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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半蜆精鈉含量過高 台消基會:吃多傷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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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5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瑋臻台灣台北報導)台灣一年約有1萬人死於肝臟的疾病,而蜆,俗稱蜊仔,一直是坊間的養肝良品,對此消基會於5日公布針對坊間市售蠔蜆精(錠)類的商品進行調查結果,發現在鈉含量方面有50%樣品實測值和標示值的誤差大於20%,如吃過量,將會造成腎臟負擔,對此消基會呼籲衛生署強化抽檢,督促業者誠實標示。

消基會於4月在大台北及大台中地區的量販店、連鎖藥局、藥粧店及電視購物網等通路購買,共計採得12件樣品,其中蜆精5件,蠔蜆錠7件,其調查項目為:標示調查、防腐劑測試、含西藥測試、鈉含量測試及重金屬測試等,結果發現,上述調查項目除鈉含量有問題,其餘均符合規定。

鈉是調節生理機能的主要元素之一,食物中的食鹽,經由腸胃道吸收後,藉著血液循環而由腎臟排出,因此患有腎臟病、高血壓及其他慢性病的患者,都必須控制鈉的攝取量,以避免造成身體過重的負擔。

而據衛生署公告的「市售包裝食品中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熱量、鈉等項營養標示值之誤差允許範圍」規定,鈉的允許誤差範圍為±20%以內。

然而在此次抽驗的12件樣品中,有6件(50%)樣品檢測的鈉含量都遠超出標示值,分別是健康密碼黃金蜆精、冬蟲夏草菌絲體人蔘黃金蜆精、夏木蜆精特級滋補液9入禮盒、台糖蜆精、統欣生技薑黃蜆錠及三多蠔蜆精鋅錠。

消基會食品委員會召集人楊乃彥表示,人一天建議食用鈉2,400毫克,換算約6公克鹽,且據研究發現,理想的食品鉀含量應是鈉的3倍,然而諸多加工食品的鈉卻是鉀的7倍,鈉、鉀不平衡落差達21倍。

他並表示,上述6件產品鈉含量的標示和檢測值相差甚大,都超過允許誤差範圍的20%以上,明顯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依同法第二十九條及三十二條,當地主管機關可依抽查或檢驗結果,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並處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消基會也提醒消費者,雖然目前已有蜆精產品獲得健康食品的認證,但蠔蜆屬於海鮮類,通常含有高蛋白,對肝、腎器官不好的人,容易造成負擔,並不是攝取愈多,愈有保健的功效,想要保持肝功能健康,最重要的是在日常生活中,保持均衡的飲食,多休息、不熬夜、不喝酒,如果已經有肝臟方面疾病的民眾,則應請教醫師的建議並確實遵循,才能好好護肝。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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