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敲定核洩露事故巨額賠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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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14日訊】日本大地震已經過去2個月,但福島第一核電站的洩漏問題仍沒有解決。日本政府13日公佈援助東京電力公司的方案,並準備相關法律交國會通過,以便執行。但不少議員譴責政府援助東電賠償是讓國民買單、增加國債,勢必導致政府財政惡化。

根據日本政府的內部估算,對核事故受害者的賠償金額在3萬億日元(約合371億美元)至10萬億日元(約合1236億美元),賠償年限將持續8至25年。此外,東電現有有息債務近9.5萬億日元(約合1174億美元),今後3年需要償還的債務就超過2.6萬億日元(約合321億美元)。

根據方案,為避免東電因賠償陷入資不抵債的境地,政府將牽頭成立一個負責賠償支援的新機構「核電站賠償機構」,負責向東電注入公共資金。政府將向國會遞交議案,建議批准成立這一機構。

根據方案,「核電站賠償機構」將成為支援東電的主體。政府將向這家機構提供補貼債券。債券沒有任何利息,必要時可兌換現金。

政府還將要求除東電外的日本九大擁有核電站的電力公司為這家機構貢獻資金。這一機構將作為一個保險實體,應對今後可能出現的核安全事故。

日本共同社分析認為,政府考慮到東電無力獨自負擔數萬億日元的賠償金,如果不給予東電幫助,將影響賠償工作且威脅這家電力企業穩定供電。另外,政府還擔心東電通過增加電費的方式籌措資金,進而引發民眾不滿。

按路透社的說法,東電是日本最大債券發行企業,政府援助方案旨在保護東電債權人的利益並且保證東電股票不至於遭摘牌。

東電將在今後13年內每年償還「核電站賠償機構」2000億日元(約合24.8億美元),其餘金額由其他電力公司共同負擔。

政府並非無條件為東電提供幫助。政府10日開出援助條件,包括東電最大程度削減開支、不事先對賠償金額設限、要求東電通過出售資產等方式籌措資金等。

根據方案,東電在完成賠償責任前將長期處於日本政府的實質監管之下。日本政府將通過新設的第三方委員會監督東電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敦促東電加大裁減經營開支力度。日本政府和賠償支援機構還將通過購入東電資產等方式,幫助東電順利向核事故受害者提供賠償。東電則將視每年經營收益情況,向賠償支援機構交付特別負擔金,再由賠償支援機構返回國庫。

日本NLI研究所資深經濟學家矢島康秀(音譯)說:「這一方案保護了東電股東和債權人,有助打消市場疑慮。我認為,方案避免了市場動盪。但大家對方案如何具體操作還有許多疑慮,因為我們不知道賠償金總額究竟是多少。」

不過包括執政民主黨內也譴責政府援助東電賠償是讓國民買單,增加國債不但勢必導致政府財政惡化,加稅、減福利難免,而且政府本月初還基本同意了東電加價電費,其它電力公司預計也將追隨。內閣經濟產業大臣海江田萬里週五強調,政府不是為了救濟東電,是為了受害者得到足夠賠償。

(責任編輯: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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