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五類憶舊:我做過十世班禪的聯絡官

――此文為焦國標據王唯先生口述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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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18日訊】1951年11月,我們的部隊到達拉薩。離開昌都向拉薩開拔時,18軍統戰部長徐冰把我喊去,交給我一個任務,說這裡有兩個箱子,是毛主席送給達賴的禮物。他沒說是甚麼禮物。到了拉薩,打開箱子驗收,是一對金燈和八個玉碗,上有「達賴喇嘛先生惠存 毛澤東贈」字樣,日期是1951年。我們私底下議論說,達賴才19歲,毛主席還稱他先生,覺得滑稽。玉碗是唐朝的,金燈北京現做的。後來由張經武代表毛澤東把禮物轉交給了達賴喇嘛。張經武原是毛辦主任,他是經香港、印度到的拉薩,不是隨軍進的藏。

不久,我被調到西藏軍區幹部學校第一期學習。當時軍區的幹部說,這個學校是我們的幹部倉庫,從這裡出來的人以後都要有重大的任務擔當。那一期有30多人,我的語文、繪畫都是第一名。他們有意把我定為十世班禪的秘書。

1952年初,班禪從西寧塔爾寺回到拉薩。班禪與達賴歷來有矛盾。大體說,班禪親漢,達賴親英。班禪有5個團(兵力),達賴有12個團,班禪是被達賴趕到塔爾寺的。共產黨之所以把十世班禪接回拉薩,表面上是希望他們和解,實際是想讓他們互相牽制。

隨後,班禪在解放軍護送下,從拉薩前往日喀則。為了提高班禪的地位,北京方面給班禪撥了20萬塊袁大頭(銀元),用4匹騾子馱著。從拉薩到日喀則的路上,許多藏民聞訊都來朝拜班禪,每個來給班禪磕頭的藏民都賞一個袁大頭。母親背著孩子給班禪磕頭的,就給兩個袁大頭。

到了日喀則,我被正式任命為班禪的聯絡秘書,那時我20歲。還有一位和我一起工作的,叫郝家駒,他不懂藏語。班禪那邊有事找(中共)中央,我們就負責傳達給(中共)中央;(中共)中央那邊有甚麼指示,我們就負責傳達給班禪。

我住的樓和班禪所住的樓之間有50米的距離。兩個樓一樣高。班禪起床後通常要在樓上曬太陽,我們彼此還能打招呼。那時我們稱他們是達賴集團或班禪集團。班禪集團的官員平常沒甚麼工作,上班就是玩麻將。在清朝,班禪屬於一品大員,等級很森嚴。我們日常接觸到的只是他的五品官。比如看藏戲,就是五品官陪我們看。藏人看戲有個規矩,官越高坐的越高,從上往下看戲。我們也算是5品官的待遇。有一次我給在北京的母親匯六十塊錢(銀元),北京郵政方面不相信,追蹤到西藏瞭解這幾十塊錢的根底。

我在日喀則待了近兩年,從1952年2月到1953年底。藏人叫我們「甲密」,就是漢人的意思。在此期間,雖然幾乎每天都能在樓上見到班禪,正式的會見卻只有一次。那次見班禪是由於慶祝解放軍建軍35週年。他們藏人都給班禪磕頭,我們穿著軍裝,敬個禮就算了。

在做班禪的聯絡秘書期間也參與處理過一些危機事件。班禪警衛團裡的西藏兵,脖子裡都帶著一種銀製的配飾,藏語叫嘎烏,裡面放著班禪的像。他們說佩帶嘎烏就可以刀槍不入。解放軍的一個警衛營長就說根本不可能,這都是騙人的,如果不信就試試。於是這個營長就把一幅嘎烏掛在一隻羊的脖子上,然後一槍打去,羊當然被打死。「怎麼樣?沒有刀槍不入吧?」藏人當然非常反感,說這簡直是褻瀆神靈,我們這嘎烏是人帶的,怎麼能戴在羊身上呢?

我和郝家駒聽了他們的控訴,就向上面報告。上面來指示,要我們當著藏人的面宣佈處分那個營長,留職察看。當然是做做樣子,背後調到其他部門完事。類似的事情還有。鷹在西藏是神鳥,不能打。一個營長舉槍打下來一隻鷹,他們就開控訴會,最後也是把這個營長調走了。此外我還親自參加過他們的天葬儀式。

我和郝家駒實際上是受公安部派遣的,但是在那裡不允許這樣講。我們的任務是要在那裡廣交朋友,做聯絡工作。藏人對我們都很客氣,看戲的時候每隔三五分鐘就會送點心過來,說是班禪賞賜的。我們當然吃不了那麼多,看完戲就打包帶著給我們手下的人,也就是那些派來伺候我們的藏人。他們非常感謝,因為這是他們的班禪老佛爺送的點心。

每天清早一起床,他們就送來滿滿一大杯煮開的牛奶,還經常送點心、巧克力給我們。他們上層人士想吃甚麼都有,糕點師都是從外國請的。他們很有錢,除了當地的稅收,北京也撥款給他們,下層藏民自己捨不得吃,可是很捨得給他們上供。

1953年底,西藏公安處要我離開日喀則,到白狼宗(宗就是縣的意思)去做潛伏工作。說要在那裡潛伏30年,每3年可以晉陞1級。白狼宗在西藏與尼泊爾、印度的交界處,當時還未「解放」,騎馬有1天的路程。為掩人耳目,上面指使我故意跟人打架鬥毆,然後就開大會公開宣佈我因打架鬥毆開除軍籍。當時共產黨在日喀則有一個貿易公司,貨物都從那裡運送。上面起初準備派我和胡景福二人一起到白狼宗「做生意」,賠了算共產黨的,主要目的是瞭解當地的情況,看有甚麼對共產黨不利的事情。胡景福曾是新四軍,1942年被國民黨俘虜過。這一點共產黨一直不放心,懷疑他是被國民黨派來的。

後來公安處又說不派胡景福了,就派我一個人去。我拒絕了。我說一個人到那完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連個照應的也沒有。處長就給我出主意,讓我就地找一個藏族女人結婚,既可以做幫手,又可以更深的打入。那我哪幹呀!當時我是有女朋友的,也算是青梅竹馬,我們經常有書信來往,感情很不錯的。想找一個藏族女人是非常容易,可是那時藏族女人臉也不洗,思想上根本無法接受。

最後我與處長鬧翻了,實在難以從命,就給西藏工委社會部部長王華寫了一封信反映情況。進軍拉薩我得雪盲症的時候睜不開眼,王華就把他的馬讓給了我。王部長接到我的信,立即發了一個調令,把我調回拉薩。就這樣,我結束了在日喀則為十世班禪做聯絡秘書的工作。

白狼宗這個潛伏點很重要,怕我無意間洩露出去這個機密,就索性在拉薩也不要再待了,把我從拉薩調回了重慶,在西南公安部的西南幹部學校任職。這時已是1954年。

在西南幹校,我和吳瑞珍住在一個房間。彼此熟悉之後,我們各自講了自己的很多事情,其中包括他原先從解放軍裡當逃兵的經歷。吳的叔叔是西南公安部的一位首長,名叫周興(他參加革命後起的化名)。不久,這位叔叔又把侄兒從幹校調到西南公安部。吳走的時候跟我說:「小王,還是朝中有人好做官啊。」

1957年反右時間,我說共產黨也同樣搞裙帶關係,比如周興安插提拔歷史上有問題的侄子。我們學校的領導是周興的鐵桿兒,他們先是說我散佈流言蜚語,後來又說是惡毒攻擊中央首長——此時周興已經上調到北京公安部任第七副部長。這個結論我不能接受。他們讓我服個軟認個錯,就算了,我不幹。我說道明明是事實嘛,我認甚麼錯!最後他們說我態度惡劣,把我關進監裡,開除公職,送勞動教養。這時是1958年6月。

由於我一貫不認罪,再加上肅反期間有人告密,把我當初想扔手榴彈的事也抖露了出來,於是1959年3月2號宣佈逮捕,罪名是組織逃跑集團罪,判刑5年。服刑地是四川鹽津縣。我們4中隊負責修建鹽津火車站,白天服苦役,晚上認罪學習,最主要的問題是吃不飽。

1959年7月份,我組織3個人越獄逃跑成功。那天夜裡,狂風暴雨,雷鳴電閃。我們的那個廁所是平房,趁著大雷雨,我們掀開房頂逃了。當時玉米已熟,可是沒人收,正在大煉鋼鐵,玉米都爛在地裡,逃出去倒是餓不著了。初逃出獄,我們趴在附近的玉米地裡一動不動,看著人們從四面八方打著松明火把追我們。天亮後我們才走出玉米地。我用肥皂刻了一個章,寫個假證明,說我們是鐵道部門出來採購的。後來我們其中一個逃友偷南瓜時被抓,忍不住酷刑拷打,把我們供了出來。另一個不久也被抓,供出了我的逃亡路線。我扒卡車逃到自貢,想到那裡一個朋友家取衣服,再借點錢,然後到西藏去。剛到朋友家門口就被埋伏在那裡的人抓住了。這樣又給我加了4年刑,加起來就是9年,在昭通勞改科服刑。

勞改科有一個叫竇岐山的,是西南設計院的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兼總工程師,後被打成右派。他不服氣,判了9年。一般犯人是到不了勞改科的,我也是因為給班禪當過秘書才被調到那裡。那個時候全軍區到處都是勞改隊,一個勞改科科長比一個軍長管的人還多。當時其他地方都吃不飽,只有勞改科可以吃飽。勞改科科長陳景昌是長征過的老紅軍,陳景昌跟一個豆腐廠簽有協議:豆腐廠的機器、汽車甚麼的出了故障由勞改科修理,不用付錢。作為交換條件,豆腐廠每天賣100公斤豆渣給勞改科。勞改科把豆渣和玉米面混合起來給我們吃,我們就能吃飽了。勞改科大概有300多人,剛到勞改科的人個個都皮包骨,一兩個月後就都吃得白白胖胖的了。陳景昌當時真是救了很多人。文革時陳景昌被判6年刑,罪名是同情犯人,後來被活活折磨死。他的豆腐渣和玉米面不知救了多少人!那真是個好人!我們這些犯人出獄後都去給他掃過墓。

我仍然不服罪,1962年他們就把我調到了羅漢壩,說不把王唯調到羅漢壩就不知道勞改科是天堂。他們本來是想好好餓餓我,不料我命不該絕。羅漢壩因羅漢竹得名。每60年開一次花的羅漢竹,我到羅漢壩那一年開花了。開花之後結果,結的果實叫竹米。我到羅漢壩的時候正趕上竹米成熟。生竹米也可以吃,非常好吃。羅漢壩是高寒地區,連玉米都不長,只能生長土豆。我們利用出去割草的機會大量採收竹米,就這樣讀過了那個饑荒時期。

1962年這一年我還遇到一個好人,是個女右派。這個女右派的工作是每天放牧9匹馬。按規定,每匹馬每天有3斤豌豆料。她每天放馬時就用報紙包一包豌豆,順路扔給我。當時我的工作是每天在地裡割草。他扔給我的豌豆是煮過的,還加了鹽,非常香。就這樣,我暗中吃了3個月的鹽水煮豌豆。他們都覺得奇怪,說他們都餓得皮包骨,怎麼王唯卻啥事沒有。後來我尋找過那個女右派的下落,沒有打聽到關於她的任何消息。

羅漢壩勞改農場有個水牢。並不是建就的水牢,它原先是一座普通的房子,因地基低窪,下雨積水成了「水屋」。有些沒人性的東西就想出這個法子,把死硬頑固的犯人關進去。關進去就等於殺害,也不給吃的,進去就甭想活著出來了。

我受罪最大的地方是魯甸硫磺廠(勞改廠)。一早就被趕到洞裡採石頭,天黑才放回來,整天光著腳踩在礦坑中的水裡。我26歲當右派,這時已經32歲了。我的身體一向是很棒的,有一天忽然拉肚子了。我去看醫生,醫生問我是甚麼罪犯,我說我就是你們所謂的反革命犯。他說,你反革命犯的假我不批。我很生氣,第二天沒有出工。他們說我是違抗改造,要給我戴刑具。

那手銬太小,帶不上硬戴,最後是用鐵錘砸上的串釘。那個勞改中隊的隊長叫陳維芳,是個彝族知識分子。知識分子做了狗比一般人更惡。帶了1週,我開始全身浮腫。一個右派醫生把這個嚴重情況匯報了上去,說王唯的情況已經非常嚴重,再不給他打開銬子要鬧出人命,到時候我會如實匯報的。當初是用鐵錘砸上的,撬開也是用鐵錘撬開了。那7天我幾乎疼得沒合眼,手銬一撬開我立刻睡著了。一睡睡了3天3夜。我現在手腕上的疤痕就是這次留下的。

沒過多久,法院來了個文件,由9年改判為4年,可是此時我已經坐滿5年了。刑滿了,但仍不放人,怕放虎歸山,強迫「留隊」,在那裡繼續給他們幹活。據說這也是毛澤東的發明。與原先不同的是給發點兒工資了,每月29元。留隊實際是變相勞改。從1963年起,直到1979年,我沒有離開過勞改隊。

有一種人是有人性的,有一種人只有獸性。文革期間,因說江青不是毛的原配夫人,我被以「污蔑江青同志」的罪名關在會澤縣五星鉛鋅礦(勞改廠)。在那裡,我被單獨關在一個長2米、寬2米、高2米多的一個石頭盒子裡,時間長達4年。頭頂有一個拳頭大的透光孔,陰天裡面甚麼也看不見。石盒子裡放一隻馬桶,沒有蓋子,一週才倒一次。一個月出來放一次風。南非的曼德拉坐了27年的牢,我願意用我的這4年換曼德拉的27年。

出了這個石盒子之後,我又被抓了,判刑7年。甚麼罪名呢?我說:毛不在之後右派是要平反的。毛比我大40歲,我就不信比不過他,我要跟毛做生命競賽。就因為這句話,把我定為罪大惡極的反革命分子,判了7年。

滿7年後,四人幫也被粉碎了。全國到處都在平反,可是遲遲不見對我的平反。我3次進京上訪,也不見結果。最後最高法院寫信給雲南高院,雲南高院又寫信給曲靖中院,讓給我平反。可是曲靖中院根本沒有我的檔案,又到五星礦找我的檔案和判決書,仍然沒有。中院沒有判決書正本,五星礦也沒有,可是我手裡卻有一個判決書副本。我說你們沒有正本,那我手裡的副本是從哪裡來的?他們說不知道。我的副本判決書上寫著中國人民解放軍曲靖地區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日期是1968年12月28日,可是判決書編號卻是1969年軍管行字第68號。這等於說1968年就把1969年的判決書發下來了。他們就說,沒你的檔案怎麼給你平反。最後是把我的判決書拿去作為一個依據,發了一個文,撤銷編號是1969年軍管行字第68號的文件,稱所有言論不構成犯罪。這就算是給我平反了。

補白:黨治國原是清華大學水利工程系的學生,被打成右派,在銅川煤礦勞動教養。雖在勞改,卻不忘宣傳馬列主義,組織了一個共產主義小組,輔導煤礦工人學習《共產黨宣言》,結果被控犯了現行反革命罪,銅川市法院判他死刑,上報陝西省待復處決。省法院按指標行事,此次計劃槍斃四名,各地報審死刑犯七名,黨治國排第五,活了下來。十多年後,黨出獄,回母校領取了遲到近三十年的清華大學水利系的畢業證。排名前四的現行反革命,雖然也被當局承認是冤殺而平反,卻白白成了殺人指標的犧牲品。

――轉自《黑五類憶舊》第十期 焦國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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