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保姆起訴前僱主 索償3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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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高雲林多倫多報導)兩周前,工人維權中心(Workers』 Action Centre)公布了一項最新勞工調查報告,揭露了大肆蔓延的「工資盜賊」(Wage Theft),引起各界關注。5月30日, 兩位權益受損的住家保姆在省議會大樓,向媒體講述了她們被僱主共欠35萬元的遭遇。
  
來自烏干達24歲的納穆卡薩(Lilliane Namukasa),曾在賓頓市(Brampton)做了兩年住家保姆,她每天工作15小時,一周7天,看護兩名幼兒和照顧其家人,一個月工資僅$100元。直到母親得病,向僱主要求提高工資被趕到庇護所時,才意識到自己的處境,她在最後3個月沒有拿到任何工資。
  
納穆卡薩說:「僱主要求我不要對別人講工資的事,他們說我將找不到其他保姆的工作。我害怕失去工作,僱主總是說她要打電話給移民局,我感到很害怕,我以為我要被驅逐了。」
  
納穆卡薩向前僱主索賠共計$195,000元,其中包括 $162,000欠薪和毀約補償,以及$33,000元的非法解僱損失補償費。她現在是一個照顧3個孩子的住家保姆,她稱待遇還不錯。
  
在加拿大居住了20年的菲律賓移民傑索斯(Vivian de Jesus),照看了一位病婦以及她的兩位殘疾的成年孩子10年,她稱,在過去四年中,她與僱主住一起,每周要工作132小時,幾乎三倍於法定時間,但沒有得到超時工資。
  
傑索斯說:「去年4月,他們只給我20分鐘時間收拾行李,讓我離開。如果他們(其他僱主)虐待你,像我們這些保姆一樣,請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她說:「我的生活就是照顧他們(僱主)一家,他們持續增加我的工作量,但是我害怕失去工作,而且我不知道勞工法。政府應該關注我們,並讓僱主遵守法律。」
  
傑索斯向前僱主索賠共計$160,000元,其中包括$55,000的欠薪,以及$104,000元的非法解僱賠償費。
  
為她們免費提供服務的格雷西(Moira Gracey)律師表示,希望兩個前僱主能夠支付索賠要求,庭前和解,否則就要等待法庭的判決。
  
工人維權中心劉碚溪(Beixi Liu)表示,這些問題的產生和加拿大聯邦和省府的法律有關。聯邦規定,外籍保姆想成為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必須為同一個僱主工作兩年。安省勞工法規定,數額低於1萬、索賠半年以內的拖欠工資,勞工部可以處理;數額在25,000元以內、索賠兩年以內的勞動糾紛可以在小額法庭解決。
  
劉碚溪表示,這種高額的索賠,而且追討的拖欠工資的時間超過了兩年,只能上訴高等法院,這使得索賠的程序變的更複雜。
  
工人維權中心協調人拉德(Deena Ladd)表示,今年1月份已與安省勞工部長索沙( Charles Sousa)會面,兩周前也已發信約其會談,她希望政府能夠關注該問題並做出改變。
  
拉德說:「她們(保姆)應該可以索賠2年的拖欠工資和被侵犯的權利,而她們能索賠的上限起碼應該在25,000以上,這樣將和小額法庭的規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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