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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劳工月退 台立委促订延寿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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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27日电)为保障老年生活,中国国民党籍立委赵丽云提案,呼吁劳委会尽速依法订定延寿年金的提缴金额、提缴程序及承保的保险人资格等规范,以落实保障领取月退休金劳工的权益。

赵丽云说,政府于民国93年制定劳工退休金条例,以年资15年划分,退休金请领分为一次退休金及月退休金。劳工年满60岁,工作年资满15年以上者,得请领月退,但年资未满15年者,应请领一次退。劳工开始请领月退休金时,应一次提缴一定金额,投保延寿年金,以保障老年生活。

赵丽云指出,虽条例实施至今仅7年,然而由于劳退新制实施后,工作年资可并计,许多劳工提早符合领取月退休金条件,但攸关退休后保障的延寿年金,却迟未订定,主管机关应尽速依法订定延寿年金实施办法,以维劳退条例的周延性。

赵丽云表示,劳工退休金条例立法之初,劳工主管机关预期条例实施15年后才会出现合乎领取月退休金资格的劳工,因此至今仍未依劳工退休金条例订定延寿年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不过她也强调,部分劳工因适用劳基法退休新制,年资得并计,到今年6月底,已有300名劳工符合请领月退资格,却面临因欠缺投保年金保险的相关规范,以致无法领取月退休金,劳委会应尽速订定延寿年金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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