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一天內15人被執行死刑引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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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汪宏量綜合報導)湖南省長沙市29日上午舉行宣判執行大會,15人同一天被執行死刑,引來民眾的熱議。

長沙國稅局爆炸案主犯被執行死刑

據大陸媒體報導,29日上午,湖南省長沙市舉行了「依法嚴懲嚴重刑事犯罪宣判執行大會」。報導稱,對製造長沙市國稅局東屯渡分局爆炸慘案劉贅衡等15名爆炸、故意殺人、搶劫的犯罪份子宣佈執行死刑。上述罪犯在宣判執行大會後伏法。

報導說,此次被宣佈執行死刑的均是「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份子」。其中,劉贅衡2010年7月30日下午,在長沙東屯渡分局,將爆炸裝置放在該局會議室門外,而後引爆炸藥,將彭某等4人炸死,並致5人重傷,12人輕傷,103萬餘元財產損失。

這麼多人死刑 說明了甚麼?

大陸學者提出疑問:「死罪更是重案,理當慎殺,司法程序很複雜,怎麼可能15個死刑的重案都湊巧在同一天了結呢?」

「在中國大陸,不是依法執法。法院說了不算,都是政法委書記說了算。」

有大陸民眾評論:「這個新聞有點嚇人,一天之內15個人死刑,也只有在我們國家才能這麼牛逼,還這樣大張旗鼓。」

「這麼多人死刑,說明了甚麼?這是社會的失敗。」

有評論人士表示:「目前,中共的生存危機,亡黨恐懼日益嚴重。中共以嚴懲嚴重刑事犯罪為名,通過殺人,來緩解內心的恐懼,通過殺人滿足其大權在握、生殺予奪的變態快感,通過殺人製造恐怖氣氛,維持暴力專制統治。」

宣判大會湖南大學舉行 

據報導,該大會在湖南大學北校區體育館內舉行,「來自各行各業的從業者旁聽宣判執行大會」。

在大陸一個網絡論壇上,發帖人小荷表示:「一所大學,需要的是人性的光輝而不是殺戮的戾氣。將死刑犯處決前公開示眾本已不妥,還居然在大學校園示眾。」

大陸民眾宋石男認為:「宣判執行大會本已不妥,你可以依據現有法律處死他們,但你沒有資格羞辱他們。更噁心的是,宣判執行大會設在湖南大學體育館。哎,大學現在真的就是一隻甚麼意識形態髒水都往裡倒的夜壺。」

有民眾議論:「示眾實際就是對老百姓的恐嚇,簡直就是對法治的踐踏!」

「讓大學生老實點,別一天到晚總想著革命。」

大紀元記者30日致電湖南大學,找到3個部門的4位老師,有3位老師表示不知道29日開宣判大會一事,只有一位聽說過,但表示沒甚麼想法。

為甚麼沒有貪官

大陸媒體稱,此次被宣佈執行死刑的均是「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份子」。

有大陸民眾質問:「為甚麼沒有貪官(被執行死刑)?」

「殺貧民像切菜一下,殺貪官絕對不敢,因為他們同流合污……」

「如果這15人都是貪官,貪官就害怕了、人民就高興了、中國就有希望了!」

為甚麼脖子上圍個圍巾

從新聞圖片上看,15名被執行死刑的犯人脖子上都圍著毛巾。

有大陸民眾提出疑問:「死刑犯脖子上的毛巾是怎麼回事?是不是不許他說話,動了甚麼手腳?」

「為甚麼脖子上圍個圍巾,是不是裡面有東西勒住脖子,害怕他們喊冤?」

(責任編輯:謝東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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