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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司法改革跟不上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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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28日电)立法院长王金平今天表示,台湾的司法长期以来没有让人感受到有绝对的改革,立法虽然进步,但施行上却跟不上脚步,无法落实立法美意,非常可惜。

王金平出席“中华国家法治改造促进会”成立大会致词时说,台湾自从实施民主制度后,行政院和立法院都是依照民主体制施政,但台湾的民主还只在高中生阶段,不如欧美国家,被认为是做为维护人权的司法,长期以来没有让人感受到有绝对的改革。

王金平指出,台湾的法治水准还停留在高中生阶段,从民国88年到97年,获得冤狱赔偿金额大概为新台币46亿元,获得冤狱审判有5400多件,平均每年国家要为法官判决品质不当负担4.6亿元冤狱赔偿金额,希望未来可以从高中生进步到大学生程度。

他也说,自从立法院通过九二刑诉新制后,根据统计,法官有遵行所谓个人主义的人大概不到一成,甚至连百分之一都没有,立法虽然进步,但在施行上却跟不上立法规划脚步,无法落实立法美意,非常可惜,这是司法没有真正改革最具体的事实。

他表示,最近发生很多女童被性侵案,法官办案过程不当遭批恐龙法官,民间并发起白玫瑰运动,希望唤醒国人维护司法尊严和人权;司法民主没有彰显应严肃看待,日本明治时代最高法院院长曾说,一个没有司法尊严的国家,亡国也不足为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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