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屋「樂」與「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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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韓憶蓮綜合報道)政府施政報告將於10月12日(下周三)發表,其中一個大眾關注的議題,非復建居屋莫屬。近期媒體紛紛報道指特首曾蔭權屆時將宣佈復建居屋,每年推出5,000個單位,並微調原來計劃,申請入息限額較「置安心」計劃要求略低,同時,已獲資助房屋的公屋居民不符申請新居屋資格。

不過,當局即使定復建居屋,首批單位最快需時3、4年才落成,難解燃眉之急。理工大學建築及房地產學系教授許智文指出,政府若每年只興建5,000個居民單位,並不足夠,因為相信若復建居屋,合資格申請或跌入居屋網的家庭多達10萬個,即要20年時間才能讓這些家庭上樓。

建議只售予港人 只供自住

「這些居屋都是垃圾,都是砌積木那樣砌出來的,在大陸倒了模,再運來香港砌上去。你不想你間屋漏水,最好買新鴻基這些大地產商起的樓。」一名新界的士司機抱不平地說道。當各界都在鬧哄哄地爭取復建居屋、輿論熱烈地討論復建的數量及銷售對象時,有些人卻因為對居屋的品質沒信心而持不同的意見。

另有地產界人士認為,即使復建居屋也不能解決本港的住屋問題或壓抑樓市,建議政府撥出土地,規定興建的樓宇只銷售予本地人或某類收入水平以下的人士。中原集團董事施永青早前在《城市論壇》指出,香港的房屋市場和以前不同,因為香港樓市不單純是本地市場,不少內地人來港投資房地產,使房屋價格反映投資需要多過自用需要。他認為港府應撥出一些土地,規定興建的樓宇銷售予本地人或某個收入水平以下的人士。他認為如限制銷售對象,價格自然受到該對象的購買力所制約。

亦有學者認為,居屋只可為自住,限制購買與售賣都只能跟政府作交易,不應炒賣,並不能補地價後流向私人市場成為私人商品。將滿足住屋需要的房屋與私人市場完全脫勾,避免房屋作為資本累積的商品去炒賣。香港城大商學院MBA課程主任曾淵滄博士認為,買居屋的目的只是自住,是消費行為,居屋的投資價值不高,是自住不應作投資。

讓白表家庭買未補地價屋

另一方面,港府研究改變現行的居屋補地價安排,以增加業主轉售居屋的誘因,以增加市場上居屋單位供應。當局考慮接受白表家庭及單身人士,直接購買未補地價的第二市場居屋單位。但有政黨關注,在樓市高企之下,有關做法可能存有「雙重資助」成份。

全港共有約有32萬個居屋單位,當中有超過25萬個未補地價。當局有意放寬讓白表家庭及單身人士,購買未補地價的第二市場居屋。近期向政府建議白表家庭可以直接購買第二市場居屋的,包括專業界別及民主黨議員。

向當局提出相關意見的民主黨議員李永達認為,本港現時以月入2萬元的3人小家庭,生活最為吃力,既不能申請公屋,也沒有能力購買私樓,應容許該階層人士購買未補地價居屋,讓他們不用「捱貴租」;公民黨的梁家傑則認為,從地區上留意到不少個案,早年購入居屋的業主,近年生活已有變化,應增強居屋二手市場的靈活性,容許他們不用補價放售居屋單位,再購入另一區的未補價居屋單位。

有地產業界人士不認同政府興建居屋,認為這是概念上的混淆。地產界余先生說,居屋賣買首先要補地價,「未賺錢先讓政府賺一筆!」,而且因為居屋能進行賣買,對於屋主是一種誘惑,作出短視的決定,將居屋賣掉後,很可能又要重新回到租屋一族,失去居屋的原來意義。他認為,以前香港在獅子山下經濟奇蹟時期,有廉租屋,對低下層起到保障作用:「沒有能力賺錢的,可以受政府照顧,解決住的問題」。同時,對於有潛力的人士,可以衝出廉租屋一族,最後變成有樓階層,而因為是經過努力,有賺錢能力,不容易打回原形。


香港興建居屋的醜聞之一是接連被揭的短樁樓事件。圖為天水圍天頌苑其中兩座短樁樓:頌波閣和頌浩閣,肉眼也看到有點傾斜。(攝影: 王文穎 / 大紀元)


香港興建居屋的醜聞之一是接連被揭的短樁樓事件。圖為天水圍天頌苑其中兩座短樁樓:頌波閣和頌浩閣。(攝影: 王文穎 / 大紀元)

短樁醜聞後的信心危機

居者有其屋(居屋)計劃是香港政府的公共房屋計劃之一,由香港房屋委員會負責興建,計劃於1970年代開始推行,為收入不足以購買私人樓宇的市民,提供出租公屋以外的自置居所選擇,亦可讓收入相對較高之公屋居民加快騰出公屋單位,供有需要人士居住。

這個讓想置業但入息並不高的市民露曙光的政策,卻因為接連不斷的居屋短樁事件,以及2002年,港府推出「孫九招」,宣佈無限期擱置居屋計劃而夢斷。

短樁居屋在1999年1月首次曝光。廉政公署調查發現,東涌第30區第四期工程的商場和停車場工地出現嚴重的偷工減料現象,用於支撐建築物的樁柱中,有十多根比合約規定的長度短了近一半,達十多米,令整個建築物有潛在的倒塌危險。同年3月,同是東涌第30區,調查人員發現,已經建了11層的第一期居屋和建了7層的第三期居屋,地基也出現短樁情況。

房屋署同年9月又發現天水圍天頌苑5棟居屋出現不平均沉降,其中兩棟出現嚴重的短樁情況,樓宇隨時可能出現裂縫甚至倒塌。2000年1月,房屋署抽查沙田園洲角愉翠苑兩棟幾乎封頂的33層居屋時發現,幾乎所有樁柱都不符合要求,而部份被抽查到的樁柱比正常樁柱短15米,差距相當於4、5層樓。港府最後把它們全部拆除。加上還要對有關方面進行賠償,港府前後耗資逾2.5億元。

這些醜聞不但影響政府庫房收入,更讓市民對居屋的質量失去信心。看來當局除了要透過復建居屋解決市民的住房問題外,還要挽回市民對居屋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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