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黎慶洪案」辯護律師團「首戰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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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淨報導)全國著名賽車手、原貴州省政協委員黎慶洪「涉黑」案(下稱「黎慶洪案」),於昨天(9日)開庭。在庭審首日,被稱為「史上最強大辯護律師團」的律師們據理力爭、言語到位,博得了旁聽人員的熱烈掌聲。此次「貴州打黑第一案」同時也震動了中國法學界和律師界,並引起大眾的廣泛關注與聲援。

「史上最強大辯護律師團」無償辯護

貴陽市中院對「黎慶洪案」一審判決後,全案共17名被告人均不服,上訴至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原二審辯護人之一週澤律師不斷在網上披露,貴州省高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事實不清」,並於2010年7月12日裁定,撤銷原審判決,將案件發回貴陽中院重審。

此案被發回重審後,先是檢方撤訴,然後偵查機關重新偵查、檢方重新起訴,並且被告人已由先前的17人猛增到57人,原來只被起訴非法採礦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兩項罪的黎慶洪,罪名被增加到九個,包括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且不再由原一審法院——貴陽中級法院作一審,而改為貴陽市轄的小河區法院一審。

黎慶洪的代理律師周澤通過博客向業內同仁求援:「希望律師界向沒有能力聘請律師而又希望得到律師幫助的本案被告人,伸出援助之手,向他本人伸出援助之手」。求援書發出後,在短時間內有200多名律師報名。目前,遲夙生、陳有西、楊金柱、楊學林、朱明勇、斯偉江等眾多全國知名刑辯律師會聚貴陽,無償為「黎慶洪案」多位財產已被辦案機關查抄殆盡或原本就家庭貧困的被告人辯護,並與相關被告人簽訂了代理協議。由此,該案出現了被稱為「史上最強大辯護陣容。」

朱明勇:不容「臨時工」 法院「鐵案」證據初露端倪

「黎慶洪案」於1月9日上午開庭,數百名被告家屬聚集在貴陽市小河區「一四三廠」內的臨時法庭門外。據悉,貴陽市檢黨組派六名檢察官到小河區檢辦理黎案,小河檢察長任命該六人為助理檢察官,到案件結束後職務自然終止。為此,庭審中被告及辯護人分別就公訴人和審判長申請迴避,同時律師們的意見也博得了在場旁聽生和個別警察的熱烈掌聲。

著名刑事辯護律師朱明勇就此案在網絡中與公眾通報時表示,上午庭審我和周澤律師指出公訴人身份屬於臨時工不合格,法庭審理違反刑訴法級別管轄明文規定,法庭無權審理此案,並指出違反的具體條文。

朱明勇說:「下午庭審發現有的被告人還沒提出對公訴人的迴避申請,審判長居然已經拿到檢察長駁回決定甚至駁回覆議的決定。審判長露了這一事實,遭到眾辯護人反對。我針對審判長提及反革命罪的概念,指出現行刑法已經沒有這個罪名審判長涉嫌法律常識欠缺,不適合審理此案。」

楊學林:貴州律師受鼓舞 結果不容樂觀

庭審後據辯護律師楊學林透露說,因被告人多達57名,故今天出庭的辯護律師也有五十多人。除了十幾名被周澤律師征來的外地律師,大部份是貴州本地律師。他們見證了今天的激烈交鋒,對外地律師大加讚賞,稱他們長期以來敢怒不敢言,今天出了一口氣。

雖「初戰」告捷,但楊學林對庭審結果持謹慎態度。他說:「從今天庭審中辯護律師的表現來看,中國新一波死磕派律師已經走上舞台。他們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利益,為了維護自己心中法律的純潔,不惜冒著被逐出法庭、被吊照的風險。我敢預言,在今後幾天的庭審中,將會迎來更激烈的暴風雨。「

遲夙生:請審判長迴避 審判長愕然!

「黎慶洪案」法庭辯護首日,被律師同行稱為「寶刀鋒利無與爭鋒」的本案辯護律師遲夙生,其「言語到位、充滿人性、感性」的辯護詞博得了陣陣掌聲。

遲夙生庭審後在網絡中向公眾表示,剛開庭黎慶洪就對出庭的五位檢察官提出了迴避,短暫休庭後法庭駁回了黎慶洪的迴避申請,此時許多律師高高的舉起手反對,「目前出庭的檢察官沒有主訴檢察官,全是代理檢察官,而我國法律是沒有代理檢察官之稱呼的,只有助理檢察官。助與代完全不同,如此神聖的職業不容許臨時工!我們努力抗爭又修庭。

「審判長決心已定,不再容許辯護席上的律師發言,強行宣佈進入法庭調查。全場愕然!我亦愕然!我立即舉手表明有新的意見發表,不是關於檢察官迴避的,審判長容許我發言。我說按照最高法院《關於審判人員嚴格執行迴避制度的若干規定》一條五項,審判長行為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請審判長迴避,審判長愕然!」

「黎慶洪案」震動律師界 引業內人士關注聲援

由於「黎慶洪案」涉案人員及案情疑點眾多,同時也引起律師界不斷關注和聲援。一些貴州法律界人士認為,這明顯是在規避貴州省高院的審判監督。當然,這樣做的「好處」,就是對這起由貴州省高院以「事實不清」發回重審的案件,可以不再經過貴州省高院終審。而由貴陽市小河區人民法院一審,如果黎慶洪等被告人被判決有罪,即使上訴至貴陽市中院,被曾經判決黎慶洪等人有罪的貴陽市中院改判的可能性,也近乎為零。這樣,黎慶洪等人被指控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只需要在貴陽市層面,就可以被人成功地終審辦成「鐵案」了。

浙江律師張立恆對大紀元記者說:「從本案法律程序上講,辯護律師們據理力爭是合法律依據的。本次辯護律師提到的規避程序問題,以往在強勢的公權利面前我們容易忽略,那麼在合法程序之內的規定我們為甚麼不去運用呢?此次律師在法律程序上給予阻擊是正確的。」

曾與朱明勇律師共同代理過南陽楊金德「涉黑」案的楊大飛律師對記者表示,現在出現的越來越多的所謂律師抱團現象,究其根源還是司法不獨立所致。如今的司法系統它不是一個完全以事實和法律依據來進行界定,廣義上講其背景往往帶有政治色彩,從細節中看往往會摻有一些個人恩怨,如此這也造成越來越多的司法不公案件。

貴州打黑指標化

據本案辯護律師周澤在其博客中透露說,「黎慶洪案」開庭聽說媒體只准人日(人民日報)、新華和央視記者旁聽……三家中央媒體沒採訪過被告人親屬、沒採訪過律師,也沒採訪過黎慶洪等被告人,難道他們的報導就是抄讀一下起訴書的內容,放大一下公訴人的聲音?

不過,此前也有中國媒體對此案作過客觀報導。據《中國財富》記者在採訪中發現,不論是當地媒體的公開報導,還是有關部門提供的文字材料,談到打黑除惡時,隨處可見「公檢法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政法委組織協調解決公檢法對涉黑案件定性的分歧」等表述,卻沒有見到一句公檢法加強互相制約的表述。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貴州省前不久還出台一份《2010年度打黑除惡工作責任書》,其中明確規定,每個市(州、地)年內要打掉兩個黑社會性質組織,平均每個縣(市、區)年內要打掉兩個惡勢力團伙。「生產一個沒有的產品可以下指標,打黑怎麼能下指標?」該知情人士說。

案件回放

據網絡資料顯示,黎慶洪曾經是大山裡普通的農民,經過多年的奮鬥,成為身家過億的青年企業家;他曾購下奢侈跑車,砸下巨資在家鄉引來一條汽車拉力賽賽段,並自籌資金組建了一支本土拉力車隊;他也曾經頻繁資助貧困學生和受災群眾,被老鄉們稱為「黎善人」,是貴陽市第十二屆人大代表,也是貴州省第十屆政協委員。

2008年9月10日,剛剛參加完全國汽車拉力賽漠河站首日比賽後回到貴陽的黎慶洪,被貴陽市公安局以涉嫌賭博罪刑事拘留,一同被捕的還有黎慶洪的弟弟黎猛。2009年3月3日,其父黎崇剛也因涉嫌偷稅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2009年3月25日,黎慶洪被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貴陽市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9年。2010年7月12日,經貴州省高院裁定,案件被發回貴陽市中院重審。

(責任編輯:謝東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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