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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過勞舉證難 給付遲遲下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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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過勞死去年底通過法律認定及規範,但立委黃淑英接到民眾陳情,法院驗屍證明書判定「心因性猝死」,勞委會委託的職業病防治中心也診斷為「職業性循環系統疾病」(即過勞死),已符合過勞死認定指引,但勞保局卻仍堅持非職業病,職災給付遲遲未能核定。

工時成為最關鍵的佐證,但由於勞工的出勤、加班或工作狀況等詳細記錄,大多掌握在公司手中,一旦發生過勞死的案件,家屬向公司索取相關資料時往往遭到拒絕或拖延再三,更可能有惡意的公司進行資料變造。

黃淑英表示,勞委會為杜絕勞工過勞死案件一再發生,應加強勞動檢查,改善勞工的勞動條件,並應協助家屬進行相關資料蒐集與保全,且於過勞死案件的認定上更應站在保障勞工的角度,而非嚴苛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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