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洗黑錢 棕櫚泉地產老板曾偉被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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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06日訊】(大紀元記林琮文綜合報導)北京知名豪宅“棕櫚泉”國際公寓的開發商曾偉,為延展拖欠中國工商銀行(亞洲) (下稱工銀亞洲)的22億港元及6,500萬美元貸款,涉嫌賄賂工銀亞洲兩名高層人員,7月4日被香港法院下令通緝。

據港媒報導,7月4日,香港區域法院簽發手令,通緝去年10月被控行賄及洗黑錢的內地知名地產商曾偉。香港廉政公署稱,曾偉因涉嫌賄賂工銀亞洲職員430萬港元和清洗230萬港元犯罪收益被起訴,保釋後沒有出席7月4日的審訊,香港區域法院發出通緝令,並公佈了曾偉的照片。

現年48歲的曾偉是一名商人,其主要業務是在大陸。他是內地棕櫚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總裁,是北京知名豪宅「棕櫚泉」國際公寓的開發商。

涉嫌收受贓款的工銀亞洲人員,分別是該銀行原企業業務部主管陳寶奎(50歲),和原房地產及融資部主管陳翊耀(43歲)。

2010年10月5日,曾偉在香港廉政公署(ICAC)發起的一個代號”轟天雷”的行動中被捕。當時,曾偉及陳寶奎於中環一酒店會面,曾偉在洗手間內給陳寶奎230萬港元,作為協助延遲曾偉及其公司尚欠工銀亞洲的貸款的還款到期日的報酬。3人隨即被廉署人員拘捕。陳寶奎在警訊時坦承,他共接受了曾偉330萬港元賄款。

據《財經網》報導:曾偉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後,兩次被香港東區裁判法院獲准保釋,而這兩次保釋,均遭到香港廉政公署的反對。

曾偉被控四項罪名,其一就上述涉嫌行賄事件;其二,「涉嫌與陳寶奎串謀於同日處理上述230萬元款項,而明知該筆款項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也即俗稱的「洗錢」;其三,涉嫌於2008年9月25日,以相同目的向陳寶奎提供一部手提電話;其四,涉嫌於2009年8月7日,向工銀亞洲房地產及融資部前主管陳翊耀提供一筆200萬元(約合257萬美元)賄款,作為就曾偉及其公司向工銀亞洲提出貸款申請時協助擬備放款建議書的報酬。

另據京華時報報導,公開資料顯示,曾偉之前曾在銀行任職,後下海從事房地產,曾開發北京棕櫚泉國際公寓、深圳沙河高爾夫球會、北京盈科中心等知名項目。2006年,曾偉聯手鳳凰衛視董事局主席劉長樂合作拿下「京城第一爛尾樓」瑞城中心。

據報導,曾偉涉案緣由正是北京的爛尾樓項目。2008年1月,瑞城國際有限公司用所持有的長青有限公司52%股權為抵押,向工銀亞洲貸款20億港元(約合2.57億美元)。曾偉代表瑞城公司簽署相關法律文件和申報材料,工銀亞洲方面簽署該貸款協議的授權代表,正是陳寶奎和陳翊耀兩人。

曾偉去年被捕後,已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多次接受聆訊。因案情嚴重,該案去年12月16日被轉至高一級的區域法院審理。當時曾偉以家庭原因申請離開香港返回內地。而且曾偉的女兒在北京,需要接受手術,請求返回內地。

法官批準他以80萬港元保釋外出,可在去年12月19日至23日期間返回內地。

香港廉政公署指出,曾偉4日沒有出庭應訊,因此暫委法官沈小民發出手令通緝其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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