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症患者修大法重生 卻遭中共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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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孟飛綜合報導)法輪功自一九九二年傳出以來,神奇的祛病功效使無數絕症患者重獲新生,然而一九九九年中共對法輪功實施「經濟上截斷、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性政策後,許多原本已獲新生的法輪功學員落入中共魔爪,遭到殘酷虐殺。下面綜述幾例來自中國大陸的真實報導。

六十多歲老人史迎春 遭毒打身亡

家住葫蘆島市連山區渤海街道,以賣菜為生的史迎春。曾患牙癌、膽囊炎、神經衰弱等多種疾病,自一九九五年修煉法輪功後,僅月餘所有病症全部痊癒。丈夫和孩子在見證法輪功的神奇後也開始修煉。自法輪功遭非法鎮壓後,史迎春一家三口分別被送進勞教所迫害。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八日,在瀋陽女子監獄,史迎春因拒絕放棄法輪功修煉,被八名犯人連續毒打三個多小時後致死。

史迎春自一九九九年起,共被非法判刑三次,累計時間長達十二年。

一九九九年十月,史迎春被關葫蘆島看守所期間,因拒絕說「不煉」而屢遭看守所所長李雅傑等毒打。一次,在走廊上,李雅傑令人將史迎春的褲子扒掉、強迫史趴在地上,幾個人羞辱並毒打她。史迎春被耳光打的眼冒金星,狼牙棒的刺扎進史迎春的肉裡。

為阻止史迎春煉功,史迎春被戴上手銬、腳鐐,還被迫跪著,一跪就是幾個小時,晚上不讓睡覺。在看守所迫害二十多天之後,她被送到瀋陽馬三家教養院勞教兩年。

在馬三家的女二所,史迎春因絕食抗議遭電棍電擊、罰站,一站就是十多個小時、罰蹲、撅等折磨。一次史迎春因煉功,被一張姓大隊長扒掉衣服、戴上背銬,遭兩根電棍同時電擊,史迎春的腳心電出了洞、臉被電腫,腰和腿很長時間走路都很吃力。史迎春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回到家中。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史迎春因在公園煉功被送到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三年。這期間,史迎春遭受了肉體和精神上的雙重折磨,她由於精神壓力和痛苦,時常莫名的流淚,之後她被強行送到了精神病院進行所謂的「就診」,被強迫吃精神病的藥物。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日,史迎春在發真相資料時再次被關押到綏中拘留所,家被抄。史迎春被非法判刑七年,於十月二十二日被送往瀋陽女子監獄。史迎春的兒子王茁也在十月二十一日被送到遼寧省馬三家迫害,至今仍被關押。

二 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早七點,因史迎春拒絕放棄法輪功修煉,劉科長指使犯人高嵐對史迎春嚴加看管,強行「轉化」。當晚十一點鐘,史迎春被高嵐為首的八名犯人連續毒打三個多小時後出現昏迷,後因傷勢過重在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死時年僅六十多歲。

後來,家屬詢問史迎春死因時,監獄的王獄醫回答說:「(史迎春)來時臉色蒼白,神志不清,死因誰也說不清。」。

十九日上午十時左右,史迎春家屬一行到達殯儀館,那裏聚集了很多警察,家屬被分成兩批進去,整個過程中,家屬身旁前後左右都是警察。 家屬發現史迎春的兩耳明顯青腫,臀部有三個小傷口,並且褲子上還沾有血跡,肩頭上有牙印,當家屬詢問時,獄警回答說「是做屍檢時,不小心碰破的。」

最終,家屬被迫在寫有「對死因無異議,同意火化,骨灰領回。」的火化書上簽字,獄方只給三千元錢了事。

吉他歌手天安門煉功 被勞教所迫害致死

一九六五年出生的李京生,是名吉他歌手。五、六歲時被診斷出患有『先天性心臟病,長大後曾幾次大量咳血導致命危。一九九八年的五月,李京生接觸了法輪功,不久身體便完全康復。

一九九九年七月後,李京生把自己修煉法輪功的親身體驗寫成材料去北京市政府、信訪辦上訪,第一次被抓後被工作所在地的領導保釋回家,第二次被拘留了半個月;二 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李京生到天安門廣場打坐煉功、和平請願遭到警察毆打,李京生後來被送到醫院查出有心臟病,一警察醫生說:「你們煉法輪功的都沒病,你是在裝蒜。」

這次,李京生被非法勞教兩年零四個月。期間遭到了肉體和精神上的殘酷折磨。李京生曾說過:「自己不怕死,但是怕再被折磨得說違心的話,做違心的事。」,他還曾告訴家人說:「在團河勞教所裡被折磨得最嚴重的時候,不讓睡覺,不給吃飽,一頓只讓吃半個饅頭,很久都沒見過油葷,連方便麵調料都覺得是美味;被幾個惡警打,胳膊都快被撅折了。」

團河勞教所男警田禹也曾親口說出這樣的事實:「在李京生絕食抗議期間,開始時是有規律地對他進行灌食,想在李京生的思想中形成假相(認為每隔多長時間就要灌食),而後,在李京生認為將要被灌食的時間就偏不帶他去,這樣多次,企圖增加其心理壓力、消磨其意志,目的是剝奪其對法輪功的正信。」

在所謂的『攻堅班』,李京生每天被罰坐在一個小馬扎上十幾個小時,或被綁在床板上不能動彈,這對虛弱的他來講還算是『休 息』了。他被折磨得視力、聽力嚴重下降,大腦經常發蒙,反應遲鈍。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李京生回到家中。他虛弱得連拿掃帚掃地的力氣都沒有,只能躺在床上休息。這種情況下,居委會、片警仍在時時監視他,讓他日夜不得安寧。從二零零四年十月起,李京生身體出現浮腫,無法自理生活也無法正常上下樓,不能正常平躺睡覺。吃一點東西就脹肚,活動一會兒就呼吸困難,面色黑紫。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他浮腫得越來越嚴重,從腿開始,逐漸往全身蔓延,一活動就喘不上氣。後來連去廁所的力氣都沒有了。十一月三十日,家人和朋友陪他去了北京軍區總醫院和東直門醫院,醫生說是腎病綜合症。十二月十三日早上七點多鐘,正當家人準備送他住院的時候,發現他已經在睡夢中離開了人世。

全國勞動模範、人大代表朱穎被迫害致死

曾被評為全國勞動模範、全國人大代表也曾任全國總工會委員的河南省新鄉市總工會幹部朱穎,二零零五年因患卵巢癌而開始修煉法輪功,自此絕症痊癒。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朱穎從家裏被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八年關押在新鄉女子監獄,兩月後就被迫害致死。

朱穎自修煉法輪功的五年裡,曾因發放真相資料三次遭綁架迫害: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七日下午一點左右,朱穎在路邊發真相資料時遭不明真相者誣告,東大街派出所將其綁架送進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六日晚,朱穎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在講真相又被警察綁架關進了西街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夜後非法勞教十九個月在外執行。期間,朱穎一半的工資被扣,也不許繼續上班。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日十六點四十分,朱穎在新鄉市體育中心附近發真相資料時,被開著巡邏車的警察鄭凱和趙立超綁架送進了東大街派出所,後朱穎被送進新鄉市拘留所,她的家隨後被抄。

半個月後,朱穎被轉到看守所,那時她開始出現噁心、嘔吐、不能吃飯、小腹疼痛。看守所將她帶到新鄉市的部隊醫院三七一醫院檢查,查出小腹部位有兩個腫塊,看守所怕承擔責任為朱穎辦理了保外就醫。二零一零年八月六日晚上七點多鐘,朱穎回到家中。

約三、四天後的一個下午,警察魏光雷以給朱穎去看守所拿東西的名義,開車將朱穎送到了紅旗區檢察院交給了紅旗區檢察院起訴科,當朱穎要求撤訴時,有關人員告訴朱穎「本案有上面的人簽字,誰也不敢擅自做主。」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晚上七點多鐘,魏光雷打電話給朱穎讓她出來說幾句話。朱穎不知是計,下樓後看到大門外是幾個警察,她又被送進了看守所。十六天後,新鄉市紅旗區法院非法將其判了八年送進新鄉女子監獄。

被關期間,朱穎的病情加重,兩腿腫的很粗,曾幾次戴著手銬腳鐐被拉到醫院看病。最後四天,獄方在新鄉市中心醫院外科大樓給朱穎辦理了住院手續,但其實並未住在醫院,只是每天來輸液,輸完液再回監獄。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凌晨三點四十分左右,朱穎家人被告知去醫院(具體誰通知的,至今她家人都不敢說),家人趕到醫院時朱穎已經離世,朱穎的腿腫的很粗且肚子很大。醫院的醫生對家屬說「人來時已死了」,究竟怎樣死的,具體甚麼時間死的,沒人告訴家人。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朱穎的屍體,在二十多名身著警服和便衣警察的監視下,在新鄉市火葬場強行火化,家人被威逼簽字,且不准聲張不准看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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