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文薰:見死不救入罪後,中國全民皆囚?

童文薰(台灣及美國紐約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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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10日訊】到公共場所,比如看場電影或者住在旅館,有警覺心的人會先注意逃生門的位置與方向。逃生門的指示有一定的法律要求,教人往右就必定有順向的門可以開啟,教人往左也一定有路可以走得通。平時的消防安檢,檢查的就是這個,可不能叫你往右卻是此路不通,或者叫你往左還是此路不通。因為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

法律沒有什麼難懂的,尤其是刑法,因為罪刑法定主義,所以凡是法律沒有規定要罰的,一概都是無罪責的。只要你按著法律規定,叫你往右就不要往左,那自可保你一世太平。可是如果有這麼一條法律,讓你往右也是犯法,往左也是犯法,甚至留在原地不動也能犯法,聰明的你,該怎麼辦?

見死不救,犯法!?

廣東佛山女童被輾壓二次,被18個路過的民眾給見死不救。這樣冷血的一幕因為恰巧被攝影機錄下,一時成為震驚全球的新聞。輿論一面倒地譴責肇事逃逸的司機與見死不救的18名路過民眾。於是質疑的聲音起來了:是什麼造成中國人的冷血?是什麼造成中國道德泯滅的悲劇?

為了懲罰見死不救的行為,呼籲中國立法處罰「見死不救」的聲浪湧現。這個提案本身沒有錯,雖然刑罰「不作為」是很罕見的情況,比如遺棄罪,套句俗話就是「連躺著都會中槍」,這類的刑罰,處罰的就是人們應作為而不作為。

見義勇為,早將牢底坐穿!

但中共慣常懲治的不是中國人的不作為,而是中國人的見義勇為。有多少見義勇為的中國人早把牢底坐穿。陳光誠就是因為見義勇為才坐了中共的黑牢,高智晟一樣是因為見義勇為才至今下落不明。

在眾口一致譴責對小悅悅見死不救的18人的同時,眾多千里迢迢不畏暴力威脅前往東師古村探望陳光誠的民眾們,哪一個不是見義勇為?可是他們被警察阻止、被警察毆打、被警察辱罵為「有病、有幻想症」、被搶了手機、相機與隨身財物、被威脅性命安全。見義勇為的人被侵犯財產權、人身權、自由權、人格權……中共究竟樂見中國人見死不救還是見義勇為?事實勝於雄辯。

見死不救入罪,監獄不夠用

陳光誠一家人被臨沂當局與警方輾壓已經有7年之久。小悅悅被輾壓2次送醫不治,很悲慘;陳光誠一家被輾壓7年,還在艱困地呼吸著,一樣悲慘。對小悅悅見死不救的18人促成了立法的討論,如果事成,臨沂有多少人口就有多少人對陳光誠一家見死不救!但被中共不法輾壓的中國公民卻不只陳光誠一家,見死不救者數目也就更加龐大,這種立法豈不是讓全民皆囚?中共得蓋多少監獄?

所以在中國,想將見死不救立法入罪,實際上是行不通的。中文叫做不實際,英文叫做impractical,實際上辦不到。

排除條款如何列舉?

可能有人會說,中共可以立法規定,凡是「被依法」執行公權力者輾壓,其他民眾必須視若無睹,且都不算入見死不救的範圍。是為排除條款。

但說來簡單,實際上還是行不通。舉例來說,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完全沒有法律授權,這是一場違法的迫害;又比如活摘器官,那更是徹底的殺人犯法;又或者是暴力強拆、侵佔民產,有哪條法律允許?易言之,這些行之有年且公然行之的暴行,全都是犯罪。即使它表面上看起來像是一群掌有公權力者的「執法行為」,但本質上無法改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它就是犯罪。對犯罪行為不作為,那就是標準的見死不救!

一旦有了「見死不救」入罪的立法,沉默旁觀的每一個人都要入罪。如此一來,在中國豈不是全民皆罪,全民皆囚?差別只在見義勇為者,會遭受立即的暴力與性命威脅,比如陳光誠與高智晟,還有嘗試著到東師古村探望陳光誠的人們;見死不救者,則有事後被究責的風險。

權衡之下可以發現,見義勇為極積奮起──此路通往黑牢;見死不救逃避裝死──此路一樣通往黑牢。

見義勇為,普世價值;見死不救,也是普世價值?

什麼是普世價值?如果照維基百科的解釋,普世價值有兩種,第一,為大家所「發現」的普世價值;第二,為所有人有「理由」相信的普世價值。

前者是「被很多人在絕大多數地方和情況下、在幾乎所有的時間裡、實際上共同認可的價值」,後者是例如由印度聖雄甘地所主張並弘揚出來的「非暴力」價值觀。

孟子主張人性本善,理由是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這是第一種普世價值;見義勇為不需要法律規定或任何強制力。小悅悅事件證明了見義勇為應該也是中國民眾心裡所認同的普世價值。

可是中共這個政權賣命地建立第二種定義的普世價值,它想讓所有人有「理由」相信,屈服於中共一黨的意志,見死不救才是明哲保身的普世價值。

可嘆中國民眾,在小悅悅事件裡被要求必須見義勇為,在陳光誠事件裡被要求必須見死不救。如果真的把見死不救立法罰之,見義勇為要坐牢,見死不救也要坐牢,豈不是左右為難,全民皆囚?

小悅悅事件後很多中國人憤怒地問:中國人究竟怎麼了?其實中國人只是被中共搞迷糊了。弄不清楚哪些事要見義勇為,哪些事要見死不救;萬一救錯了,還得被依顛覆政權罪甚至恐怖分子之類的罪名大刑伺候,又或者要被送入精神病院,無病治成有病。

發起到山東臨沂東師古村探望陳光誠活動的志願者,前仆後繼,卻被公安毆打、被搶劫、被威脅,手機沒了、錢沒了、衣服被扯破了,還是無法到達「凍屍骨」(東師古)探望陳光誠。臨沂警察罵這些見義勇為者「有病」。其實,有病的是誰呢?除了錯亂了中國人普世價值的中共,誰人敢當?◇

本文轉載自《新紀元週刊》第248期【逍遙法中】欄目(2011/11/03刊)

本文連結: http://mag.epochtimes.com/b5/250/100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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