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麥塔斯:中國器官移植供體的來源(一)

大衛‧麥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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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25日訊】(下文為針對2011年9月4日於蘇格蘭格拉斯哥市舉行的歐洲器官移植大會摘要展覽,及9月5日大會論壇所備的發言稿。)

我想回到數字的問題上。現今到底有多少法輪功學員作為器官移植供體被殺害?

大衛‧喬高和我在2006年7月首次發表一份調查報告,報告內容隨後在2007年1月更新,報告中總結2000至2005年6年內,中國進行了41,500件移植手術,對器官供體來的唯一解釋是來自於法輪功學員。2009年11月,在我們出版的《血腥的活摘器官——為牟取器官而殺害法輪功學員》書中總結出,自我們發表調查報告以來,將法輪功學員作為器官供體來源的案例增多,情況變本加厲。

在我嘗試回答我所提出的問題之前,我應該先提供一些背景。中國政府承認,在中國境內進行器官移植時所用的器官,絕大多數來自中國囚犯。中共當局指稱,這些作為器官移植供體的囚犯,都是獲判死刑並遭處決的罪犯,並且在行刑前同意捐贈器官作為移植之用。

2005年7月,中共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指出,器官移植手術所需的器官高達95%來自被處決的死刑犯。2006年11月中旬,他在中國南部廣州市參加一場外科醫生會議時表示,「除少量交通事故死亡者之外,大部份來自於被處決的死刑犯。」2008年10月,他說:「在中國,器官移植手術使用的器官,超過90%取自死刑犯。」2010年3月,他則聲稱:「從已死的捐贈者上移植的器官,有90%以上來自被處決的死刑犯。」

由上述可見,黃潔夫所指的有時是已死的捐贈者為供體來源,有時是指所有器官移植的供體來源。問題是究竟有多少活的供體,又有多少死刑犯遭到處決?要回答第2個問題—死刑犯遭到處決的人數有多少—並非容易的事,因為主政的中共當局將資料視為國家機密。我們只能從外部來估算。我和喬高在報告和書中提出的結論是,大部分移植的供體來自法輪功學員,他們沒有同意捐贈器官、沒有被判處死刑,但因為被牟取器官而在器官移植手術中遭到殺害。

法輪功是以精神修煉為基礎的一套功法,1999年中共當局妒嫉法輪功廣受歡迎,唯恐法輪功以中國傳統的道德價值為本的精神修煉,會危及西來的共產主義在意識型態上的優越,因而開始禁止法輪功,法輪功遭禁止後,學員被逮捕者達數十萬人。凡自動放棄或在遭到酷刑後而放棄修煉者可獲得釋放。

拒絕放棄信仰者,便在那些中共當局隱晦指稱的勞教所中失蹤。這些勞教所是強制關押奴工的勞改營,也是提供大量器官移植用的活體供應庫。勞改研究基金會2008年估計,當年關押在勞教所的人數約在50萬到200萬之間。

41,500這個數字是喬高和我從鎮壓法輪功開始的前後,就器官移植案件量和遭處決的死刑犯人數所推估出的。開始鎮壓法輪功後,器官移植案件量陡升,但被處決的死刑犯人數維持穩定不變。因此我們認為器官移植供體的來源,從死刑犯轉到法輪功學員身上。在我們第2版的調查報告發表後、我們的書出版前,被處決的死刑犯減少,而器官移植案件數剛開始略微下降後,竟又回到原來的水準。所以我們的結論出,法輪功學員成為器官移植供體的數量增多。

2009年11月《血腥的活摘器官》一書出版至今,發生了甚麼事,使我們回頭再檢視這些數據?儘管這期間的發展情況不見得能提供甚麼新的訊息。

第1件事是,大赦國際組織停止發表世界各地關於死刑的統計數字。大赦國際過去一直持續提供死刑的紀錄資料,並列出個案。最後的記錄在2002年發表,記錄了2000年全球各國執行死刑的案件。2002年之後,大赦國際仍發布每年各國估計被判死刑而後處決的總人數,但只做到2008年,最後這1年中國被判死刑並處決的人數估計有1,718人,我們在書中也公佈了這項數據。2009年或2010年的統計數字則付之闕如。大赦國際對於為何不再記錄各國死刑案例及統計處決人數,沒有提出任何說明。

我對於失去這方面訊息感到遺憾:大赦國際的死刑案例記錄和處決人數統計,是根據媒體的報導而來。雖然不是每件處決案都被公開報導,也因此死刑案例記錄和處決人數統計所得的數字,比實際行刑的總數要少,但這些數據有助於指出整體的趨勢和特色。例如,從大赦國際匯整的記錄和統計數字,可依不同罪行、地區和性別而有不同分項細目和數字。大赦國際應該重新恢復記錄各國每年的死刑案例及處決人數的報告。

當初撰寫《血腥的活摘器官》一書時,我們還能從設在香港的中國肝移植註冊系統,取得關於移植案件數量的有用資訊。第2個發展是,中國肝移植註冊系統目前已關閉公眾在其網站上查閱統計總數的權限,該等資訊只對得到該網站發給登入名稱和密碼的人公開。

不過有些資訊一般民眾仍可取得,包括通報給該系統關於實施器官移植手術的醫院名稱及地點。這份名單顯示,軍醫院和平民醫院都向該系統通報。該系統列有35所國立醫院,其中9家是國立軍醫院,以及45家省立醫院,包括11家省立軍醫院。

2010年8月,中國肝移植註冊系統副主任王海波參加在溫哥華舉行的國際移植大會時,與我在同一個場次發表論文。我問他為甚麼註冊系統網站要關閉一般民眾查閱資料的權限,是否可以重新開放。他答覆關閉一般民眾查閱的權限,是因為民眾對資料的解讀有誤。現在任何人若想查閱,註冊系統必須先知道他對這些資料有何用途,且某個程度要確定資料不會被誤解。

中共當局的衛生系統負責管理4個移植註冊系統,分別為肝臟、腎臟、心臟和肺臟移植註冊系統。其他3個註冊系統都設在中國大陸,腎臟和心臟註冊系統在北京,肺臟在無錫。其他3個註冊系統網站的資料,也只對得到系統發給登入名稱和密碼的人開放查閱權限。

中共當局自英國手中接收香港時,香港是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回歸中國。然而,談到開放民眾自由查閱移植手術統計總數的資料,兩地如今卻實施同一制度。

《世界衛生組織人體細胞、組織和器官移植指導原則》的第11項為確保捐獻人和受體得到匿名保護,要求移植器官來源必須透明公開,可檢驗。讓一般民眾無法查閱先前可查閱的統計數據,直接違反了這項原則。4個移植註冊系統的統計數據應該公開,讓民眾不需申請登入名稱和密碼即可自由查閱。

儘管《血腥的活摘器官》出版後這些事情的發展,不足以構成我們重新審視書中數據方面結論的理由,但值得我們對這些發展表示意見。要在光天化日之下殺害無辜比較困難。刻意掩蓋資料造成重重黑幕,則較容易遂行器官移植的罪行。我們之所以認定法輪功學員遭殺害且被牟取器官的其中一個原因是,防範這類惡行發生應有的機制都不存在。這個結論如今甚至比我們書出版當時更接近實情,因為那時從中國肝移植註冊系統取得的公開資料,還能顯示出罪行嚴重程度的資料,如今已不可得。

第3個發展是《血腥的活摘器官》出版後,中國成立了一個器官捐贈系統。中國衛生部在中國紅十字會的監督下在2010年3月在11個省和市成立了器官捐贈系統。該捐贈系統僅接受心臟死亡後的供體器官,而不考慮活供體或腦死供體所捐出的器官。

1年後2011年3月,《今日北京》英文周報報導:「江蘇省省會南京市〔11個點之一〕沒有任何人自願捐贈器官。」南京市紅十字會會員劉文華,是南京市政府派駐在5家醫院的12位器官捐贈顧問之一,他表示,「過去20年來,南京市只有3個人捐贈器官。」該報導:「在其他地區也不見成效。截至上星期四為止,全國只有37人註冊登記捐贈器官。」我們無從得知這37人中有多少在那1年中因死亡而確實捐贈其器官。

如果真有這些器官捐贈案例,但在統計上也沒有意義,無法改變我們的結論。然而,推廣器官捐贈的成效不彰這件事,值得我們注意。這項失敗正好顯示出,中共當局並沒有認真去扭轉民眾源自文化價值觀中對器官捐贈的反感。對中共當局而言,將移植器官來源從囚犯改成自願捐贈者,並非當務之急。

第4個發展是,我們從中共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2010年3月參加馬德里世界器官捐贈與移植大會發表的演說中,瞥見了中國統計數據的概況。會議上他選擇性的將4個移植註冊系統中不對外公開的資料釋出。他提到的歷史資料與過去已知的部分相符。新的訊息則將資料更新至他演講當時,也就是我們的書出版僅僅幾個月之後。

然而,他的演講因為內容前後不一致,不全然可信。黃潔夫在講解幻燈片時,有1張列出過去10年來中國境內實施腎移植和肝移植的案件總數。他接著講第2張,上面列有2003年到2009年活體與死亡供體腎移植的數據。第2張幻燈片上有活體捐贈和死亡(無心跳,NHBD)供體的總數。所以兩張幻燈片都有2003年至2009年腎移植總數。這兩張幻燈片列出的訊息卻不一致。

第1張幻燈片上2009年的腎移植數量為6,458件,第2張卻變成6,485件。這應該是數字誤植。但因為我們無法查證原始數據,也就無從得知哪個數字才正確。

兩張幻燈片2008年的腎移植數量都是6,274件。這項訊息很有幫助,因為這表示出我們所看的不是兩種不同類型的資料。

2007年第1張幻燈片上的腎移植數量是7,700件,第2張則是3,974件。兩者差距很大,但沒有任何說明。

2006年兩張幻燈片的數據還是相差很多,第1張寫著8,000件,第2張寫3,021件。2005年情況也類似,第1張幻燈片上寫8,500件,第2張則是3,441件。2004年第1張幻燈片的數字居然高達1萬件,第2張卻只有3,461件。2003年第1張幻燈片的數據是5,500件,第2張則是3,171件。

因為第1張幻燈片上2007年和之前的數據都是整數,而第2張幻燈片上2007年和之前的數據都是精確的數字,似乎第2張幻燈片上早先幾年的數據不是總數,而是細目。第1張幻燈片看來列的是估計數字。第2張幻燈片似乎列的是腎移植通報案例的小計,這提供了建構第2張圖表所需的差異性訊息。

黃潔夫的第2張圖表區別出活體和死亡供體腎移植案件。關於提供的腎移植訊息並未區別活體捐贈和死亡供體來源,因此無法用於建構這張圖表。因此,這類訊息推估為被擱置一旁。

提醒各位,黃潔夫對這點隻字不提。他輕率地提出互相矛盾的訊息卻不加以解釋,並隱瞞一般大眾他製成圖表所根據的數據組(thedatasets)的內容。

如果這個分析正確,那麼第1張圖表總計數字較大,是比較好的數據。總計數字越大,越需要解釋移植器官的來源為何。2004年移植案例所需的1萬顆腎和2,265個肝到底從哪裏來?絕不是來自活體器官捐贈者。

黃潔夫提出的另1張圖表對比了活體捐贈和死亡供體肝移植的案件量。該圖表顯示,從2007年起有重要的活體捐贈來源。2007年來自活體捐贈的肝移植案例占23.5%,2008年19.1%,2009年13.6%。但2004年活體捐贈只占器官捐贈總數的0.4%。

黃潔夫沒有活體捐贈和死亡供體腎移植的對照數。我懷疑是因為數字並不好看。近年來腎移植手術的數量是肝移植的3倍,甚至更多。最可能的假設是腎移植活體器官捐贈者就像肝移植活體器官捐贈者一樣,無論哪一年都是固定的數目。那意思是就百分比來看,腎移植活體器官捐贈者的比例是肝移植活體器官捐贈者的三分之一或更少。

根據黃潔夫所言,活體器官捐贈是捐給「有親屬關係或家族內的親人」。以中國拙劣的器官捐贈系統來看,這點不令人意外。說服親屬捐器官給需要器官移植的家庭成員,是抗衡中國傳統文化價值觀對捐贈器官感到反感的一種技巧,這種技巧在中國似乎收到明顯的成效。這顯示有關當局如果確實推行其他方法或技巧,也會收效。

黃潔夫在演講中談到器官移植剛開始時毫無規範。他不是真的這麼說,但他給人留下的整體印象是,當時任何一家醫院只要願意就可以進入器官移植這個領域,想為誰做器官移植就為誰做,並從任何他們可得的來源取得器官。很明顯這種系統不會拿出可靠的統計資料,任何關於數量的訊息都只是推估罷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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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朱鼎詩、吳育璘)

大衛麥塔斯(DavidMatas)是加拿大馬尼托巴省(Manitoba)溫尼伯(Winnipeg)的知名的國際人權律師,「血腥的活摘器官」(BLOODY HARVEST)的作者之一,該書的中文版由博大國際文化於2011年5月出版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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