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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費克流感藥劑 延至三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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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2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衛生署疾病管制局17日表示,由於目前正值流感高峰期,死亡人數與重症個案持續上升,公費藥劑擴大使用條件由原實施至2月底止,延長至3月31日止。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周志浩指出,近3週以來,已持續釋出2萬餘盒克流感,預估流感疫情將延續至3月下旬,才能獲得有效控制,因此,公費克流感將持續擴大使用。

公費藥劑使用對象維持不變,以原本之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H5N1流感調查病例、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具重大傷病或心肺血管疾病、腎及糖尿病等之類流感患者、經醫師評估需及時用藥之孕婦、過度肥胖之類流感患者等,擴大對象包含類流感個案持續高燒2天或同住者有類流感症狀,皆可使用公費藥劑。

只要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之880個供應診所醫院,經醫生判定為類流感患者,並符合公費用藥任一條件,即可用藥。

疾管局呼籲民眾誤輕忽流感症狀,如出現呼吸短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或高燒持續48小時以上等流感危險徵兆者,應盡速就醫及早治療,並呼籲醫療院所醫師善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之大幅度增加適應症,及早給予需要患者使用,以減少重症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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