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1年5月教育部所發布的「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中,將學習障礙界定為:「統稱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推理、 表達、知覺或知覺動作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題,以致在聽、說、讀、寫、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
通常學習障礙有以下幾個特點:
神經心理功能異常:一般人對學習障礙的了解,多是從字面的意思去猜測,覺得學習障礙就是學習困難、成績低落。其實學習障礙的孩子並不是因為智力低下或懶惰不認真而導致學習困難,而是因為大腦學習路徑的不同,使得他們必須以異於一般人的方式學習。目前學者專家對學習障礙成因的推測,認為主要導因於大腦皮質層細部架構錯亂,以至在記憶、理解、表達、知覺或動作協調等能力上有顯著問題。
障礙類型:學習障礙的差異性很大,有各種類型的障礙。例如算術障礙、閱讀障礙(如:湯姆‧克魯斯、李光耀),或併有書寫障礙(如:安徒生)等。這些人的讀寫能力較弱,閱讀文字符號對他們來說吃力又緩慢。另外,還有一部分的學習障礙是在空間、知覺、動作協調上有著明顯困難。例如:常常掉東西,彎下腰撿了橡皮擦,卻又掉了尺。老師要他們抄黑板上的第三題,他們往往抄到第二題。
內在差異:學習障礙跟智障、肢障、視障、聽障相比,算是十分不易察覺的一種障礙,他們的外觀正常,有些甚至活潑好動,很有人緣,一般人很難從外觀看出。可是仔細觀察,就會發現他們有許多的「內在差異」。例如:有的孩子善於拼圖操作、但簡單的辭彙解釋卻支支吾吾。有的孩子用報讀代替紙筆測驗,結果會有懸殊的差異,紙筆測驗時多半空白或寫不出來,但若念題目讓他作答,卻又能答得頭頭是道、口若懸河。
發揮天賦:學習障礙不是疾病,透過適當的教育、同理的了解以及環境的配合與接納,可以讓他們跨越自身障礙、達到成功。如果得到適合的個別幫助與代替方法,就能發揮天賦的潛能,獲致成功。如:前述的湯姆‧克魯斯、李光耀,以及邱吉爾等都是出名而成功的學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