECFA要換個名稱,而不能使用中華民國。

至於協議的文字,賴怡忠提醒,這次不是以國際上通用的英文正本,而是中文正本,這與中國與港澳簽署CEPA的模式一樣,更增添疑慮。即使以繁體版與簡體版各自表述,但光ECFA的中文名稱,雙方的說法便已不同。

因此,賴怡忠質疑,將來ECFA存放在WTO或提供給國際社會參考時,若無相同的英文版本,倘有國家要據此協議提出任何權益的主張,最有可能參考的,若不是北京的英文翻本,就是簡體版,這對中國勢必更為有利。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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