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亮幸福微光》書摘

書摘:挑戰做不到的事

莊靜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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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園裡踩到狗,穿錯衣服和鞋子,
模糊的雙眼,讓生活多了不少有趣的意外。
我不害怕去嘗試沒接觸過的東西,
因為,每個人都想挑戰自己做不到的事!

考上清大後,我在新竹展開一段新鮮、有趣的大學生活。新環境對視障的我來說,是一場艱鉅的挑戰。

首先,從出門買東西說起。

一出宿舍,我要先走上一段木製的深咖啡色人行道,旁邊有樹,傍晚以後雖然有燈,在我來說都是黑漆一片,我通常不會走上去,反而是沿著車道旁邊走。

出了校門,接著要「過馬路」了,這對大家來說是一件再簡單不過的事,對我卻是不可能的任務;因為我看不見紅綠燈和來往的車輛,每一次過馬路都很著急。不過我很聰明,想到了一個好方法,那就是有人過我就跟著過;有人停我就停,如果有人闖紅燈,那……我當然就跟著闖紅燈囉!我想,馬路上有兩個人,車子應該不敢撞過來吧;萬一真的出事,反正有伴,不怕。所以我每次過馬路前都會不斷的祈禱,祈禱有人一起過馬路。

如果沒有其他人怎麼辦呢?我通常會看一邊有沒有車,「感覺」沒有就走到路中間,暫停一下;再看另一邊,沒車就順利過馬路啦,如果有車我就站著不動,這當然挺可怕的,常常車子就在我兩邊呼嘯而去。

記得有一次碰到一位老奶奶,我想有為的青年應該要帶老奶奶過馬路才對,我就說:「阿嬤,我帶妳過去!」她很高興,連說三次「好、好、好」。

老奶奶走路很慢,我平常走到中間的時間她才走到中間的一半,這時紅燈了,她看到車子來很緊張,馬上把我拉回原點,謹慎的告訴我,「有車!」過一會兒,她說:「可以過了。」拉著我一起走,我們終於平安的到了對街,這時老奶奶帶著感激的口吻說:「多謝喔,妳這女孩真有愛心!」我很心虛,明明是她帶我過馬路嘛!

過完馬路後就是要去買東西吃啦。我住清大四人一間的宿舍,室友之間常互相幫忙。那一次外出,室友要我幫她買3Q雞排,我不好意思告訴她不知道3Q雞排在哪裡,她們常幫我忙,我怕說了會被誤以為不想幫她買,心想,走到「消夜街」再問別人就好。

「請問『3Q雞排』怎麼走?」我問一位路人。「就在『維多利亞麵包店』的隔壁。」她說。

維多利亞麵包店我去過,很容易找,就是看起來很豪華、光線很亮的那一家;但當我走到麵包店隔壁時卻完全聞不到炸雞排的味道,怎麼看都不像賣雞排的店;於是我又沿街往前走一段,感覺走遠了,又問路人,「3Q雞排是在『維多利亞麵包店』隔壁嗎?」她說:「對、對、對」,於是我又走回麵包店;這時麵包店的隔壁有人排隊點東西,我就跟著排隊;但前面的人一直點「豆花」,我心裡有一點質疑,「怎麼不點雞排而點豆花呢?」可是,這不是一個講究「多元化」且「跨領域」經營的時代嗎?可能賣豆花之外還有賣雞排吧!輪到我時,我鼓足勇氣跟老闆說:「我要買炸雞排。」

老闆回答:「小姐,我們這裡是豆花店,只賣豆花。」這個場面實在很窘,老闆額頭一定冒出三條線;既然已經來了我只好問:「請問哪裡有炸雞排呢?」老闆很不耐煩的說:「隔壁、隔壁、隔壁。」我想老闆一定覺得我是來亂的。

哦!原來3Q雞排店在豆花店的隔壁,在「維多利亞麵包店」的隔壁再隔壁,我之所以沒聞到雞排味是因為櫃檯和廚房都在店裡面。

從那一次起,我問路就很怕聽到「隔壁」兩個字,實在太模糊了。

不過,平常買東西也需要一點學問。我看不到招牌上的價錢,當然可以問,有時老闆乾脆拿Menu給我看,這簡直白搭。於是我研發了兩個新招:第一招就是跟老闆說:「不好意思,我忘了戴眼鏡,請你告訴我價目表好嗎?」第二招就是,聽旁邊的人點什麼我就點什麼,這樣就一定沒問題,也不會餓肚子啦。點完餐之後就要付錢了,付錢也得小心,由於一百和五百顏色很接近,不容易區分,我常誤把五百當一百用。有一次,我要付一百塊,竟然拿出五百塊轉身就走,還好老闆叫住我,不然就虧大了。後來我索性把所有五百元全部換成一百元鈔票,才避掉五百、一百分不清的問題。

由於每次出門買東西都危機重重,而買完東西總要「翻山越嶺」才回得了學校,為了不造成自己和別人的麻煩,我只好學煮東西囉!

我住的宿舍有廚房,媽媽會幫我準備一些食材,教我水滾之後,將麵條放下去煮,大約五分鐘後再放青菜、雞蛋和調味料,如此一來就可以解決一餐了。一般視障朋友煮東西會將掌心懸在鍋子上方感覺熱度,用來判斷水滾了沒;我還有些微的視力,就直接探頭靠近鍋子看東西熟了沒,此時突然聞到一股燒焦味,我立刻熄火,猜想是燒焦了;不過吃的時候倒還好,吃完後洗鍋子,鍋子也沒燒焦,燒焦味卻如影隨形,我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烹調過程中究竟出了什麼問題,等我梳頭髮時才發現,是頭髮燒焦了!原來燒到頭髮了,而且燒掉一撮,超難看的,我只好把它剪掉,如此一來兩邊頭髮不對稱,只好另一邊的頭髮也剪了。有了那一次的經驗,下一次下廚時我一定把長髮綁起來。

比起外出和下廚,走在校園裡似乎比較安全;事實卻不然,我卻遇到另一種狀況。

大家都知道,清大的狗不會隨地大小便,卻很愛躺在路中間;可能這些狗認為清大的學生都會閃過,所以牠們很少移動,有時甚至睡大頭覺,偏偏我不是普通的學生啊!

有一天我穿著短褲走回學校,在毫無警覺之下,我的腳邊突然有一種奇怪的觸感,在這可怕的一瞬間,我停下來,「咦!會不會踩到了什麼?」過一會兒我發現牠會動耶,似乎就在我腳下掙扎,我還感覺到牠嘴邊吐出來的熱氣呢!接著我聽到一陣哀鳴。天呀!踩到狗了,我嚇得尖叫,蹣跚倒退幾步,愣在那兒不敢動,心臟怦怦地跳個不停;牠似乎也嚇到了,一溜煙地跑走,我心想:「好險!」完全沒跟我計較,真是「大狗不計小人過」;搞不好牠心裡在罵:「在清大橫行霸道多年,頭一遭被踩,真的有夠倒楣!」

其實我對牠滿抱歉的,一般人都是踩到狗尾巴,我卻是從肚子正中間踩下去,從此造成我「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的心理。現在連走在路上看到一坨東西我都很緊張,「那是什麼?」不敢前進,後來發現原來只是一個垃圾袋而已。

我的生活習慣不好,也為自己帶來不少困擾。某個週末我要回中壢,我的計畫是先和朋友逛B&Q,再跟另一個朋友搭火車回家。出門時我的確覺得雙腳怪怪的,我猜可能是腿痠或身體狀況不佳造成的,沒太在意。下午搭上火車後,我隱隱約約感覺坐在對面的人在笑,我視力減弱之後,對於別人窸窸窣窣的低聲竊語感到極度不安,總覺得他們在笑我;也許不是,我就是多心。但笑什麼呢?坐在我旁邊的朋友突然問:「靜潔,妳今天為什麼穿兩隻不一樣的鞋子回家?」不會吧,不要開玩笑了,我為什麼要穿兩隻不一樣的鞋子呢?我馬上提起腳看自己的鞋,因為坐著,看得到。天啊,居然一灰一紅,差異很大咧,我差一點暈倒。這種事,如果沒發現也罷,一旦發現,就好像整列火車的人都知道似的,丟臉死了,真想脫鞋走回家算了。我突然想到,早上還穿它逛大賣場呢,我立刻打電話去問朋友,「妳到底有沒有發現我穿不一樣的鞋子?」她說:「我有看到啊,是有點意外,以為妳走在時代的尖端,趕新潮啊!」我沒好氣地回她,「最好是趕新潮啦!」

照理說,有了一次慘痛經驗,應該要痛定思痛才對,通常我摺衣服時都摺正面,穿時就直接拿起來穿。有一次竟然不小心把衣服摺反,那一次就穿裡層的衣服出門鬧了笑話。有人問我,「難道妳摸的時候沒摸出來嗎?」一般全盲的視障者可能摸得出來;但我有微弱的視力,還沒養成完全依賴觸覺的習慣,所以容易出錯。總之,我是個觸覺還沒開發、視力又不好的人,這是我最大的麻煩,當然這也跟我神經大條有關。還有一次去上瑜伽課,老師小小聲的跟我說:「妳衣服穿反了,要不要到廁所換一下?」原來前後兩面都有圖案,根本分不清楚!

我的娛樂生活偏愛音樂,偶爾也看舞台劇。我在清大認識一位演舞台劇的朋友,為了以行動表示支持,我答應去看他的表演。其實我很少看表演,因為找位置很花時間,台上演什麼也看不太清楚。但我覺得看不到也可以享受舞台的音樂,至於台上的表演好或不好,可以從台下觀眾的互動,例如歡呼、鼓掌……以此感受台上精湛的演出和現場氣氛。

去之前,我特地買了一束花,但上台獻花時出糗了,我根本不知道我朋友站在哪裡,竟在台上繞來繞去,幸好有人發現,帶我到朋友身邊,我才順利地獻上花。

那一次的經驗讓我了解「認人」的重要性,後來我發展出幾個原則。

首先,是以對方的身高、胖瘦、特殊髮型、戴眼鏡與否,屬於哪種「輪廓」來當推論的依據,例如高壯身材的我會往「男生」方向猜,頭髮捲捲長長的會往「女生」方向猜。其次是靠聲音、氣味、走路的樣子來猜測,例如有些人身上有特殊的氣味,有些人聲音高亢或低沉,都是很好的準則。最後是以人、事、時、地、物加以判斷;例如在清大校園會遇到的幾乎就是清大的老師或同學,若是有一天突然出現大票的高中同學,我就認不出來,因為我的推理中,清大校園不會出現他們。去系館,我就會知道是系上的人,如果我弟弟突然出現我也認不出來,因為他不屬於系館會出現的人;又如畢業典禮,我媽沒說要來,就算她出現在我面前我還是認不出來,因為她不在我預期的範圍之內,除非她出聲。

同學都知道我的狀況,有時會故意逗我,例如走在路上跟我說「嗨!」我也跟人家「嗨!」打完招呼之後馬上考問:「我是誰?」這下就尷尬了,我只好硬著頭皮猜,猜錯了,他們會說:「不對,再猜猜看!」直到我猜對為止。

我得承認,這方法的確讓我比較容易記住朋友的名字。

如果要我回憶大學四年做過最瘋狂的事,我會挑大四下學期騎摩托車的經驗。

我一直想騎車,大家都會騎我也想試一試。有一天,我心血來潮就跟朋友說:「我可以騎一下你的車嗎?」他一聽,整個人呆掉,瞪大眼睛問:「妳是在說笑嗎?」我保證絕對不會騎上路,但他還是很擔心,我猜他的確擔心我,但恐怕更擔心他的車子吧!拗不過我的苦苦哀求,他終於答應了,還不忘耳提面命,「妳要慢慢催油門喔,剛開始先催一點就好。」我竟然很快就上手。

那是一個空曠的地方,我騎得還挺順的,心裡有點得意,接著說:「上來,給我載!」他大叫,「不要吧!」我說:「快點上來,你不相信我嗎?」我提醒他,「我們是朋友對不對?朋友就要互相信任。」他非常勉為其難的說:「好吧!」一上車,他就一路尖叫,「停!不要!停!」可是我一點也沒有畏縮的樣子,勇往直前。

他一直想阻止我,我好不容易上了車怎麼肯善罷干休?我愉快地說:「安啦!安啦!」那空地是新竹火車站附近的一個停車場,場地很直很長,盡頭還有一排古老的柵欄,一點都不危險;當天沒人,根本不必擔心撞到人;快到達欄杆前他再次大聲喊「停!停!」我停住了,他嚇壞了,趕緊下車,直說:「太恐怖,連心臟都快跳出來了!」

但我非常開心,感覺很新鮮很刺激,因為我當天就會騎摩托車了,真希望可以騎摩托車到任何想去的地方。

至於我的下一個目標嘛,當然是開車囉!這話一出口,我朋友裝出一副要暈倒的樣子,我說:「放心啦,我只是把它當作一個願望而已,常常越不可能做的事,你會越渴望做到,不是嗎?」@

摘自《點亮幸福微光》 寶瓶文化出版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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