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工程36計(三十一)

王維洛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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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馬二人 意見紛歧

侯學煜為一介書生,不諳官場技巧。但馬世駿則任所長多年,在科協許多分會擔任負責人職務,通曉官場奧妙。針對生態環境專業組,關於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影響的初步結論是弊大於利,三峽工程論證領導小組在專業組長會議上,已有所了解。並且通過論證領導小組對馬世駿的工作,致使馬世駿的立場出現變化。

馬世駿知道,把「弊大於利」的結論交上去,三峽工程論證領導小組肯定不會接受,作為組長,也就等於沒有完成上級所交代的任務。但要得出領導所希望的「利大於弊」,參加論證的多數專家皆不會同意,與自己的良心也過不去。因而馬世駿提議,在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的結論後面,補上一句,即:許多弊病是可以通過人為措施加以限制的。

對於結論的這後半句話,「許多弊病是可以通過人為措施加以限制」,侯學煜堅決不同意。侯學煜認為:

第一,在三峽工程論證中,生態環境和資源的損失並非強調得太多了,而是基本上沒考慮。三峽工程論證,只是就工程論工程,很少考慮水壩可能給人民帶來的禍害和災難,更談不上考慮三峽工程對庫區,以及對整個長江流域的影響。

第二,提出的一些對策不能解決生態環境問題,所以不能說許多弊病是可以通過人為的措施加以限制。為此,侯學煜和馬世駿發生了激烈爭論,爾後此爭論發展到不僅涉及提出的補救措施是否有效,更涉及知識分子的道德和社會責任問題。

馬世駿認為侯學煜不靈活,不能變通,馬世駿甚至認同錢理群的觀點,認為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一個人可以說假話,只要這個假話不會傷害第三者;侯學煜則堅持認為,許多對相關問題真正有研究、有見識的同志,應該參加而沒能參加,而當初參與三峽論證,便是為了表示論證中有持不同意見的人加入。

因此專事研究生態問題的侯學煜認為,既然參加了,有看法就得表達出來,得對國家負責,對子孫後代負責。侯學煜說:

「一個人可以說錯話,但不可以說假話。我講的是真心話,對不對自有公論,也有待歷史實踐的檢驗。」

最後生態環境組上報的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影響問題的結論是: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但是許多弊病是可以通過人為的措施加以限制。侯學煜不同意這個結論,因此拒絕在論證報告上簽字。

侯馬相爭 方子雲出線

馬世駿怎麼也沒有想到,即使在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影響問題的結論上,做了一個違心的讓步,但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領導小組,對此結論仍舊不滿意,因為他們早已在總報告中,作出了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影響是「利大於弊」的結論。而組長馬世駿和顧問侯學煜的爭吵,讓副組長方子雲得利。

在馬世駿和侯學煜僵持不下的情況下,方子雲分別於一九八八年和一九八九年,代表生態環境組,向論證領導小組與大會作彙報。

一九九一年九月初,方子雲出任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生態環境二組組長,在原有資料的基礎上,重新編寫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影響報告,得出了讓論證領導小組、和國務院領導人都滿意的結果: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影響是「利大於弊」,此結論通過了國務院環保局的審查;此時,馬世駿和侯學煜都已去世。馬世駿於一九九一年上半年,死於一場至今尚未破案的車禍之中;侯學煜也於一九九一年上半年,死於北京解放軍總醫院。

一九九二年,方子雲出版三峽工程系列叢書中《生態環境》一書,吹噓三峽工程所謂「正面生態環境效應」,其中最著名的便是:三峽水庫的形成,可使重慶夏季最高氣溫減低攝氏四度,氣候趨於冬暖夏涼。這就是後來中國媒體所宣傳的三峽工程的空調效果;然而事實上,二○○三年三峽水庫形成,二○○六年夏,重慶出現歷史最高溫。然方子雲是於一九九二年,被中共國務院授予有特殊貢獻的專家,年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

反間計中的間可以有五種,敵間(敵方派遣的間諜)、鄉間(利用敵國人為間諜)、內間(收買敵國官吏為間諜)、死間(向敵方傳遞假報的間諜),以及生間(到敵方偵探的間諜)。

方子雲乃反間計中的間,是為名利而被三峽工程主上派所收買的間,既在馬世駿和侯學煜主持的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影響是「弊大於利」的論證報告上簽字,又在其所主持的「利大於弊」論證結果上簽字,方子雲之人品、道德、學術水準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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