撣塵:清華學子柳志梅受迫害案例分析

撣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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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9日訊】清華學子柳志梅受迫害的案例在明慧網上報導之後,引起舉世震驚。我們對柳志梅遭受殘害的案例作一剖析,可以發現迫害中更為深刻的系統性與殘忍性。

一、迫害的系統性

柳志梅,山東省萊陽市團旺鎮三青村人。一九九七年,柳志梅以「山東省第一」的成績被保送北京清華大學化學工程系。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學校強逼她父母將她帶回家;九月,校方對她不予註冊,強令休學。二零零一年三月被學校開除。同年五月,柳志梅在北京海淀區被綁架,後被非法拘禁在北京市公安局七處看守所。柳志梅被綁架期間,頭被打變形,胸部被打傷,多個指甲被摧殘掉。惡警曾把椅子的一個腿放在她腳面上,然後坐上去用力捻。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歲的柳志梅被扣上十幾項罪名,經北京海淀區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年,並被轉至山東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柳志梅雖說已被清華開除,但是,她的身份同樣引起山東女子監獄的關注。柳志梅無疑是一個極為優秀的人才,十七歲就以「山東省第一」的成績進入清華,這是令多少人羨慕的人中翹楚。然而,山東女子監獄也就是看中了這一點,才加大對柳志梅的「轉化」力度。

為了「轉化」柳志梅,她在清華的老師被請了過來作她的「轉化」工作。我們從清華大學教師來作柳志梅轉化工作上可以看出監獄所下的功夫有多大。山東女子監獄沒有指派清華教師的權力,主管山東省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山東省「六一零」辦公室也沒有這個權力。這樣看來,直接指派清華教師的上級單位只能是中共中央「六一零」。

只為「轉化」一個青年女子就值得下這麼大的功夫嗎?這裡面也有玄機。從表面上講,在監獄看來,「轉化」一個優秀的人物能帶動對其他大法弟子的「轉化」。往深處講,說明山東女子監獄在做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轉化工作時,能夠積極主動想辦法。既可以掩蓋其為「轉化」大法弟子而實施酷刑的暴行,又可以博得上級領導的青睞。山東女子監獄出這一毒招,可謂輕巧中帶著毒辣。

清華的教師來勸柳志梅「轉化」肯定是帶著某種使命來的。一個教師怎麼能有權力告訴柳志梅只要「轉化」就能「復學」和保留學籍呢?能讓這個教師做出如此承諾的顯然也不是校方領導的意圖。在今天的中國,作為一個「犯人」,只要被判了刑,無論是否合法,他在社會上的一切也就相應的失去了。這是中共的規定。誰有這個權力更改這樣的規定?無疑是中共中央「六一零」給出的條件,也只有它能夠允諾清華的教師這樣去做工作。

柳志梅「轉化」了。然而她並沒有得到復學。當然,山東女子監獄、山東省「六一零」以及中共中央「六一零」,對這一「轉化」成果是滿意的。雖說它們利用清華的教師採取欺騙的手法矇騙了柳志梅,但是畢竟它們成功了。

為了復學的單純願望她放棄了法輪功,更在惡警的威逼下在迫害其他的法輪功修煉者時為虎作倀。她的內心是極其痛苦的:放棄信仰的代價——復學也化作了幻影。讓一個修煉人蛻變成折磨修煉人的兇手,山東女子監獄真陰毒!

從北京被非法判刑,到被劫持到山東女子監獄進行所謂的服刑,再通過層層「六一零」從清華調遣來她的老師做她的「轉化」工作,這一過程充分顯示出中共在迫害法輪功時「全國一盤棋」的思路和操作。在下文我們分析柳志梅出獄後所受到的迫害中,仍然可以看到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系統性迫害。

二、關於柳志梅的精神病

柳志梅受到了哪些酷刑迫害?除了已報導出來的她被非法判刑前所受到的諸如吊銬、用凳子腿碾壓腳趾及關兩個月禁閉外,就再沒有見到她受到的其它酷刑了。被劫持到山東女子監獄後,我們至今所能得到的信息就是她得了精神病。也就是因為這個精神病才使得她所受到的其它迫害變成了一片空白。顯然,監獄是在用這個「精神病」來掩蓋其纍纍罪行。

那麼,柳志梅的精神病是怎麼得的?難道只是出獄前的那一劑毒針嗎?

我們接著上文的分析。柳志梅內心的煎熬與撕裂正是在她「轉化」之後。惡警為了使她在「轉化」這條路上越走越遠,特地讓她「轉化」其他法輪功學員,並且一再利用她出計策殘害其他的法輪功學員。這正是惡警更為陰險的毒計。後來她出獄後法輪功學員幫助她時,她常說的一句話是:「某某某的脖子不是我打斷的。」

憑這一句話,我們可以看出,當時肯定是有人對她進行過惡毒的栽贓式的恐嚇,不然的話,她不會說出這樣的話。把人的脖子打斷後再誣賴是她所為,這怎麼能讓她承受?可是惡人卻把這樣的話強加於她,她的精神壓力顯然由此而倍增。這可以看成是造成她精神失常的一個原因。

關於對她進行語言恐嚇的話還有一句。她曾大聲地自語:「我柳志梅死啦!他們活摘我的器官啦!」她在喊這句話時異常恐懼。

她當然受到過極其苛刻的刑罰,我們從下面這個細節中可以看出來。她出獄後,法輪功學員主動幫助她,她也日漸清醒。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六日,萊陽市公安局柏林莊鎮派出所的警察突然闖入她們所住的房間,那一瞬間,沒有人說話,只見柳志梅像忽然換了一個人似的,字字清晰、極其熟練地在背誦:「警察同志,我叫柳志梅,我煉法輪功我有罪,我判了十二年,判我死刑也可以,判我死緩也可以。」

隨後她被警察審問時的細節也可以佐證這一點。柳志梅把照顧她的法輪功學員的情況一股腦全倒了出來。她在說這些時,臉上的神情彷彿又回到了監獄,她仍是「罪犯」,為了求生與不被刑囚,打起全部精神主動逢迎。

應該明確,此時的柳志梅還在康復期間,她還不是一個正常人,可是見到警察她馬上變得「正常」了。由此可見,柳志梅在獄中受到的酷刑有多麼嚴酷,而這酷刑卻無不與警察相關。因此,我們也可以肯定地說,柳志梅的精神病是她在山東女子監獄時就已經患上了。她的精神病正與獄警的殘害密切相關。

下面這兩段是報導中的原話,從另一個方面印證著上述的結論。

「從二零零二年底直到二零零八年柳志梅出獄前,山東省女子監獄獄警鄧濟霞,四十多歲,副科級,常帶著柳志梅去監獄裡小醫院由犯人給打針。幾乎天天打,理由是『精神病』,每天打三針,約50毫升。大約二零零三年時,柳志梅的精神出現異常,從監獄教育科裡經常傳出柳志梅的哭喊聲:『我沒有病!我不打針!我不吃藥!』

「柳志梅曾自述,所注射的部份藥物有:氯氮平、舒必利、丙戊酸鈉、沙丁丙醇、氟丁乙醇、氟沙丙醇、沙丁乙醇等。柳志梅曾告訴人打針後嗓子發乾、大腦難受、視覺模糊、出現幻覺、大小便解不下來。」

還有一個細節也可以作為補充:二零零五年的十月到十一月間,獄方曾給柳家打電話,說柳志梅病了,就像腦神經損傷的那種,但不要家人去探望。顯然,柳志梅的精神病早在二零零五年以前就已經形成。

我們還可以從柳志梅的提前釋放來推導,看看監獄是怎樣處理她這個精神病的。

她被非法判刑十二年,而到零八年十月她出獄的時候,也才七年多的時間。顯然,柳志梅是被「減刑」了,不然的話她怎麼能夠提前被釋放呢?其實這也很好解釋,對於監獄來講,給她減期,那是監獄的成績,正可以藉此往自己臉上塗上一筆。再者說了,留著一個精神病有什麼用?她已經瘋掉了,早晚還得讓她回家,何況監獄這麼多年也一直是在按「轉化」典型給她報的減期呢?為了推脫監獄所應負的罪責,只需在她回家前給她注射一針能使她保持基本正常的針劑就可以了。

只有這一種解釋才能說清柳志梅回家三天就被發現患有精神病的現實。這與她在監獄已被迫害成精神病的情況是一致的。

還有一個細節:「柳志梅與家人在回家的火車上,她告訴家人,臨出來前三天檢查身體,檢查結果說她後牙上有個洞,要去打針,說一個洞眼打一針,花了近六百元,後來沒要錢,免費給打了針。」

柳志梅自己牙上有個洞她自己能不知道?即使牙上有洞那需要打針嗎?如果我們把她後來被警察再次綁架時清晰地說出「警察同志,我叫柳志梅,我煉法輪功我有罪,我判了十二年,判我死刑也可以,判我死緩也可以」時的「正常」聯繫起來,我們就會發現,柳志梅即使在監獄得了精神病,但是在監獄那種極其殘酷的環境中,她也基本保持著所謂的「正常」,而這「正常」卻是在強迫下被迫做出來的。

能讓精神病患者保持一定的「正常」,除了精神病院採取強制措施能達到外,看來也只有在中共的監牢裡才能「訓練」出來。

可是一離開那嚴酷的環境,加上那一針所起的作用,回家三天的柳志梅就開始真正的恢復到她應有的病態:

「到第三天,柳志梅突然出現精神異常,並且一天重似一天。柳志梅顯得躁動不安,開始胡言亂語,手舞足蹈,胳膊做出跑步的姿勢不停的來回抽動,整夜不睡覺,有時一天只睡兩個小時。

「柳志梅很快就失去了記憶,甚至說不清自己的年齡,說話語無倫次,一句話往往重複三遍。而且大量飲水,每天要喝六、七暖瓶的水,小便尿在被褥上也不知道,睡在尿濕的被褥上也無知無覺。」

三、柳志梅受到的性迫害

惡警將柳志梅迫害成精神病,再將她「訓練」成「正常」的罪犯。這裡面隱藏的罪惡究竟有多深?我們也只能通過她的隻言片語來推測。這種推測所得到的真實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離惡人實施摧殘的程度肯定相差極遠!

據知情者透露,柳志梅初入監時,眉清目秀,苗條美麗。回到家中的柳志梅反而像生過孩子的女人一般體態臃腫。她的月經極不正常,三五天一次,發黑髮臭。她臀部以下到腳腕的皮膚全是一片紫黑。她的乳房嚴重下垂,仰臥時乳房垂及床面。

柳志梅常伸出手擋在胸前,像朝外推著什麼似的,神情很緊張,她似乎在驚懼中努力保護自己。一次,親友幫她換衣服,不小心碰到了她的胸部,柳志梅突然把親友的手按住在乳房上,像突然想起了什麼似的,另一隻手朝著乳房擊打著,使勁揉搓著,說:「他們就這樣打我啊,就這樣打,就這樣打,我好疼啊……」

無疑在監獄中,惡徒們對她進行過殘酷的性迫害。柳志梅二十一歲被判刑十二年,一個曾有著無限前程的姑娘在監獄中竟然成為惡徒們如意施暴的對象,獄警的卑劣真是到了極點!

這只是根據柳志梅自己偶爾所說的話我們得出的一點結論。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柳志梅所受到的性虐待比她所說的還要厲害得多。報導中曾有這樣的一段記述:

柳志梅出獄後第三天即開始精神失常,之後不久,看見有陌生的年輕男子騎摩托車停下時,不穿衣服跑出去,欲坐上摩托車。這樣的情形發生了數次。她有時表現出「花癡」的病狀,有時她又表現出對男子很厭惡。

柳志梅的這兩種症狀絕對都與山東女子監獄對她的性侵犯相關,除此再沒有其它的解釋了。

但是她出獄後所受到的另一種形式的性迫害,無疑又是中共惡意製造出來的。我們看下面的這段報導:

「柳志梅精神失常後,曾有幾個可疑男子以『照顧柳志梅、幫柳志梅治病』為由,分別把柳志梅接走了一段時間又送回來。柳志梅有時喃喃自語敘述的是被人帶走到某處被人姦污的細節,如怎樣脫衣解帶,某人如何動作,甚至某人脫衣後的膚色等等,有時能細述地點和人名。

「後來柳志梅懷孕了,可她依然無知無覺。在懷孕五個多月時,身形漸漸不同。二零零九年五月下旬,親友帶她去做了人工流產。」

那麼,這幾個男子是誰?他們是不是與中共相關?我們看柳志梅被再次抓捕又放回家後的一個細節可能就清楚了:

「柳志梅很快被警察送回他父親家。僅僅數日之間,她的身邊突然出現了一名可疑男子,稱是她的男朋友,領著她趕集逛街,招搖過市,顯得交往甚密,而柳志梅則表現的很乖很聽話。」

這位男子是誰?要知道柳志梅的情況其時已經引起舉世的關注,自然也引起中共的關注。柳志梅的此次被綁架極大的可能也就是與中共的關注密切相關。因為照顧柳志梅,已有四位大法弟子被綁架。而如今竟然有一個男子公然出現在他的生活裡,沒有中共的默許可能嗎?何止是默許?這分明就是特意的安排!

我們再聯繫前面的那幾個男子,他們當然也不是普通的騙子,因為柳志梅已是一個精神病患者了,誰會去騙一個「瘋子」?這些男子把柳志梅「分別接走」,顯然是受到了某種指令。他們對柳志梅的獸行,絕對是在接到了某種指令後的特務行為。

那麼是誰下達了如此滅絕人性的指令?這不能不讓人想到山東省女子監獄。也只有這個監獄裡的獄警才知道柳志梅的狀況,那就是她比較容易被人「接走」,因為早在監獄她已經就被迫害成對男子的「花癡」和對警察的懼怕。監獄如此去做,正是要徹底的把柳志梅毀掉,所要達到的目的就是讓家人對她徹底的遺棄,而採取的方式就是這種極不人道的強暴。

柳志梅被這些男子強暴時,她受到的迫害還沒有報導出去。但是對於山東女子監獄來說,它們知道,柳志梅的冤情被報導出來是遲早的事。要想永遠掩蓋下去,那只有讓她徹底的瘋掉。最好的方式,在它們看來那就是加重她的精神負擔。利用她的弱點把她接走、強暴並讓她懷孕後,家庭及鄉鄰肯定會對她更加的鄙棄,這也就等於從兩個方面對她造成更深重的精神壓力。對一個精神病患者來講,採取的迫害手段正是「對症下藥」!

當然,當柳志梅的事被海內外廣泛報導後,中共對她的監控就更大了。這從兩個方面可以看出來:一個是當來綁架的警察得知柳志梅精神失常時,表示已經奉命監視這裡達二十多天了。而且在綁架她時,警察的借口就是「查戶口」。顯然,警察的「奉命監視」與「查戶口」正是針對柳志梅而來。也可見中共對她的關注有多重,唯恐法輪功學員對她的救助,使她有朝一日清醒過來。那樣的話,她親自揭露惡警的罪行時邪惡就再也狡辯不了了。這將是又一起令世人震驚的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驚天大案!另一個方面也就是我們剛才所說的,中共後來派人直接住到了她的家裏,和她過起了「夫妻」生活。這樣貼身監控的目的就是不讓任何法輪功學員和她接觸,而讓她繼續「瘋」下去。

那麼,這就不是山東女子監獄所能做到的了,它沒有這個權限。這就說到了對柳志梅關注的單位究竟是哪一級?柳志梅被迫害的情形被曝光,中共受到的國際壓力之大可想而知。海外清華學友在胡錦濤出訪時親自寫公開信,呼籲他關注他的校友柳志梅的情況。很多國際媒體也在轉載中共對她的迫害。這自然引起中共中央「六一零」的高度警覺。可以說,中共後來派人監控她,及派人住到她家裏,最低限度上來講,也是山東省「六一零」做出的決定。當然,也不排除是中共中央「六一零」做出的邪惡佈置。

再與前文聯繫,那幾個強暴柳志梅的男子,最大的嫌疑就是山東女子監獄。它們做出這些,山東六一零是知情的,因為柳志梅的情況在海外被曝光後,它們處理的方式卻是派一個男子和她「共同生活」。顯然,這名男子是非常清楚當初對柳志梅的強暴情況的。

我們期待著知道詳情的證人站出來共同指證中共犯下的滔天大罪!中共惡徒所做的一切必將大白於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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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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