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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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4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丁誠綜合報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黑龍江省法輪功學員鞠在斌在迫害中含冤離世,年僅三十八歲。鞠在斌曾被勞教三年,在佳木斯勞教所期間歷經種種酷刑和非人折磨,導致他肺部嚴重受損、呼吸困難、咳嗽不止,這也是他身體虛弱、含冤離世的一個重要原因。

據明慧網報導,鞠在斌,男,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出生於黑龍江省德都縣,一九九五年大學本科畢業,曾在佳木斯發電廠熱工分場任助理工程師。

品學兼優 樂於助人


鞠在斌遺容(圖片來源:明慧網)


家人合影(圖片來源:明慧網)

鞠在斌有兄妹四人,他是長子。鞠在斌從小心地就十分善良、懂事,尊敬父母、愛護弟弟妹妹, 鄰里們常叫他「好孩子」。他熱愛讀書、關心同學,學習成績優秀;一九九一年七月,他以優異的成績考入上海電力學院生產過程自動化專業;在讀期間,他刻苦學習、成績優秀, 一九九五年七月畢業後,到佳木斯發電廠熱工分場工作。

早在讀高中的期間,鞠在斌就在思考、探索人生的真諦。參加工作不久,正值法輪大法在中華大地廣泛傳播,「真、善、忍」的修煉原則、道德昇華及神奇的健身效果,深深吸引著他,一九九六年五月,鞠在斌喜得法輪大法,成了一名快樂的法輪功修煉者。


鞠在斌的職稱證書(圖片來源:明慧網)(攝影: / 大紀元)

修煉法輪大法後,鞠在斌按「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無論在工作單位還是在其它場合,都努力的做一個好人、更高尚的人。他每天上班都提前到 班組,把衛生先打掃一遍,並為同事們打好開水。鞠在斌在工作崗位上兢兢業業,髒活累活搶著幹;在業務上努力鑽研,解決了一些技術問題;因工作期間一直住在發電廠獨身公寓,看到室友(同事)有經濟困難時,他經常用自己的工資去幫助他們;單位分給他的福利,如大米、白面、荳油等,鞠在斌從不往回拿,都送給了同 事們。在發電廠,從領導到同事無不稱讚他是一名好同事。

三年勞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鞠在斌為了證實法輪大法好,當天就乘佳直達列車進京。到京後,沒說上一句公道話,就被武警押上火車遣返長春,後由黑龍江省的專人專車押回哈爾濱市,再由佳木斯市駐哈市辦事處用專人專車押回佳木斯。半夜十二點後被公安分局「六一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專門設 立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帶走。

被非法押回後,佳木斯發電廠領導經常找他談話,企圖讓他放棄修煉,鞠在斌堅決不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二零零二年七月,鞠在斌被一不明真相的人誣告,後被非法勞教三年,並被佳木斯發電廠非法開除,失去了工作。

遭佳木斯勞教所殘酷迫害

鞠在斌剛被綁架到佳木斯勞教所,一隻手就被接收的警察扣在暖氣管子上迫害。警察郭剛等對他進行威脅、恐嚇,精神上施加巨大壓力;接下來,警察妄圖「轉化」鞠在斌,逼迫他放棄信仰。在四個月的時間裏,不分晝夜輪番圍攻、軟硬兼施,也未能動搖鞠在斌對大法的正信。一次,勞教所警察指使刑事犯用腳猛踹鞠在斌的胸部,使他心肺損傷很大,造成呼吸困難、不斷咳嗽,直到離開勞教所很久都沒有康復。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九日,佳木斯勞教所以多發獎金、陞遷或者給刑事犯減刑等為誘餌,指使警察和刑事犯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迫害。他們分期分批將學員關進一個屋子,強制學員把雙手放在膝蓋上,一個挨一個坐在小凳上碼在一起(警察的行話叫「碼大排」),不讓動、不讓說話,學員周圍站滿許多手拿棍棒與電棍的警察與刑 事犯,迫使學員觀看誹謗大法的電視錄像,氣氛十分恐怖。誰動一下或反抗,就會遭到電棍電、棍棒毒打等酷刑。


酷刑演示:坐在小凳子上,雙手從背後銬在床頭上(圖片來源:明慧網)

當晚十一點,鞠在斌被警察拖到七號監捨,監捨裡有被酷刑迫害、幾天幾夜不准睡覺、疲憊至極的法輪功學員;有被打得面部變形,眼睛青腫、封喉的郭玉珠;還有被毒打後,扣在光板床上的慧月新, 以及牙被打掉的敬廣林。目的是讓鞠在斌目睹這種恐怖場面,在精神上造成壓力。然後開始迫害他。警察把鞠在斌雙手扭到背後,用手銬銬在鐵床頭上,強迫他坐二 十公分高的帶稜的塑料小凳上(這種小凳人坐久了以後,臀部會皮開肉綻,褲子與肉粘在一起),並唆使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最邪惡的四個刑事犯之一的梁金貴迫害鞠在斌。

梁金貴對鞠在斌說:「聽說你是發電廠的,又是個大學生,我專治大學生。」說著用腳猛踢坐在小凳上、沒有絲毫防備的鞠在斌胸部,鞠在斌慘叫一聲臥倒在地上,面目蒼白。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圖片來源:明慧網)

接著,男隊大隊長劉洪光、中隊長郭剛等四個警察進屋將鞠在斌拖到無人的十一號監捨,用上述方法銬在鐵床頭上,唆使也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最邪惡的四個刑事犯之中的王宏偉、孫志松、梁金貴等人對鞠在斌肉體上、精神上進行摧殘。連續五天五夜,鞠在斌被強迫坐在帶稜的塑料凳上,不讓睡覺、不讓動,雙手背銬在鐵床上,只要閉眼或動彈立遭棍棒打;另外的酷刑是,一見發困或被冷水澆頭、或用煙頭燒燙臉部,甚至將煙頭塞進鼻孔裡,用雪糰子放進脖子裡,用多根電棍電擊等等。

二零零三年四月下旬,大隊長劉洪光、中隊長郭剛等警察又採用上述手段,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發動的新一輪的殘酷迫害,他們唆使刑事犯把法輪功學員「碼」上,坐小凳、雙手放膝蓋上不讓動,從早四點一直到夜裡十二點,有時甚至到凌晨二點。警察們先是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使身心極度疲勞,再把學員單獨關入無人房間酷刑折磨、摧殘,逼迫放棄信仰,這次鞠在斌又被單獨殘酷迫害。

含冤離世

三年多的殘酷迫害,使鞠在斌身體和精神受到了極大傷害。離開勞教所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只要一提起這段往事,他就魂不守舍、臉色蒼白、非常痛苦。與此同時,佳木斯發電廠將他開除公職,鞠在斌被迫流離失所,基本生活也無法保障,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鞠在斌在迫害中離世。在佳木斯勞教所的迫害中,鞠在斌肺部嚴重受損、呼吸困難、咳嗽不止,是導致他身體虛弱、含冤離世的一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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