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6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黃捷瑄台灣編譯)因性侵案斷送前途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前總裁斯特勞斯-卡恩現在正在紐約保釋中,等候受審。據美國新公布的文件顯示,卡恩因涉嫌性侵犯在被捕時曾試圖申請豁免權。
紐約檢察官辦公室公布的文件披露卡恩在甘迺迪機場被捕時的細節。
紐約檢察官辦公室公布的文件顯示了斯特勞斯—卡恩准備乘坐法國航空公司班機離開美國時,警方逮捕他的過程。
逮捕當天,卡恩在當地時間下午3點半打電話給索菲特酒店,說手機留在飯店。警方聽到對話後,酒店表示會在甘迺迪國際機場法航登機口歸還手機。警察抵達機場後,立即逮捕了卡恩。
文件顯示,在警局時,警方命令卡恩掏空口袋內的東西。警方拿出手拷時,卡恩問道:「有必要這樣嗎?」警方回答說:「是的,有必要。」
卡恩接著說:「我有外交豁免權。」警方問:「你有護照嗎?」
10分鐘後卡恩問冊手拷可否「在前面」。又5分鐘他說:「我得打電話讓他們知道我不會出席明天的會議。這手拷很緊。」
晚上8點45分,卡恩向警員要了一杯咖啡。15分鐘後,他問:「我需要請律師嗎?」警方說:「在這國家,你有請律師的權利。但我不確定你是否有豁免權。」卡恩這時表示無意使用豁免權。
外交豁免權為國際間方便外交代表執行正常職務,互相授予外交人員的「絕對豁免權利」。包括一、刑事裁判豁免,不受駐在國刑事追訴、無出庭作證之義務。二、行政與民事豁免,不受強制執行及處分。
國際組織職人員享有「功能性豁免權」,即在執行公務時的行為不受駐在國法律管轄,但僅限於職員本人。是否執行公務仍由駐在國法官認定,因此駐在國司法及檢調單位依然可以起訴審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職員僅於執行公務時,可豁免於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