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時,有一位老師略帶抱怨的對我說:「每一次,只要我們班的哪個同學出問題,我把家長約來學校商談以後,下一次的班親會就再也看不到這個家長。」她認為,因為孩子的作為讓父母感覺失盡顏面,為了不想面對這種不愉快的狀況,家長就選擇「淡化與脫離」。自然這樣的處理方式,對於親子或是親師之間的關係與成長,完全沒有加分效果。
相較於這位老師的狀況,還有一位老師因為班級同學集體嬉鬧失當,就約談全體同學家長到校商談。其中一位回應不能過來的家長,在幾個月後,突然重提此事,但不是為了同學的錯誤,反而怒氣沖沖地質問老師:「你那時候約談家長,是不是認為家長不來學校就是不關心孩子?」
雖然老師一再解釋自己要求家長到校,只是希望讓同學感受到親師對這件事情的重視,但是家長充耳不聞。老師當時無法理解這位家長的態度,後來想想,或許是因為家長非常介意老師的個人評斷,以至於不但誤解訊息,甚至大感受傷。
我曾經待過一所要求嚴苛的私立學校,許多新進教師由於班級經營狀況不斷,時常灰心地想要罷教。在導師會議上,主任語重心長地說:「老師不要把所有同學的表現都歸咎在自己身上。一個班級的成績不好,並不代表老師不好;一個班級的態度不好,也不全都是老師的錯。」
雖然這位主任的話與一些教育界的老生常談,例如:「教不嚴,師之惰」或是「沒有不會學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老師」大相違逆,但是確有幾分事實。同一個家庭養育的兩個兒子,一位成為充滿正義使命的大法官,一位成為亡命天涯的通緝犯,能說都要歸功或歸咎於家長的教育成功或失敗嗎?恐怕其中還有許多未知的因素在運作。
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對於可以改變的事情全力以赴,對於命定的事情淡然處之。而如何分辨兩者之間的差異,就是智慧之所在。」學生的錯誤既然已經鑄成,親師當下最好的選擇,除了坦然接受之外,更要攜手合作,保持開放暢通的訊息,而非漠視、防衛與爭相卸過。因為錯誤的發生,就是象徵某些事情脫離了親師「想當然耳」的一種提醒,怎能置之不理呢?
然而過度的處理也會造成反效果。有一個心理學的實驗指出,如果一件經常發生的事情(例如工作時打瞌睡),卻遭到通報,被上級採以過分嚴厲且連坐方式的處分,那麼日後隱瞞錯誤且壓下舉報的情況,就會大為增加,而讓團體每下愈況。
或許重點不在於孩子所犯的錯誤為何,而是在面對錯誤時,我們的態度是否客觀理性、勇於承擔,倘若大人能夠理智判斷,哪些是要放手、放心的情緒困擾,哪些是目前可以努力的措施與方向,教育路程就會順利許多。畢竟孩子身處在教室的團體生活,必然有一些狀況是需要要求、協助與指正,倘若大人被無意義的感情包袱壓得喘不過氣來,而錯過孩子成長的契機,不是一種太過可惜的教育損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