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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院院会通过“住宅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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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9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戴德蔓台北报导)行政院会22日通过“住宅法”草案,院长吴敦义表示,对于住宅补贴、社会住宅、居住品质、住宅市场及防制住宅歧视等面向,都有详尽明确的规范。

草案明定,可由政府或奖励民间兴办“社会住宅”,专供出租之用。为避免社会住宅居民被标签化,将采融居或混居方式,维护居住尊严。除一般民众可承租社会住宅外,将会提供适当比例给低收入户、特殊境遇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者、65岁以上老人、身心障碍者、受家暴及受性侵害者、爱滋病患及原住民等特殊情形或身份者承租。

内政部营建署长叶世文表示,草案修订中较大的部分是删改掉住宅法中的信用保证基金。他说,原本信用保证基金是针对鼓励刚就业人士,但有还款能力者,对于贷款利息加以补贴,不过为避免没有还款能力者以政策来购屋,造成经济困扰并扩散其信用,因此决定将信用保证基金拿掉。

吴敦义强调,住宅法草案已列为立院本会期的优先法案,请内政部积极协调立法院朝野党团,尽速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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