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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扮流氓 白紙黑字不認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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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8月22日訊】政府出爾反爾,協議形同廢紙。

主持人:在以往的報導中,大多數的強拆案例,都是因為政府補償過低,拆遷戶無法與政府達成協定,而遭強拆。那麼在與政府達成協定的情況下,協定是否能起作用呢?今天我們的嘉賓曹慶巖,將通過他的親身經歷來回答我們這一問題。
我自我介紹一下,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省煙台市萊山區午台村村民曹慶巖,我的房屋在我們萊山區迎春大街,只是我的144平方米的商業網點房,就是,門頭房做買賣的。我去向政府提出我按市場價格進行置換,他們就給出的價錢就是非常非常的低,低於市場幾十倍的價碼我就不同意麼,政府這個時間就採取了給我房進行打砸,門窗全部打砸,黑夜白夜的打砸, 停水停電,打砸幾十次,我每次都報了110備案了,結果110去到的時候,去一看就甚麼問題也不管,也不給解決就走了,就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又給我的家人,給我的孩子進行威脅,他們就才去半年,叫這個我小女兒的班主任,學校的教導主任,半夜到我們家進行做工作,就是給我很低很低的要我們簽訂協定,我就一直的不同意,不同意政府最後就採取了把我騙到拆遷指揮部,進行一切一天一宿的限制人身自由不讓離開,而且是這個我們萊山區,副區長黃永政給我進行多種的威脅,就是說你要是不同意,馬上叫法院採取強制拆遷令來,叫公安拿手銬來把他銬走,把他的房屋去強制拆除,一片瓦也不給,一分錢也不給,在這種情況下區委副書記季顯庭區委副區長黃永政寫下給出了我的賠償,但是他們提出的條件是給我152平方米的居住樓房,再給我另外給我108萬現金補償,我的房屋實質我自己的個人私有房產是144平方的商業網點房,這是我的私有財產,但是我這個144平方的商業網點房在我們當地按市場價格,一平方已經超出5萬元的價格在當時,但是政府呢他只給我152平方米住宅樓房,住宅樓房他是按每平方米3320元,住宅樓房和商業網點房的差距是差了幾十倍,但是這個條件是,區委副書記季顯庭、副區長黃永政他們提出來這個條件,被迫無奈,也就同意了。

主持人:是啊,如果按照當時的市場價,一平米的門面商業房是5萬元的話,那麼144平米就是720萬,而曹慶巖只提出300萬元的補償要求,顯然這一要求並不過份,然而針對由區領導出面提出的幾近減半的補償方案,曹慶巖無奈,最終還是同意了。

為甚麼我要同意呢,因為我的房屋已經被打砸,這個屋裡全是石頭,門窗全給打砸了,我的家人受到了威脅,我又被限制了一天一宿的人身自由,在這種情況下我不得不同意了,簽訂了這個樓房安置協定152萬平方,他們又安排了拆遷指揮部的副經理給我出據了2張欠條,一張105萬,一張3萬元的欠條,兩張欠條總共108萬元的欠條,這是另外現金補償,這個補償的152平方加上108萬,遠遠低於我自己私有房產的市場價值的,低於多的很多,但是我又沒有辦法嘛,因為他們是共產黨的政府,我們又是老百姓,我們如果不同意他們給予的這個條件我們會遭到更為慘烈的毒手,最後我們就沒有辦法了,我們老百姓為了保住生命,就沒有辦法,就勉強的同意了,這兩份證據就給我,2007年11月28日,也就是當天的下午。到拆遷指揮部去領取108萬元的補償款,152平方的住宅樓房,這個時候安置樓房還沒有蓋嘛,等他們把安置樓房蓋出來統一發放,但是我下午去拿錢的時間,他們的這個拆遷指揮部的人員就對我講,你再過半個小時再來,錢還沒有準備好,我就過了半個小時我又去了。他們工作人員又叫我等半個小時再去,我一下午去了八九趟,結果等到天黑的時候,他們工作人員就說了,天已經黑了,銀行都關門了,曹慶巖你等明天再來領這筆款吧,我說好啊,明天就明天吧,誰叫咱簽字了同意了呢,結果我第二天又去領款時,他們工作人員又叫我,每過一小時去一趟,我就每過一小時去一趟,我一天要去幾十趟,我在不到兩個星期,接近10天的工夫,我去了200多趟領取108萬的拆遷補償款,但是自今他們沒付一分錢,我在最後去領款的一趟時啊,他們工作人員就跟我說曹慶巖你的房屋我們不要了,所以說不給你錢,我說行,想當初是你們利用各種手段,卑鄙的手段,利用打砸停電斷水,威脅我的家人,逼的我簽訂了這份協議,你們現在又說房屋不要了,也行,既然房屋你們不要了,房屋還是我的,錢是你們的。

主持人:中共政府,對老百姓的財產掠奪竟如此不擇手段,曹慶巖沒有想到,老百姓想從政府手中拿回應得的補償款竟會是如此之難。更令他想不到的是,在達成了協定之後,政府竟然又出爾反爾。

但過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他們拆遷指揮部的工作人員又拿來108萬的現金支票到我家去找我,告訴我要給我錢,我說好行給我錢,但是他們又要我簽一份協議,我說還要簽甚麼協議,我不是都簽了協議了麼,他們就說了152個平方的安置樓房就不給你了,我這個事情我就不幹了,不幹,他山東省煙台市萊山區法院,2008年3月28號就把我起訴到萊山區法院,一開庭,庭長就給我講說的曹慶巖這個協議書是不是你簽的字,你不承認不要緊,還沒等我回答這個,你不承認不要緊,我們筆跡鑑定,我說是我簽的,我說協議書上的三個字,曹慶巖三個字就是我自己去簽的,手印就是我自己的手指頭按的,我說你要鑑定甚麼,他說你既然簽了字,按了手印,你為甚麼不拆房,我說我拆房,政府的補償款一分錢沒給我,我憑甚麼拆房,這他就說了,我們不管補償款,我們只管拆房,他們就威脅我嘛,你必須要拆,我說這樣不行,我說你們要搶啊,他們就一看我說的不行,他們就說我們暫時休庭,休庭改日再判。

主持人:在中共統治下,老百姓只能是被任意宰割,猶如遇到一個流氓、無賴,那有你講理的份。這就是為甚麼有人說中共的統治比歷史上的任何一個朝代都要倒退和黑暗。

2008年11月13日,法院在凌晨三點到了我家,告訴我,他們沒說要我強制拆房,他們就騙我說我們要再談一談,我說可以,一直和我說到早上六點半的時間,我小女兒要去上學了,他們法院就不讓出門,法院的人員就說了,他們要去送我小女兒,這個時候,他們法院的電話就一直的在響,他們法院來到我家是20多個人,還有法警,還有公安,前後門都給我堵了,結果我前妻出門去上班,在二三分鐘的時間,我前妻就在門口叫我,告訴我,你還在家談甚麼,法院都把咱的房子拆了你還在家談甚麼,這時我一聽,我說你們怎麼把我的房子給拆了,你們還在這騙我,還要在這繼續跟我談,我說你們這不是往死逼我嗎,法庭他們就說了,你死你就趕快的死,我說好,既然你們讓我死,我就死吧,房子叫你們搶去了,我又有甚麼辦法呢,我拿過來汽油,從頭,拿過汽油桶來從頭上就澆下去了,接著是手在地上澆,拿汽油澆,我這隻手就在兜裡邊就掏出打火機,要點火的時間,他法庭這個執行庭的庭長,就想來抓按住我這個手,叫二十多個人快快快快上來,上來給他按下,他們就上來二十多個人把我按倒了在地上,按倒在地下,我這個時候已經澆了汽油了,這個時候已經喘不過來氣,他們給我按在地上拳打腳踢,我的臉都給我打破了,臉血都流了,他們又給我戴上了反手戴上的手銬,戴上手銬,這個執行庭的庭長就說先給他拉到法院去。他們就給我拖出去,拉到法院去他們就打電話叫萊山區法院的4、5個庭長全部都回來,回來他們就在辦公桌上就擺了4、5摞這個高矮那個書擺了四五摞法律書,高矮就每一摞的高矮就有個六七十份的高矮,擺了這麼四、五摞,他們找3、4個庭長就在這翻書,一邊翻書他們這些庭長就跑那說,今天非要把他判他的刑不可,非要把我判刑了不可,我說你們有甚麼資格判我的刑,你們搶我的房,你們又不讓我澆油自焚,你們又拆我的房,我說好你們找吧,我相信,法律書上是不會有的,搶了老百姓的房,還逼老百姓澆油自焚,要判老百姓的刑,你們比土匪還要土匪,他們又找來110警察,叫我承認錯誤,我就給110 警察說了我說我要報案,他們搶我的房逼我澆油自焚,現在他們還給我戴上手銬了,110說我們不管這個,我們就管你為甚麼不把房倒出來。我過後才知道,他們是兵分三路,20多個人到我的居處,到了我的現在的住處,又有一批人員在半路上把崗,不允許任何人到我家去通風報信,其餘一部份人又到我的144平方的商業網點房進行偷偷的強拆就走了,他們是分了三批人馬,他們從凌晨三點多一點把我和我前妻還有我女兒已經給控制起來了,不讓出門,這個時間,但是我在這種情況下,我已經是生不如死的這種情況下,政府把我的房屋拆完了,就沒有人管我了。

主持人:曹慶巖賴以生存的門面房就這樣被強拆了,可政府的承諾卻一樣也沒有兌現。家人埋怨,妻子不滿,本來和睦幸福的家庭硝煙四起,戰火不斷。

再者我前妻因為這個事情,迫於壓力嘛,她也承受不了這個壓力,天天和我吵架,因為房屋被收,一個平方也沒給,一分錢也沒給,我又有甚麼辦法呢,因為他們是共產黨,共產黨的政府,權利都在他們手中,他們是一黨執政的,一黨專政,欺壓我們老百姓,我只是一個老百姓,我又有甚麼辦法呢,我說我前妻,既然這樣,你也不用氣我了,我們就離婚吧,這樣,我就和我的前妻在這種情況下就離婚了。

主持人:房沒了,家散了,孤身一人的曹慶巖又將如何面對這樣一個背信棄義的政府呢?

我就到了萊山區的法院去,萊山區法院執行庭庭長叫宋立軍我就說宋庭長我只認識你,我必須要跟你要房,這個宋庭長就說,曹慶巖你不能找我要房,你應該找法院要房,你去找院長,我如果去找院長,院長也說曹慶巖我沒拆你的房,是我拆的麼,肯定不是,誰領的人去拆你的房你去找誰去,我還要找你宋庭長,我就認識你,就是你領的人去把我的房子搶去了,我就得找你要,這宋庭長和另一個宋庭長就說了,你等星期三來,星期三來,院長接待你,你就找院長反應這個情況,我就星期三,隔了一天星期三就到了法院去,結果法院院長就不接待了,星期三應該是院長接待日,但是星期三院長就不接待了,09年1月15號,這個法院宋立軍叫我到法院去,告訴我說得,這個協議書上的152個平方我去找政府已經協調了,他有把152平方的樓房給過來,我說好,我的108萬呢,他說啊108萬政府現在還沒答應,我說不行,少我一分錢也不行,你們已經把我的房屋給我強搶拆去了,這個法院宋立軍宋庭長就說了,你先一樣一樣的拿,不要攢在一起太多了麼,要也不好要,你先一部份一部份的,我說好也可以,我先去領取我的152個平方的安置樓房,他就叫我到這個拆遷指揮部去領取,結果我到了拆遷指揮部的時候,拆遷指揮部他是故意不想給我152個平方的樓房,非要按一個平方三千三百二的價錢給我兌換成錢,我說我不要,我不要錢,我必須要我的152個平方的樓房,他說你要是今天不領取這個一個平方3320個對換價錢,過了今天明天就是一分錢我們也不給你啦,但是憑152個平方我們也一個平方不給你,在這種情況下我又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我就接受了他們這個152個平方按一個平方3320給我兌成了款,這個時候,房價已經是在六千多塊錢了一個平方,但是這個108萬的補償款,他們至今分文沒有。

主持人:接下來曹慶巖為討回108萬元補償款四處奔走,而政府又將如何處理這108萬元的欠條呢?2009年1月15日萊山區政府起草了一個假的《會議記錄》,對這108萬元重新做了解釋,最後的結論是:曹慶巖不要安置房,要求貨幣補償,原108萬元已不成立。而區建設局局長范洪波則解釋說:當時是為了拆遷工作正常進行,108萬元欠條只是一個說辭。地方政府無賴,那到了中央政府門下,又能怎樣呢?

從此我就踏上了上訪之路,從萊山區到市到省到中央,一直至今沒有結果,我在2009年9月28日,我第一次到北京來上訪,到了信訪局,等到我到了信訪局接待窗口,可以自由的進去,但是不允許自由的出來,國家信訪局就把我扣留在那了,扣留在那,這時我們這個駐京辦事處,萊山市駐京辦事處的人員,就到國家信訪局去領我,領我告訴我不允許到北京來上訪,我說你們搶我的房屋,你們都不犯法,我來告你們我犯了甚麼法啊,應該犯法的是你們,你們強搶我的房屋不給我補償款,犯法的是你們,是你們共產黨的萊山區政府,而不是我曹慶巖,我來告你們是理所應當的,他們不由分說,那幾個人就把我連拖帶拉拖上車,就給我拉回我們的萊山區,拉回萊山區,但是又無人過問,我去找過多少次也無人過問。

我從此就是每隔仨月兩月我就到北京來上訪一次,但是每一次都遭到了非人的待遇。

有一次我到北京信訪局來上訪的時候,他們北京信訪局已經被我們地方政府給收買了,他們就暗地發短信,發短信他們一會兒這個國家信訪局人員的電話就響了,響了他們就怕我聽見就躲我遠遠的接聽電話,最後一句被我聽到了,信訪局人員就是這樣回答電話那面的說,好了我知道了我知道該怎麼辦了你們放心吧,這個事我會替你們辦好的,他放下電話就把我的身份證給我丟給我了,我填的表他就扔在桌子上,還沒穩得住就掉到地上了,把我的身份證給我告訴你走吧,我說領導我走我這個事情怎麼給我解決,他說安保安保來給他牽走,一個安保過來一隻手拖我的肩膀把我按走了,我說你不要動我自己走,為甚麼我這樣說呢,在我的前面就有一個六十多歲的一個老太太,也是這個信訪窗口不給她管,六十多歲老太太就雙手把著視窗,就一直的要求給解決,那個安保過來就__兩腳就給老太太踹出門外去,我就自己走了心灰意冷,我就低著頭沉思的往前走,不知不覺就走到了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都天安門廣場附近了,我這時候我就被這個公安人員給攔住了,攔住了說來你打開包安檢,我就打開包了,結果包裡面就有上訪材料,他們就用對講機就叫來了這個警車,公安的警車就把我,拿出了我的身份證來一看說你是來上訪的,我說是啊,告訴我你為甚麼走到這,我說我是在這思考問題走到這了,不知不覺走到這了,他們不由分說就給我拖上警車,給我拉到公安局去,又把我交到了我們駐京辦的手中,駐京辦又把我押送回地方,還是不聞不問。

主持人:曹慶巖寄希望於中央政府,可是等待他的是一次又一次更深層的傷害。

他們還把我拉到派出所去要拘留我,叫我簽字,我說我不能簽字,我說這是訓責書,我不懂這是甚麼意思,他說訓責書就是要告訴你再不要到北京天安門去,我說我到北京天安門去犯法嗎,他說你拿的上訪材料,我說是,但是我的上訪材料是裝在包裡,他說你為甚麼要背包,我說我在北京天安門這個路上我看到來往過往的人都背著包,他說你背包不行,我說我為甚麼我背包不行,我說別人如果要是說別人都背包不行我背包就是犯法,如果別人都光著_上天安門去我穿著衣服我也是犯法的,啊,因為別人也都穿著衣服也都背著包,我怎麼就變成犯法了呢,他說你不用囉嗦了,你就簽字吧,我說我不能簽字,我說我就不知道這個訓責是甚麼意思,他們就非逼著我簽字,他們簽字的目,他們叫我簽字的目的就是為了要拘留我,這會我就沒有給他們簽字,沒有給他們簽字,他們就把我趕出了派出所,但是我在北京的時間他們多次的給我關押在黑監獄裡面,他們從這個北京國家信訪局和這個天安門這些地方,把我拉到這個黑監獄,但是這個車都是封閉型的,看不到外邊,我怎麼知道他們是黑監獄呢?他們就是把我的身份證扣押,不讓出去,只是給一個饅頭,不讓出大門,要看著,一出大門他們要對我進行毒打,所以說就是我以後我聽到他們說這就是黑監獄,我只記得第一次的時間在黑監獄裡邊關押我光我看見的能有五十多人,第二次他們關押我的時間就有個二三十人,第二次,第三次的時間就有個一百多個人,就是有一百多人。

主持人:曹慶巖在他的材料中有這樣一段話:匪搶並不可怕,我們可以報官,而官搶就太可怕了,我們到那兒去告?我現在終於明白了上海事件的楊佳是怎麼形成的了,就是被這群昏官刁官貪官給逼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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