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工程36計(四十八)

王維洛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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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清潔能源?

汪嘯風提供的資料中,有一個明顯的計算錯誤。一個與三峽工程有同樣裝機容量的火力發電廠,如果每年發電要消耗五千萬噸標準煤炭,按照中國目前普通的水平,每發一度電消耗三百五十克標準煤炭,每年發電約一千四百三十億度電;按照中國先進的水準,每發一度電消耗三百二十克標準煤炭,每年發電約一千五百六十億度電。而三峽工程的計畫發電量只是每年八百四十億度。兩者缺乏可比性。

利用大型或者巨大型水庫大壩發電,並不能提供清潔的能源。臺灣中山大學陳鎮東教授的研究表明:「水力發電絕非乾淨的能源,溫室氣體排放量甚至比火力發電廠還高,因此,未來不應該以發電為由,繼續興建水庫。」原因在於,河流也會排放二氧化碳到空中,當河水蓄積在水庫中,深水內缺乏氧氣,有機質就會分解出甲烷、以及氧化亞氮等氣體。且全世界約百分之四十的河流有水庫,因此陳鎮東認為,三峽大壩的水庫規模,比目前東南亞所有的水庫加起來都大,因此排放出的溫室氣體量將更為驚人,可能引起更嚴重的溫室效應。臺灣中山大學陳鎮東教授的研究結果,與美國科學家對於巴西水庫研究的結果是一致的。

世界河流網路等環保機構提出,利用大型或者巨大型水庫大壩發電,提供的不是「清潔能源」,也不能稱「利用可再生能源」,此觀點普遍為世界所接受。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也只是把發電裝機容量在五萬千瓦以下的小水電,列入可再生能源。

最後要指出的是,中國是京都議定書條約控制框架以外的國家,所以不受溫室氣體排放限制。根據荷蘭一研究機關的報告,二○○七年中國二氧化碳排放量已超過美國,成為世界第一。再說京都議定書是一九九五年簽訂,三峽工程是一九九二年批准興建。一九九二年批准興建的三峽工程,怎麼能夠成為中國回應一九九五年簽訂的京都議定書的重大工程措施呢?

博大出版社授權(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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