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被盜十九年 男子不勝其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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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文芳編譯報導)(大紀元記者李平編譯報導)帕特里克身受身份被盜之苦長達19年。大學生帕特里克蓋斯特1990年在阿賈克斯健身房,錢包被盜後,他向警方報了案,但之後就沒再多想。
  
據《多倫多星報》報導,兩年後,他驚訝地發現,一條價值200元的帳單從奧沙瓦總醫院寄給了他。蓋斯特說,「我從來沒有去過那兒,」他現年已42歲,是基奇納的居民。
  
此事背後隱藏著一場針對身份盜竊,長達19年的戰鬥。據稱這些盜竊勾當都系同一人所為。
  
1992年蓋斯特向警方報告說他身份被盜用時,結果令他大吃一驚。「他們想馬上搞清我在那裡,好過來逮捕我,」他說。
  
原來,那個罪犯一直在使用他的身份,從來沒閒過。他說,盜用其名義,該罪犯所犯下的罪行包括無保險駕駛,違規駕駛。他還收到了「巨量」停車罰單。
  
這些停車罰單可讓蓋斯特大為頭痛。到現在他至少破費了2,000元以上,更不用說在大多地區跑來跑去所花費的時間,他還補充說,要洗去這些記錄至少要他約8年的時間。
  
然而,蓋斯特的麻煩還遠沒有結束。大約一年半前,他開始接到信用卡公司的電話,確認那些根本就不是他的交易。在Equifax和TransUnion兩家公司,他已經要求註明任何信用卡請求都要他本人批准。每個月他都接到多個電話。
  
他接到的帳單有價值數千美元的快餐,特別是肯德基。「有人以我的名義在大吃大喝,」他說。
  
1993年奧沙瓦居民吉爾伯特.蘭德裡被控,在支付醫院帳單時盜用他人身份。杜閒區警方發言人大衛.賽爾比說,上週,52歲的蘭德裡再次被捕,這次是因與蓋斯特有關的問題。
  
蘭德裡被控擁有和使用他人身份信息欺詐,謀取私利,擁有犯罪所得$5,000以下的財物,並四次盜用他人信用卡。
  
賽爾比說:「看來,犯罪嫌疑人在橫跨19年的時間裏,多次使用某個人的身份。」
  
賽爾比希望這個案件也會警示其他人,他們可能已經是身份盜竊的受害者了。他建議,人們應該每年檢查他們的信用評級。
  
蓋斯特贊成應該向丟失了身份信息的人建議,事發時要向警方報案,並要求Equifax和TransUnion公司特別標注他們的帳戶,以防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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