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官馮繽兩次搏命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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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5日訊】(大紀元記者韋拓綜合報導)「我並不想上訪,但當正常的法律程序無法維權時,唯有上訪才能解決問題。這真是可悲!」 「我就是要用我的經歷告訴全社會,不是所有上訪人都有精神病,不是所有上訪人都沒有冤屈而無理取鬧,不是所有上訪人都不懂法律。」

據北京《法治週末》報導,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馮繽在為家人多次上訪維權未果的情況下,兩年來兩次身著法官制服上訪,為家人維權。

法官竟也要以上訪形式維權

2008年,為解決妻子的勞務糾紛問題,馮繽已經和他所在的孝感中院打了兩場官司。不管他如何依法申訴,向省高院上訴,還是去北京上訴,都沒有得到正常程序的解決。不得已,他穿著法官袍,第一次來到湖北高院門口「上訪」,但仍然沒人理睬。

馮繽絕望了,他說曾想到了自焚或者到法院跳樓。當局的冷漠和不理睬迫使他不再溫和地守候,他開始堵門,見車出來就用頭往上撞,這才終於立上了案。這位法官向記者感歎道:「一個告法院的簡單案子,竟然要以命相搏才能進入程序。」

然而,立案一年多了,事情仍然沒得到公正解決。2010年6月21日至23日,馮繽穿著法官服,手舉「冤」字牌,再次站在武漢市的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大門口「上訪」,但接連多日,沒有一個人正式接待他,仍然一無所獲。但他表示,要「將維權進行到底」。這樣做既是為了家人,更是為了自己一直以來的法律信仰。

法官到法院上訪引來了大量圍觀者,進而遭到法警的「善意提醒」:你站在高院門口上訪,這裡值班的小伙子(法警)很年輕,會很衝動的,以前就曾將一名在這裡上訪的人的腿打斷了,你要小心。某些法院人員更是上來拉扯、撕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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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

2008年6月4日,孝感中院召開清退後勤工人的相關會議,要這些「臨時人員」和一家勞務派遣公司簽合同。一共31名工人,除了胡敏,所有人都在 「清退臨時人員表」上簽了名。

胡敏是馮繽的妻子,也是孝感中院唯一一個工作了10年的後勤工人。按當年新施行的勞動合同法,法院應當和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她應當成為法院的正式職工,而不是一名合同兩年一簽,隨時可能無工可做的勞務派遣工。但法院方面沒有理會胡敏的要求,直接停掉了她的工作。

馮繽認為,法院的行為違反了勞動合同法,遂親自代理妻子的案件,將自己的「東家」孝感中院告上孝感市勞動仲裁委。

勞動仲裁遲遲沒下,超過了法定審限45天。馮繽就到勞動局討說法,未果。遂在勞動局門口攔車喊冤,結果和公安執法監察大隊副隊長李某打了一架,被打成輕傷。馮繽又把孝感市公安局告上了法庭。

如此折騰之下,孝感市仲裁委終於對馮繽之妻「10年的勞動關係」予以了確認。不過,仲裁委並不認為法院應該和胡敏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理由是新的勞動合同法當時實施只有半年,管不到以往的9年半。這也是孝感中院的觀點。

不得已,馮繽決定代表妻子,對孝感中院提起訴訟。令他沒有想到的是,這官司打起來還真不容易。「案子開庭,簡直是我拿命拼來的。」他對記者說。

2008年9月底,馮繽將訴訟材料郵寄到省高院。一個星期過去了,高院沒有任何回音,馮繽決定到北京去反映問題。然而,去了3個高層機關的信訪局,也都沒能解決問題。

「心都涼了。」馮繽形容當時的心情。他曾在立案庭做過多年的信訪接待,對每次上訪都會詳細記錄,然後報給領導。輪到他上訪了,得到的卻是這樣的結果。

無奈之下,馮繽才決定到湖北高院上訪。

上訪法官堅守信仰成另類

對於馮繽鐵了心,要「將維權進行到底」,一些同行私下裡深懷同情,卻又不太贊同。一名同事認為,他付出的上訪成本太高了,放著好好的法官不做,這樣下去似乎無益。而馮繽對記者說:「如果放棄了,就對不起老婆,對不起法律。」

他說,「我忘不了2000年法院審判大樓落成時,老婆作為保潔工,拿著抹布趴在地板上,一點一點地清洗、摳除縫隙裡的石灰和建築垃圾殘渣。10年了,她的工作勤勞肯幹,領導和同事們是認可的。我老婆確實可憐。」

有人曾暗示他,若放棄上訪可得到政治待遇和經濟利益補償,被他拒絕:「我不能拿我的利益來交換老婆應得的合法權益。」

現在,馮繽讓妻子呆在家裏不去工作,免得法院方面另有說法而節外生枝。

馮繽認真地對記者說:「我並不想上訪,但當正常的法律程序無法維權時,唯有上訪才能解決問題。這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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